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第三十一章:顾谨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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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伴一起重生了");

程沂见到他时,

他正在给孤儿院的小朋友们分配午饭。

程沂牵着安安的手一起来吃午饭时,就看到了这个人。

他很高大,穿着白色的连帽卫衣,

乌黑的碎发被他随意地捋到脑后,露出浓密而上挑的剑眉,

此时正弯着腰给小朋友们打玉米汤,

小朋友哒哒哒地走到他面前,

双手捧起自己的小碗,

碰到这人面前:“哥哥,糊糊。”

他便拿过小朋友手上的碗,

给他盛了一碗玉米浓汤,弯下腰小心地递到小朋友门前,轻声嘱咐他们小心烫。

一个小朋友端着自己的糊糊就哒哒跑开了,

而他的面前还排着一长串的小朋友,

他被簇拥在孩子堆里,看起来越发地少年气。

其实这边打饭的人还是很多的,

玉米糊也不是什么美味,只是他那边的人聚集的小朋友却特别多一点,

或许小朋友们也看脸吧。

“橙橙,

糊糊!”安安被程沂抱在怀里,

也连忙拍打程沂的肩膀。

安安一岁半,

年纪不大,却是个实心的崽子,

每一分肉都长到了实处。上辈子程沂收养他时他也已经三四岁了,

程沂还真没带过这么小的安安,因此抱起崽子来也跟新手爸爸一样笨手笨脚的。实心崽崽一挣扎,他就有些吃力了。

他把安安放下,

牵在手里,往那个队伍走去。

听院长说,安安十个月的时候就已经会扶着墙走了,一岁的时候完全会走,现在走得也算熟练了。

或许是有程沂牵着他,让他有了些有恃无恐的感觉,只见安安牵着程沂的手,小粗腿迫不及待地往前迈,整只崽子都往前拱。要不是程沂牵着,怕是要脸朝下摔个瓷实了。

这时候队伍已经不长了,两人排在队伍后面,很快就排到了。

那些比较大的孩子可以自己来捧碗,像安安这样不到两岁的孩子基本上是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帮忙的,今天程沂来看他,阿姨们也就把安安交给程沂照顾了。程沂当然也不放心让安安自己拿碗,他把安安的小碗拿在手上,递给了面前的人。

顾谨之看到出现在视线里的是一只成年人的手时,便有些惊讶。

这只手不仅乍一眼看去就知道是成年人的,而且皮肤白皙得连一丝毛孔都看不到,唯有在关节处透着一点微红,手指修长,指甲圆润,是极美的一只手。

他顺着这只手抬头看去,原本以为是什么来孤儿院□□的人、或是来孤儿院视察的什么领导,只是他万万没想到,会在这家孤儿院遇见自己心心念念的人。

他惊讶间撞入了程沂那双带着笑意的眼中,他在两人对视间缓缓站直身体。

好一会儿,他才确定自己没认错人。

“苏沂。”他忍不住露出笑容,眼中满满都是惊喜。

他叫的是程沂以前的名字,程沂没来程家前,就叫苏沂。

“好久不见。”程沂眼睛弯弯地说。

他的确很高兴。

不仅是因为突逢旧友,还有另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

顾谨之是他的高中同学。

是高一下半学期时转学来的。

虽然是半途转学,进入这个集体的,但是顾谨之却很快得到了所有同学的欢迎,因为这人不仅长得帅、成绩好、运动全能,性格还特别好。

他身上的衣服每一件都很昂贵,但是基本上同一件很少见他穿第二次,放了学门口准时停着一辆宾利等着他,偶尔会变成卡宴,这种阔法在程沂那个小县城里算是有点突破想象了。大家知道顾谨之家庭条件很好,而他那种温柔,更像是一种受到严格家教后的涵养体现。温柔,却始终保持着距离感。

他是外热内冷的人,程沂在看他的第一眼时就知道了。

程沂在班上同样很受欢迎,这种受欢迎比起顾谨之受到的那种,少了些距离感,大家都喜欢和程沂打成一片。

虽然如果论人气的话,他们班里最受欢迎的就是他们俩了,但是一开始两人其实并没有什么交际,或许是两人都不是主动往谁身边凑的性格,向来都是别人主动往他们身边聚集。

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顾谨之主动靠近了他。

顾谨之这样的人,只要他想,他可以轻易地得到或维系一段关系,在程沂这边也不例外。两人很快成为了朋友,又在顾谨之的有意而为之的情况下,两人关系越发亲密,逐渐形影不离。

在第一眼时,程沂就看出了这人的外热内冷,但是他却没想到,有幸能让顾谨之融化的人却成了他自己。

其实相处起来真得很愉快,程沂也能感受到他那份真心,两人渐渐成为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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