第43章 葱油花卷,肉炒咸菜,丸子【改口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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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男人本就年轻底子好,这几天过去,竟然已经能拄着拐杖下地走动走动了。

两口子感激不已,觉得就算不能立刻还钱,多少也要表达一番心意。

于是女人昨天蒸了一锅葱油花卷,大清早喂饱了孩子,急匆匆『摸』黑赶了过来。

她本想偷偷送的,却不料白星压根没睡,更如此警觉……

白星静静听着她说完,还是那句话:

“你送错了。”

女人憨憨一笑,也不跟她争论,“那权当还那碗肉汤面的情吧。”

当时家中难以为继,丈夫的伤势又完全没有好转,她急得了不得,『奶』.水都快没有了,孩子一天吃几次都难得饱餐一顿。

寒冬腊月出来卖蜂蜜,也不过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可万万没想到,竟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

那一碗肉汤面不仅填饱了肚子,更给女人带来无穷的力量。

身上加了养分,又有了二两银子接济,那个垂死的小家好像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第二日一大早,一夜好眠的她就又有了充足的『奶』.水喂养儿子。

“面是隔壁做的。”白星道。

女人笑道:“小先生,还没醒吧?劳烦姑娘替我转交。”

白星沉默良久,点头。

一直紧张等待的女人猛地松了口气,『露』出一个朴实的真诚的笑。

说实在的,她这一路走来颇显狼狈,头上满是霜花,脸上冻得青紫交加,嘴唇微微开裂……但白星忽然就觉得她很美。

真好。

“人都走了,你还看什么呀?”听见动静的廖雁不知什么时候也上了墙头。

白星掀起提篮上盖着的白布看了眼。

里面满满当当塞着十多个拳头大的花卷,有浓郁的葱花香油味道划破清晨的寒意,扑面而来。

这是一股很温暖,很温柔的味道。

花卷很漂亮,中间深深凹陷,两边努力向上扬起,舒展开中间一层又一层褶皱,像一只只振翅欲飞的胖蝴蝶。

因为在做的时候,每一层都均匀涂抹了葱油,所以那堆叠着的褶皱并不会粘在一起,淡黄『色』的油光看上去格外美丽。

她忽然莫名高兴起来。

“今天早上吃葱油花卷!”她冲着廖雁举了举提篮。

这是别人送我的礼物呀,里面包含了真心!

稍后孟阳醒来,得知此事之后也十分诧异,“白姑娘,你竟什么时候偷偷给银子了吗?”

怎么不告诉他呀,早知道,他也该给一点的。

廖雁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发现两个人竟然拥有了自己不知道的秘密,不由一阵火起,『逼』着他们重复事情的经过。

哼,臭书呆子,休想独享!

孟阳被他吵吵得头疼,只好耐着『性』子说了一遍,又感慨道:“真乃忠厚之家呀。”

这样的夫妻养育出的孩子,必然也坏不到哪里去。

廖雁听后,竟难得没有抬杠。

他抓起一只花卷看了看,又闻了闻,“还挺香的。”

孟阳也闻了一回,笑道:“这必然是今年新磨的面粉,你们看,多么细腻洁白呀。里头也不知加的多么足量的大葱,味道这样香浓……”

看来那位大嫂也是个做饭的好手呢,因为想熬一锅又香又浓的葱油,可不容易。

廖雁不耐烦道:“早上就吃这个!”

孟阳冲他笑了下,看上去一点也不生气,“好呀。”

廖雁一噎,哼了声,别开头去。

他怀疑这个死书呆会什么邪恶的法术,总有办法叫自己说不下去。

笑笑笑,整天笑眯眯的,有什么好笑的呀!

哼,读书人心最黑了。

之前江湖上不是就曾有个什么“圣手书生”吗,使得一手好枪法,明面上是个行侠仗义的正人君子,实际上却『淫』□□女,做的坏事简直罄竹难书。

哎呀,廖雁突然心头一喜:

哎呦,昨天刚学会的词,我今天就会用啦!

嘿嘿,罄竹难书,折翅雁啊折翅雁,你可真是了不起……

见他一个人在那里傻笑,白星好奇地问了句。

就见廖雁『摸』着下巴,神秘兮兮道:“星星,我跟你讲,像我这么聪明的人,如果打小读书,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的。”

白星:“?”

我觉得你在想屁吃。

有了炸货之后,早饭就好打发多了。

只要熬一锅香喷喷黏糊糊的小米粥,从酱缸里挑三两把脆生生盐津津的小咸菜,配着两样新炸的丸子,就是一顿好饭。

丸子刚炸好的时候,外酥里嫩,放一段时间之后,外壳就会逐渐软化,渗出内部的油脂。

但这并不代表它会变得不好吃,相反的,时间的流逝反而会使丸子各个部位的味道进一步融合:好一道冷拼盘呀!

当零嘴?当饭?都好。

空口吃大萝卜辛辣刺激,越吃越寡淡,吃太多还会有点烧心。可谁能想到只是调了一点鸡蛋和面糊,去油锅里煎熬一番,就会完成这样惊人的蜕变呢?

萝卜特有的辛辣被最大程度中和,面粉和鸡蛋醇厚的香气得以发挥……

所以说,要想一鸣惊人,总要吃点苦的吧!

此时若赶紧喝一勺小米粥呀,粥水的热气会进一步催发萝卜丸子的香味。

嗨,除了好吃,还能说什么呢?

直接把丸子丢到粥碗里也是可以的,原本干干净净的粥水表面会立刻浮起几点可爱的油花,亮晶晶黄澄澄,随着筷子的搅动不断游曳,像调皮的小鱼。

香醇的小米粥增添一点咸味和荤腥,有种喝肉粥的错觉,幸福感油然而生。

白星先就着炸丸子喝了一大碗小米粥,又去盛第二碗,这才开始吃咸菜。

她自认不是个特别挑食的人,但今天的最爱却唯有一种,自然也是花样最新鲜的一种:

听书生说这咸菜原本叫辣疙瘩,南边的人也叫大头菜、芥菜头,好像都是同一种东西,只不过吃法很有些区别。

辣疙瘩,顾名思义:口感辛辣,青白相间的表皮疙疙瘩瘩,是很常见的东西,便宜!

北地的人喜欢一口气买许多,洗干净后用清水和盐巴腌制,密封在大瓷坛里,只要没有雨水和其他不干净的东西跑进去,辣疙瘩就不会腐烂,足可以吃到来年。

就是这样一碟不起眼的小咸菜,也会是寒冬餐桌上不可忽视的□□。

人们大多直接捞出来切丝吃,稍微讲究一点的,还会切一点细葱白,点几滴香油凉拌。

不过孟阳觉得那样都未免太暴殄天物了些。

他从腌制好的辣疙瘩中挑选皮薄肉厚的,洗去外表多余的盐分,去皮切成粗丝,先用五花肉丁爆香,然后加入酱油和红薯粉条一起炒。

咸菜本来就够咸的了,倒也不必额外再加盐。

炒出来的混合咸菜丝油汪汪软乎乎,口感丰富而多样,可比吃单纯的咸菜丝要美味多啦。

当然,这又是肉又是油的,成本自然也高昂许多,简直可以当成一盘待客好菜。

若非如今有两人上交银两,他也是不敢这样耗费的。

有这样的咸菜,何愁不下饭?

白星拿了个热好的葱花油卷掰开,夹了一大筷子混合咸菜丝在里面,啊呜一口咬去半个。

香,真香!她简直想不出第二个词来啊!

分明都是很简单的东西,甚至有点上不得台面,可偏偏滋味如此之好,惊人诧异。

咸菜也能当主角的吗?

大葱也能当主角的吗?

还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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