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别的,就为了作为一个合格的吃货可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当然,既然统爷都开口说要吃那最大套的至尊霸王餐了,那么沈元也不能小气巴拉的,算了算不就是888888万么,现在自己重金在手,也不是一顿饭花不起100万的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了!
沈元和统爷愉快的达成共识,抱着小小黄就要去老曹家吃霸王餐,但是殊不知他这下意识的将小小黄抱入怀中的一个动作却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
“我擦!我看到了什么!看看看!快看!”
“看什么?我去!他竟然把这个神奇的小狗抱了起来!”
“对!抱起来了!而且这小狗子还美的不要不要的,一看就和他很熟的样子!”
“等等!这不是城市之光的狗子吗?那就是说....天哪,莫非这个非酋就是城市之光!就是超人!就是彩虹侠?”
“只是彩虹侠刚才进去时不是五颜六色的吗?就像踩着五彩祥云前来救我的英雄一样!怎么一出来就变成非洲人了?”
“笨!彩虹侠刚才在里面一定是经过了一场滔天大战!所以才搞的如此狼狈!但是战士的伤痕就是最大的荣耀!你别看彩虹侠现在黑的跟雷劈了一样,但是这一身尘土反射的都是守护我们的荣光!完了完了!爱了爱了!彩虹侠!我爱你!你是我们的城市之光!”
“对对对!这就是彩虹侠!彩虹侠!我爱你,英雄!”
“我要给你生土豆!”
“我擦,不都是生猴子么!”
“彩虹侠这么黑,不生土豆生什么?”
“......”
“啊!彩虹侠!你别走啊!等等我们.....”
能不走吗?
彩虹侠?
沈元耳朵一点儿也不聋,同时听到周围的人这样一说,就立刻明白过来是咋回事了,于是连忙把小小黄往仅存的裤兜里一塞,然后又狠狠的揉了几下,揉的小小黄直哼哼。
“就是你个小兔崽子,干啥啥不行,暴露第一名,就这么把老子卖了,暴露了吧,咋整,跑吧!”
小小黄更吭叽,分明想说我是小狗崽子,可不是小兔崽子。
人们发现眼前这个和神经病似的非酋很可能就是他们心心念的城市之光后,先是无师自通的给沈元安排了一个彩虹侠的称号,然后就蜂拥着往沈元身边围去。
沈元更是立刻就反应过来,然后撒开脚丫子就跑,只是在跑的过程中,两只脚上已经直接当拖鞋用的鞋子纷纷飞出老高老高,然后一转眼,在人们被飞舞的鞋子吸引的同时,沈元竟然凭空消失.....
只是这时恰好莫问秀孔小月还有殷无量高德海等人已经带着兵出来,同时漫天的风沙也终于全部消散,一轮太阳当空,天气晴朗无比,要不是现场汽车什么的依旧惨烈非常,人们都很难想象在这样朗朗乾坤之下竟然发生了刚才那样的超自然事件,而且还死了那么多的人。
不过这样的惨烈随着沈元的出现,随着人们口中彩虹侠这个称号的传出,人们的注意力还真都一下被沈元吸引了。
毕竟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时代,特别是这样一个超级英雄!
以前所谓的超级英雄都只是存在各种各样的漫画小说或者影视作品当中,如今真在现实当中如此真实的出现,这对任何一个亲身经历者都是一件犹如史诗般的事件,甚至整个世界格局都有可能因此而改变,这样一个超级英雄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知道,又怎能不让人激动异常?
沈元跑了,甚至凭空消失了。
但是人们只感到遗憾却并不感到奇怪,毕竟这是城市之光,这是超人,这是彩虹侠,他能凭空消失才能更证明他超级英雄的身份,否则的话这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和流浪汉,又怎么会是拯救世界的超人?
沈元消失了,但是他飞起的两支鞋却立刻遭到了全民疯抢,最终抢到鞋子的两个伙计在人们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中心满意足的将这两只鞋收好,这才所有人一起又围向莫文秀等人,毕竟他们是最里面的人,一定会知道更多关于彩虹侠的内幕。
见到这个状况,莫文秀几个人先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刚才外面发生了什么,然后互相望了一眼,按理说作为沈元和七月女团的新闻发言人,如今由莫文秀代表发言是最好的。
但是几个人一合计,就是莫文秀这样发言人的身份,很可能就会被人想到沈元就是他们所说的彩虹侠,最终还是高德海出来说道:“我是朝歌陆兵作战营的营长高德海,今天发生的事件,我先对遇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但是整件事的因果已是最高机密,还请大家稍安勿躁,虽然那个人的身份无可奉告,但是官方会将最后的调查结果告知大家。同时也请大家始终相信一点,这座城的确有英雄存在,而英雄也势必与大家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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