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和女人厮混,他上不能为国尽忠,下不能撑起门楣。
对女人,也没能力保护,眼睁睁看着金钏、晴雯、黛玉等人凋零。
对小厮,又不会调理,没一个怕他,只会仗着他的势欺人。
若是荣国府不落败,宝玉成亲之后,在女色上,未必比贾赦、贾珍、贾琏强,更比不上贾政。
想着想着,贾瑞便想的有些多了,觉得侯府被抄家天经地义,这样的蛀虫就该被清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抄家也是封建王朝吐故纳新的必然手段。
多浑虫回道:“我就这一个亲人。当初还是表妹见我日子不好过,托赖嬷嬷把我夫妻二人弄到荣国府里当差。后来我有了本事,倒想把她赎出府,可惜,她不同意。”
好日子过久了,哪里还想出来?
宝玉跟前的大丫鬟都是副小姐,日子比迎春惜春还好过,就连一般官宦人家的小姐都未必比得上,谁又肯离开?
买卖人口合法的时代,并不是每个人都想着“人权”与“自由”。
平民百姓连权贵之家的门子都比不上,要不怎么会有“宰相门前七品官”的说法?
现代社会也有各种不平,但比此时也好了不知凡几。
贾瑞为何一心科举,难道是热爱古文国学?
呸,那是因为中了进士才有更高的社会地位,不会轻易被欺负,不会活成一只狗。
晴雯走的是捷径,通过依附宝玉提升阶层,和后世想嫁入豪门的女人并无差别。
既然数千年都没有消失,说明这一传统有存在的土壤。
贾瑞笑笑,并不多言。
兴许是许久没和人聊天,多浑虫一说起来,兴致便来了:“我这一手酿酒手艺是跟一个老和尚学的,他说我这人天生该吃这一碗饭……”
滔滔不绝说了好一会,他一抹嘴,不好意思道:“我又要喝酒了,瑞大爷能否赏一碗?”
贾瑞看他一眼,见对方不知不觉间酒意已全部消散,眼里闪烁着精光,和那个头上有个敕勒川的多浑虫简直判若两人。
夜已深,贾瑞便没喊下人,而是亲自取了一坛酒拿给多浑虫。
多浑虫毫不客气,开封后直接对着嘴喝了起来。
不过片刻,一坛五斤的酒水便被喝个精光。
再看多浑虫,眼里又浮现出醉意,视线也没了焦距。
有趣的是他并不呕吐。
也是这个时候,贾瑞发现多浑虫虽然整日介泡在酒坛子里,但身体并不羸弱。
“这酒虫果然奇妙。”【通玄眼】之下,多浑虫满是酒水的胃里飘着一只虫子,嘴眼俱全三寸长短,游鱼一般划来划去,看着颇为逍遥。
很快,多浑虫又一次醉晕过去,贾瑞只好将人扛到客房床上,盖上被子。
“想要好酒,就要付出。这是感情投资。”他默默说服自己。
回房之后,贾瑞又看了会书,听到街上三更的打更声响起,才爬上床,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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