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 111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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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家人听得已经没有话可以说了,说啥啊,现在张嘴就是酸味儿,肚子里都快让醋给灌满了。

老沈家这是走大运了吧,草窝里头硬生生飞出来一只金凤凰!

“对了,满仓呢?”曹老三这才想起来小儿子没回来。

沈二姑心里得意,面上装得云淡风轻:“猫儿给安排了个活儿,我看满仓一把力气,种地连他自己都吃不饱,心里急得很,猫儿就说让满仓留城里,总归不会让他饿着。”

别说曹家其他人,曹老三都愣了:“这……这就留下了?”

他慌了一瞬:“你走的时候就带了一身换洗衣裳,两个干馍馍,满仓啥都没带,在城里咋吃咋喝,不换衣裳了?”

沈庆山忙道:“姑父,你呀,就把心放肚子里。新衣裳我们有,满仓也有,听说还有什么工作服,猫儿给发,吃得肯定比咱在乡下好。”

“那就好,那就好……”曹老三彻底放心了,一脸喜悦地跟媳妇儿说:“咱得好好谢谢猫儿。”

“用你说,那可我是亲侄儿!”沈二姑这话说得掷地有声。

曹家这回没一个人说不好听的话,就连跟他们最不对付的曹老二一家都闭嘴了。

眼瞅着沈家出了个有出息的,一人得道,曹老三两口子鸡犬升天,现在还上赶着得罪人,那不是傻吗?

沈庆田趁着聊天的时候,捏了两块蒸南瓜吃,曹家这南瓜长得好,什么都没放,直接下锅蒸,吃着又甜又糯又绵。

他吃还不停嘴:“姑,你家这南瓜真不错。”

曹老太得意道:“那是,整个村都没有比我们家南瓜种的好的,庆田啊,你要是爱吃,走的时候扛两个。”

这可不小气,一个大南瓜十几斤呢。

沈庆田嘿嘿一笑:“这多不好意思。”

这么些年了,他来他姑家,这老太太第一次主动让他们带东西走。

吃完饭,曹家小辈儿围着沈庆田沈庆山,让他们讲城里的经历,大的小的都听得惊呼连连。

尤其是听见那些吃的,虽然两兄弟贫乏的词汇让他们很难具体描绘出味道,可光听着“一盆肉,全都是肉”“一缸油,把肉放进去炸”这种话,就已经够让他们口水横流了。

沈二姑好笑地看了眼院子里被围着的两个侄儿,进屋把行李包打开,曹老三扫了眼,顿时惊了:“咋这么多东西。”

好多他都不认得,但是里头一大包糖果还是认得出来的,可这一包也太多了,最起码得有两斤。

“都是猫儿给的。”沈二姑举着一个罐子,得意道:“看,这是奶粉,猫儿特意给我买的,说大人也得补身体,让我没事儿冲一杯喝。你说说,我都这把年纪了,大孙子都不吃奶了,还让我喝奶,这孩子,真是!”

壮汉哥哥们都没买,只给几个长辈买了,在沈二姑看来,四舍五入就是特意给她买的。

曹老三:“……”

你把你脸上那笑收一收,我就信你这话。

他媳妇儿以前可实在了,出去一趟,好像变了一点儿。

沈二姑把行李包里的东西分门别类捡好,一边分捡一边念叨:“这奶粉是猫儿特意给我买的,先留下。这包糖包装好,耐放,咱留一半,以后逢年过节走礼啥的,拿出去都体面。另一半分三份,老大老二一人给一份,爹娘也给一份……”

虽然没分家,但这种娘家带来的东西,谁家带来的都归各自小家庭,老两口不会说别的。

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给老人孝敬一点儿。

沈二姑分出来一包糖,一包果干,一包蛋糕,一包饼干,凑齐四样,拿去二老。

“娘,这是我从城里带回来的,你们尝尝,这个蛋糕不经放,这两天就得吃掉,不然就坏了。这个饼干和果干也是,顶多放个四五天。”

“诶、诶,你是个有心的。”曹老太难得对她和颜悦色,拿着这城里来的高档吃食,舍不得撒手。

曹老爷子还问了几句曹满仓在城里的安排,这可是他们曹家第一个去了城里的娃,出息啊!

沈二姑一走,曹老太把据说最不经放的蛋糕,掰了一小块儿放嘴里,惊讶地瞪大眼睛:“老头子,这个啥蛋糕,咋这么软啊,跟吃棉花似的,还香的很,又香又甜!”

其实放了一天之后,已经不如刚出炉的时候那么喧软蓬松了,但依旧让从没吃过这种点心的老两口感到惊艳。

“说啥怪话,你吃过棉花啊。”曹老爷子没好气道。

“不信你尝尝!”

“尝就尝。”

“咋样?”

“……是挺像棉花。”

晚上,小孩子们耍累了回到自家屋子,沈二姑家大孙儿石头跟个小炮.弹一样冲进屋,后面摇摇晃晃跟着他三岁的妹妹苗苗。

“爹,妈,你们在说啥?!”虎头虎脑的男娃进来就嚷嚷道。

“没说啥。”曹丰收媳妇儿刘荷花轻呵一声,侧身不知道干了点儿啥,往两个孩子嘴里,一人塞了个东西。

“哇,是糖!”石头舌头舔了一下,尝到甜味儿,顿时欢呼起来。

苗苗根本来不及说话,小嘴巴包着糖块有点儿含不住,用手捂着,生怕掉出来。

“小点儿声!”刘荷花轻斥一声,石头连忙点头,美滋滋地吃着糖,都不敢用力舔,怕化的太快了。

这个糖真好吃,比他吃过所有糖都好吃。

“你也吃一个。”曹丰收剥了个糖给媳妇儿。

“我一个大人,吃这干啥,浪费。”说是这么说,她脸上的笑却甜极了。

“你也吃。”

“我是个男人……”

“男人咋了?男人就不能吃糖了?”刘荷花直接把糖块儿怼他嘴里。

一家子一起吃糖,脸上都是一样甜蜜的笑。

“要是当时我也被选上了就好了。”曹丰收有些遗憾,谁想到外公挑人,竟然还有这等机缘。

弟弟留在城里,以后前程肯定比在乡下种地强。

“这事谁说的定,再说,就算有这个机会,你舍得我和娃?”刘荷花安慰道。

其实真要有留在城里的机会,她肯定愿意,娃她自己带。

“舍不得。”曹丰收看着靠在他腿边的儿子和女儿,身边是他媳妇儿,心里踏实极了。

他轻声道:“娘说,这回出去长见识了,城里可好了,以后有机会,咱都要往外奔,让咱们石头和苗苗,也过上好日子。”

年轻的小夫妻满怀希望畅想未来,在他们想象中,最好的生活也就是今天沈家兄弟描述的那样,不愁吃穿,顿顿有肉,希望自己的孩子们,能过上那样的好日子吧。

沈鱼是不知道,他给家人准备的那些东西会引发这么大效应,单纯就是想让大家吃好点儿罢了。

送走沈家人,他的生活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

没人来找他事儿了,几个堂哥表哥,工作也上手了,确实都干活卖力不偷懒,跟同事也处的来,每天都乐呵呵的。

沈鱼松快了,天天没事就开着他大蓝兜风,爽到不行。

市区虽然路好,但人多,跑不起来,而且会被围观。

不是普通围观,是追着车跑,一旦车速慢了,把他车围起来,顺便人也堵车里头那种围观。

沈鱼:“……”

离谱。

所以还是往郊区跑得多,地方大,随便跑。

然后顺便解锁了,车内各个位置的接吻姿势,体感坐在驾驶座上歪着身子最不舒服,因为时间长了会脖子酸疼。

快乐了没两天,收到消息,肖家和云家的订婚宴要开始了。

肖家人倒是没有不识趣地邀请沈鱼,但是他们在有间蛋糕店定了个大蛋糕,三层的,还挺贵,售价三十多块钱呢。

沈鱼那些员工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他和肖家的恩怨,接到订单之后没敢直接答应,打电话过来跟沈鱼缺人。

沈鱼乐了:“卖啊,为什么不卖,给钱就卖,好好做啊,别砸了咱们店招牌。”

回头他跟沈桥说:“我有点儿想看。”

不想参加他们的订婚宴,但想看着男女主锁死。

原书中,这一对结婚,是在两人大学毕业几年后,当时都已经功成名就,可以说是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受到无数人祝福。

现在嘛……

女主名声坏了,但这个不值得庆幸,怎么想这种事发生在女性身上都让人感到不快。

男主据说脸上的伤还没好,不知道沈鱼哪个哥哥下手这么黑,给肖家辉打了个乌青眼,养了几天,淤青的地方变黑了。

“可以,明天带你去看。”沈桥平淡道。

“啥?”

“不是想看热闹吗?带你去。”

沈鱼来了兴趣:“怎么看?直接去不好吧?”

“有人想见我,他们住在友谊宾馆,请我去吃个饭,从那边楼上窗户看过去,应该能看到。”本来不想去的,既然沈鱼想看热闹,就答应好了。

肖家和云家定的办酒的饭店,正好在友谊宾馆对面,是个小二层,档次还算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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