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文绷紧脸皮。
宋方霓说话做事一直沉静温柔,但是,欧阳文为什么不肯动脑子想想,一个从小到大成绩永远名列前茅的漂亮女孩,成绩上碾压他人,做事又怎么可能没有锋芒傲然的一面。只是在高中,她极其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才总是躲避冲突。
从决定和梁恒波分手那天开始,她就发誓坚强。她再也不会逃避现实了,她要认识到自己是什么人。
“你干吗这样?”欧阳文皱眉冷冷问。
“哪样?”她问。
“你是不是觉得,总是拒绝我就能让自己显得很特殊?”欧阳文嘲讽地说,“欲擒故纵么?”
宋方霓低头看着地面,她说:“我从来不特殊,我就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人。”
女生微侧过脸,她的头发夹在耳后,鼻眼低垂时有种空灵感,弯眉一笑又显得温柔。
欧阳文定定地看着她。沉默了会,他重新笑着说:“行行行,是我错了,行吗?咱俩就做朋友吧,那作为朋友,我约你今晚吃个饭?”
这时,教室里冲出一个高且胖、皮肤黝黑的女生,正是辩论队的鲍萍。
她是辩论队里唯一学计算机的女生,计算机的三大系花之首。鲍萍那届计算机总共也就招了三个女生,在其中,鲍萍没参加高考,是学竞赛保送来的,但她是青海省的,又是少数民族,不少人觉得这保送的真实度有点水。
鲍萍脾气特别冲,为这事和好几人吵过架,只不过,她和宋方霓的关系很好。
鲍萍抓住宋方霓,吼了一声:“老宋,好久不见你来了!想死我了!”
欧阳文看到鲍萍,不动声色地退后一步。
宋方霓感觉到好笑,欧阳文向来不喜欢,甚至于惧怕这种男孩子类型的女孩。
“那我下周再联系你。”他说,然后匆匆走了,留下一股子香水和发胶味。
“别告诉我这是你传说中的新男友。”鲍萍看着欧阳文的背影,面露嫌弃。
“我传说中的新男友未免太阔气了。”她说,“我没时间交男朋友。”
在门口和鲍萍说了几句话,宋方霓也走了。
她很忙。
今晚还要去学校旁边24小时的便利店,坐一宿,忙着兼职的事情,这学期买了两个充电宝,一个是给手机充电,一个是专门为walkman充电,这样能间断不停地听五个小时的歌。
最近这段时间,宋方霓每天都戴着耳机,正如曾经的他。
梁恒波的walkman里几乎存满歌曲,根据听歌的场景创建了不少歌单,学习用的,路途听的,跑步听的。有特别躁的音乐,也有特别迷幻的。
宋方霓并不知道walkman具体值多少钱,但她清楚梁恒波有多看重它,分手的时候,他却把它送给自己。
也不是没想过,应该还给梁恒波。
可是挣扎了很久,她终究决定先留下。因为内心深处,确实还藏有一丝侥幸的念头,也许有一日,自己就能借着还walkman的名义再去见他。
实际上,两人从那天晚上后再也没有联系过对方。
“不呼唤,不惋留,也不啼哭”,叶赛宁的这一句诗好像就是梁恒波对待被分手的态度。
……这样性格的男生。
宋方霓心想,她甚至都能从分手这件事上,跟着他学习到一个好品质。
室友和辩论队的同学应该隐约知道发生了什么回事,宋方霓再也没提过自己的男朋友,她经常把玩的钥匙扣彻底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永远戴着耳机听歌。
宋方霓狠心地删了手机里他们之间的所有聊天记录。她知道,自己看了就会崩溃。
但是,回忆无法被删除的,回忆困在体内,冷不丁,大脑就会闪现几下两人的聊天。梁恒波无意间说他们的体育必修课有太极拳,男生们练的时候,就爱用扇子互相疯狂砍头。反正是这类无聊的话题。
她便也在大学体育课里选了太极拳。
体育老师非常严格,每一次都让她们跑800米后,再练习打拳。这一学期的体育课上得异常辛苦。
洛洛报的是更轻松的瑜伽,到了期末考试的体测不想考800米,央求宋方霓替自己多跑一次。
这么1600米生生地硬跑了下来,到了晚间,宋方霓的小腿肌肉开始酸痛,躺在床上好不容易睡着了,却被同宿舍的女生推醒。
原来她在睡梦里轻轻哭了。
宿舍的其他两名女生看不过眼,纷纷说洛洛这就是欺负人,欺负宋方霓脾气好。洛洛气得跟她们大吵,几个女生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争执不休。
宋方霓却没说话。她坐在床上戴上耳机,如泣如诉的音乐,她知道自己刚刚梦到了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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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大三上半学期,宋方霓每天的睡眠,基本维持在三个小时左右。
除了上课,她永远都带着耳机,音量总是调得很高,变成了十足十的摇滚女青年。身边的人跟她说话,不得不提高声音,或者推她胳膊一下,吸引她看过去。
宋方霓已经循环听完walkman里所有的歌曲。
她听无端愤怒的朋克,听幻得不行的电子,听弥撒的音乐,听法国早期流行歌手,在夜里关上所有的灯,感觉整个人被音乐所清洗所包围。
有天晚上,图书馆要关门的时候,爸爸突然给她打来电话,她正好看着暑假的日程,原本不想回去,利用这段时间读书和打工。
爸爸难得强势地给她买了高铁票,让她务必回来一趟。
因为爸爸在电话里欲言又止,宋方霓以为,家里欠款又出了问题,她心里一紧。
回到小小的家,却发现被收拾得干净,一切有序。冰箱里是各种收拾好的饭菜,甚至还有酸梅汤和啤酒。桌面上也铺有绣花的桌布,下面多出一双粉红色的女士拖鞋。并不是她的。
宋方霓突然间就明白了什么。
爸爸和她相对而坐,他闷头吃着花生米,等喝了第三杯酒,这才吞吞吐吐地说有了一个对象。
罗姨是来城里做月嫂的外地女人,三十出头的寡妇。爸爸举起手机给她展示了照片,对方长相一般,但满脸精明相,还带着个十岁左右的女儿。
宋方霓没想到,爸爸这么快就有了再娶的念头。
在印象里,她的父母的感情向来很好,甚至可以说永远卿卿我我,在外人眼里可以说是佳话,但身为女儿的她每次都不得不转开眼睛。
妈妈去世后,爸爸憔悴非常多,但是他重新单身几个月,就开始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仿佛身为男人,就无法独自在世界上生存一样。
那女人来到家里和宋方霓见过一面,彼此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客气。
倒是她带来的女儿,叫圆圆的小女孩,毫不犹豫地改口叫爸爸,把她爸爸哄得很高兴。
随后才知道,罗姨看中爸爸老实,有本市户口。她愿意拿出自己的积蓄,帮他们家还剩下的债务,再帮着他家重开理发店。
条件就是,他们结婚。
宋方霓条件反射地要拒绝,她的性格和所受过的教育,无法容忍这一种交换性质的婚姻,何况,那是对方的血汗钱,没道理给他们家填窟窿。
但爸爸的想法相反。
他已经五十多岁,对方简直是再好不过的结婚对象。更别说,还愿意贴偿还自己债务。
之后几天,久未联系的奶奶家、姑姑家和叔叔家纷纷致电宋方霓,话里话外劝她作为女儿,不要“妨碍”父亲的终身幸福。
事已至此,宋方霓索性不发一言。
这是爸爸的后半辈子。
根据罗姨的意思,他们结婚后人多,得换租一套更大的房子,而看房子的过程中,看的都是两室一厅,两个房间,分别是他们夫妻和那个小女孩。
在上海读大学的宋方霓被默认没有房间。
那女人倒是很客气,转头跟女儿说:“圆圆,等以后你姐每一年暑假回来看我们,你就自己乖着点,主动睡在客厅沙发上,让你姐住你房间。懂了吗?把房间收拾好。”
那个叫圆圆的小姑娘低下头,交缠着手指,没说话。
宋方霓也在旁边垂下眼睛,她隐约知道,这里不再有自己的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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