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微服私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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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时分, 已到初春时节。

年年柳色,霸陵伤别。

天气晴好,只是风中仍带着几丝春寒。桃树的枝丫上已经打起了小小的花骨朵, 柔嫩的柳条垂在湖边,此地虽然不是长安灞桥,但离愁别绪却是一样地哀伤。

“别送了,都回吧。”

郊外长亭,一匹马车停在道边, 军汉打扮的男人转过身,对着来送别的万达一干人等一一作揖。

“邓总旗……不, 邓大哥。”

万达牵着小黑驴, 无不伤感地看着这几天明显老了好几岁的邓翔。

他记得很清楚,一年前, 就是沿着这条路, 邓总旗带着一干锦衣卫, 将他从霸州城迎回了北京。

那时候还是第一次和邓总旗见面, 以为他又是一个光吃饭, 不给钱的官爷。

说实话,他那时候对锦衣卫压根就没什么好印象, 觉得他们都是仗势欺人的朝廷鹰犬。

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 锦衣卫也好,恶名昭彰的北镇抚司也好,卫所里的兄弟们, 对于万达而言都已经变成了犹如家人好友一样的存在。

尤其是邓总旗、高会还有杨千户,一起经历了那么多案子, 他们几个相处的, 更是比常人亲密些。

如今分别在即, 虽然知道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心中的酸楚却是抑制不住的。

这个时代,既没有电话,更没有微信。分别之后,若是断绝了书信,那就可能是真的天人两别了。

“大家别这样。我们当兵的,本来就该是这样。天南海北的,皇上让去哪里,就去哪里,习惯就好了。”

邓翔哈哈一笑,但是眼角却泛出了泪光。

因为樊氏信了白莲教的缘故,按理说是要杀头充军的。好在她没有铸成大错,而且念在其有自首之功,允许家人赎铜抵罪。

邓总旗把那间西四牌楼的大宅子给卖了,又将家里所有的金银、家具都典当了之后,终于将樊氏赎了出来。

如今邓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这么多年他在衙门收到的打点和好处,是一点儿都不剩了。

至于全家充军,反正他们本来就是军籍,不过就是换个地方服役而已。

总旗的位子是保不住了,现在邓翔只是一个普通的老兵,被转去济南卫所从最低等的守卫做起。

照理说,本来二月底就该出发的。不过前段时间他的女儿妞妞大病了一场,被送到她大兴的姥姥家养病。前后足足拖了一个月,实在再拖下去要受到军法处置了,全家这才启程。

“济南那边,有我养父的旧部,是你的顶头上司。”

杨休羡拍了拍邓翔的肩膀,“我已经修书过去,那边的千户答应我,会好好照顾你们的。”

邓翔拱了拱手,“不说了……大恩不言谢。”

万达动情地抹了抹眼泪,转头看了看他身边一言不发的高会。

高会自打十八岁离开山东老家,进了京师的北镇抚司。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在邓翔手下做事。

如果不是这位老上司,每次结了案子都想着分给他一些“好处”,就他这个锯了嘴的葫芦的性子,怕是混的更惨。

如今要分开了,按说最伤心的就是他。

从知道邓翔全家要被发配到济南卫所,这一个月高会就没笑过。

今天大家说好一起来城郊送别。万达自认为来的够早了,掐着开城门的点儿,他就牵着驴儿就来到了这个京城“送别排行榜”人气第一的折柳亭。

然后看到了据说昨天下了值就来到城门外,已经在长亭里坐了一个晚上的高会。

熬了一晚上,高会眼睛下面都熬出了两块乌青了。到现在却一句送别的话都没说出口。

“死心眼的傻小子……”

万达叹了口气。

可怜的高会,这段时间接连受到打击。

先是喜欢的女子进皇宫一心搞事业去了,他都没来得及表明心意,就被发了好人卡。

接着又是老上司被调走,心头又像是被挖走了一块肉。

这么一来,升职加薪的喜悦都不怎么让人高兴了。

“老邓,走吧,再晚了怕就要露宿在野地里了。”

樊氏掀开马车的帘子,催促道。

如今她一身布衣打扮,头上只有一根木簪子挽着一个松松的发髻,也不再涂脂抹粉了,看着还真像个村妇。

“高会,说话啊。哎,你倒是说些什么啊……”

万达着急地推了推高会。

高会握住拳头,嘴角张了张。

最终还是垂下头,把脸别到一边。

把万达气的直跳脚。

“那个,邓大哥。”

万达从小黑背上取下一个包袱,交到邓翔手里。

“这是我亲手做的点心——高会帮忙和的馅儿。路上给嫂子和妞妞吃。你知道的,我的手才好,所以样子做的不是很好看,不过味道还行。你们就凑合吃吧。”

万达挠了挠头,“那个……等去了济南。你,你以后就少捞点吧。”

捞了那么多,最后还不是要上缴国库。对于国家来说,简直就是零存整取嘛。

接过点心盒子,邓翔惭愧地点了点头。

北镇抚司的那些滑头,还觉得真能背着上司捞钱,其实小万大人什么都知道……

“万大人,你将来会有很多很多的福气的。”

他是个粗人,不会学着那些书生说什么离愁别绪的肉麻话,只能用最朴实的语言来表达对这位小老弟,小上司的祝福了。

“我已经有很多很多的福气啦。”

万达不好意思地笑笑。

皇妃做我姐姐,皇帝做我姐夫,我爹是伯爵,我二十岁不到就是个四品官了。北京有房,城郊有田——这放在哪个小说网站都是玛丽苏、杰克苏加龙傲天霸道总裁的配置啊。

要是还贪心不足,那就真的要天打雷劈了。

万达偷偷地瞄了杨休羡英挺的侧脸,心下道:要说缺什么,就缺这么一个高富帅的男朋友了。

哎,人生哪里来的十全十美呢……

杨休羡正好低下头,看到他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模样,心想万达人看来是真舍不得老邓啊……哎,谁不是呢。

送别了邓翔一家,这群人还要回到北镇抚司上值。

“今天是最后一场吧?也不知道小邱什么时候从贡院出来。”

走在回城里的路上,看着郁闷到头上都要长蘑菇的高会,万达试着调节气氛。

就在三天前,大学霸邱子晋在他们几个的欢送下,进了贡院考场。

要说邱子晋天天在锦衣卫衙门混吃混喝也有好处。

那就是原来在大明朝,锦衣卫还要负责在科考的时候维持考场秩序,外加打击夹带作弊行为。

这些书生学子,平日里和这群军汉们最是看不对眼,偏偏在这时候,要放下满身的傲气接受他们的盘查和搜身。

这二、三月的天气,还是春寒料峭,有些头铁嘴硬的书生被他们剥的就剩下一件中衣进了考场。还没等发卷子呢,就已经冻得眼泪鼻涕一把,也不知道接下去的三天怎么熬过来。

邱子晋就不一样了,这锦衣卫衙门上下哪个没见过他。

非但见过他男装,连他女装的样子都见过。

一看到邱子晋挎着个篮子出现在贡院门口,这群大汉嘻嘻哈哈地先让他插了个队,随便看了一眼他随身携带的笔墨和粮食就放他进去了。

气的后面排队的那些学子们大骂他还没做上官,就和锦衣卫勾结在一起,简直有辱斯文,丢读书人的脸。

坐进考场的邱子晋,先是从食盒里拿出万镇抚亲手做的“状元及第饼”,又喝了一碗装在暖壶里的“三元及第汤”,接着才心满意足地铺开纸笔,等待考试。

算一算,今天中午贡院就能解封了,邱子晋终于能出来了。

“我答应过小邱,上回的案子结束了,要做鱼脍请大家吃。但是做鱼脍,最重要的是刀工。因为我手的缘故,让他等了那么久。”

万达展示了一下前几天才刚解了绷带的手掌,兴奋地说道,“昨天下值前,我特意让后厨的老李,一早去市场上买上几条新鲜的大鱼。今天中午,我就给大家做上吧。一来,庆祝他今天终于考完;二来,也庆贺兄弟们的升职之喜啊。”

高会恹恹地点了点头。

杨休羡笑着搭上高会的肩头,“走吧,高小旗。现在你好歹也是有官身的人啦,可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了。不然老邓去了济南都不放心。”

听他说到邓翔,高会这才稍微有了点精神,大步跟着在小黑驴的后面,往衙门方向走去。

万达坐在驴背上,听着杨休羡才说了一句话,就把高会给安慰好了。心里是又钦佩又羡慕。

老天爷,我也想要一个那么好的男人啊!

那句话怎么说的,初中课文里要全文背诵的那个……

对,“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实在太折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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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大盗?”

北镇抚司后厨,一群男人围在正在片着鱼生的万达周围,交流着最新听到的情报。

“采花贼?劫财还是劫色?”

万达听得紧张,连手上的动作都停下了。

“我有一个兄弟今年刚打南方升迁过来。他告诉我,就在南边浔州府,出了一个采花大盗。神出鬼没的,有个绰号,叫做……什么梅来的。”

徐小旗一脚踏在板凳上,眉飞色舞地说道。

什么梅?

马冬梅?

万达听得入神,切菜都忘记了。

“呀,快切,快切,这鱼脍不新鲜就不能吃了。”

正在吃着鱼肚丝的邱子晋见他听得入迷,鱼都忘了切了,急忙提醒道。

所谓的鱼脍,其实就是生鱼片。

现代人要吃生鱼片,一般都是去日本料理店享用,将厚厚的鱼片上沾上芥末和酱油整块放入口中,享受那种柔滑肥厚的触感。

三文鱼油脂肥美,虾子清甜,北极贝爽脆,是很多人的心头好。万达“上辈子”也爱吃。

不过要说这鱼生,可不是日本人发明的。早在周朝,中国就有了吃生鱼片的文字记录。

最流行吃鱼脍的朝代,那绝对是唐朝。

有王昌龄的诗为证“冬夜伤离在五溪,青鱼雪落鲙橙齑”。还有白居易笔下的“朝盘鲙红鲤,夜烛无青娥。”等等……

说起鱼脍中最有名的一道菜,那绝对就是隋炀帝下江南的时候吃的那道“金齑玉脍”了。

据说鲜美异常,酸甜爽口,历代皇帝们吃了都说好。

一直到宋朝,鱼脍还非常的流行。

著名北宋大吃货苏东坡,就曾经留下了四十多首赞美鱼脍的诗词。

比如那句最出名的“顾渚茶牙白于齿,梅溪木瓜红胜颊。吴儿鲙缕薄欲飞,未去先说馋涎垂。”

呲溜……简直就是美食阿婆主带货广告词。

可惜,元朝蒙古人入主中原之后,这风雅了几千年的传统就渐渐断绝了。

南方据说还有,但是北方这里会做鱼脍的厨子实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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