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3章 你把我的袜子吃进去/半夜拉开了丈夫的内裤/中国古代如何处罚强奸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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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年轻恋人决定结婚,当大日子接近时,两个人都有一点害怕,每一个人都有一件秘密没有告诉对方。准新郎终于决定找他父亲寻求建议。他对父亲说:“我很担心我的婚姻会有问题,会失败。”他老爸问:“怎么了,你不爱这位女孩吗?”准新郎说:“爱,非常爱,但是我的脚很臭,我怕结婚后,她会厌恶我的脚臭,连带的厌恶我。”老爸说:“这简单,

你只要常常洗脚,随时都穿袜子,即使睡觉都穿袜子。”准新郎想了一想,觉得是可行的解决方案。

准新娘则把问题告诉她母亲:“妈,当我每天早上醒来时,我的嘴里的气味很臭,我怕会把我老公吓跑。”母亲说:“亲爱的,这不是问题,每个人起床时都有口臭的。”女儿说:“不是,你不了解,早上起来我的口臭很严重,我怕我的老公不愿意跟我睡同一间房间。”母亲说:“这样子,早上起来时不要开口,先去浴室刷牙漱口。重点是,在刷牙漱口前绝不开口。”女儿问:“早上醒来也不要说早安?”母亲说:“一个字都不要说。”准新娘想,值得一试。

于是这对情侣结婚了,各自记得他们收到的建议,他从不在人前脱袜子,她早上在刷牙漱口前绝不开口,两口子倒是相安无事。几个月后,一天早上,丈夫醒来,现一只袜子脱落不见了,他吓死了,马上在床上到处找袜子,把妻子吵醒。

妻子突然的被吵醒,想都没想,就开口问:“你在干什么?”

丈夫说:“老天!!你把我的袜子吃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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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已经结婚多年了。他们结婚之后仅有的矛盾,就是丈夫有个坏习惯,每天早晨醒来就要放屁,而且出巨大的声音。

放屁的噪声把妻子吵醒了,臭味使得她直流眼泪,而且引起气喘。

每天早晨她都要恳求他,不要放屁,因为这会使她生病。他告诉妻子,必须放屁,放屁是自然的。她让丈夫去看医生,不然的话,总有一天会把内脏吹出来的。

几年过去了,丈夫还是大声地放屁!感恩节到了,早晨妻子正在收拾一只火鸡,准备晚餐,丈夫在楼上睡觉,鼾声如雷,妻子看着碗,里面放着火鸡的内脏,脖子,胃,肝和所有的鸡下水,突然想到了一个恶毒的诡计。

她拿起那只碗,上楼,她的丈夫依然呼呼大睡,她轻轻的拉开被子,拉开了丈夫的内裤,将碗里的火鸡内脏全都倒进了他的内裤里。

过了一会儿,她听到丈夫睡醒了,带着放屁的声音,然后听到尖叫声和急促的脚步声,他跑进了卫生间。妻子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笑得她滚到了地板上。

受了几年的折磨,她终于实实在在的报复了他。过了2o多分钟,丈夫来到楼下。他说,“宝贝,你是对的。”“这些年以来,你总是警告我,我就是不听你的。”

“什么事情?”妻子问。

“奥,你总是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会因为吹出来内脏而停止放屁,今天终于生了。不过,还是要感谢上帝,我用了一些凡士林,用两个手指,我想我把大部分的内脏都塞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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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各位来点历史“边角料”,闲聊封建帝王在性行为上的混乱现象,和相关的中国古代对违反女性意愿的性行为的处罚律例。

关注历史的人都比较清楚一个说法,“脏唐烂汉”。

这个说法的由来是因为这两个朝代的上层,特别是宫廷里,性关系、伦理关系比较乱。在汉代,从开国皇帝刘邦起,对两性关系的理解就开始不正统了,刘邦是美女男宠一个不能少,既玩女人,也戏男人;而且刘邦还喜新厌旧,见原配吕雉年老色衰,独宠戚夫人。“人彘”事件的生看似吕、戚二人争风吃醋所致,根源还是刘邦没有处理好夫妻关系所致。更为罕见的是,刘邦的儿媳是自己女儿的女儿,即儿子刘盈娶的媳妇是他妹妹鲁元公主的女儿张嫣,张嫣当时只有1o多岁,在今天看来还是未成年人呢。天下美女多多,一国之君竟讨叫自己舅舅的女人做女人,这事情虽然是吕雉为了强化自己的权利,一手导演操办的,但如此之“近”还是让后人觉得恶心。过去流行近亲婚配的习俗,但就算张嫣非鲁元公主亲生,这种关系也是别扭的,不好接受。

汉武帝刘彻在性生活上“烂”,从人数上说,后世帝王很少能比过。除了有名的李夫人、赵弋钩等史上著名女人外,当年,刘彻广招四方美色,因为后宫佳丽太多,住房紧张,于是在太初元年修建了“建章宫”。据说,宫长有3o里,千门万户,每个房间容置一个美女,批入驻的是燕、赵美女2ooo多人。当时各宫中供刘彻淫乐的美女共计在18ooo人左右,年龄最小的15岁,一般在十**岁,年满3o岁就要遣出宫令嫁。刘彻7o高龄时还夜夜不能离开女人,色心不改,终于掏空了身子,一病不起。

刘彻的“乱”还没有**的地步,汉成帝刘骜的“乱”则大乱人纲,竟然杀子助兴,取悦女人。刘骜先宠赵飞燕,赵飞燕实姓冯,其母曾嫁于中尉赵曼为妻,但赵飞燕却不是赵曼的孩子,而是其母与叫冯金宝的人私通所生。生下时是双胞胎,赵飞燕是姐姐,还有一个妹妹赵合德。刘骜是先搞了赵飞燕,后又睡了小姨子赵合德。刘骜极爱“玩双飞”,有了赵氏姐妹后,经常是同床共眠,左拥右抱。宫妃许美人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刘骜为讨好赵合德竟然逼许出小孩,装进筐里,带到赵合德处,将小孩亲手扼死,以博赵美人一笑。因为纵欲过度,才过4o岁刘骜的背就驼了。看性功能不行了,赵飞燕配了**供刘骜服用,每次与赵氏姐妹上床前刘骜必服一粒。有一次因为服用过量,竟然死在美人的腹上,成了名副其实的“风流鬼”。可见,“烂汉”一说,并非史家戏说。

从唐太宗李世民开始,宫廷里就开始胡搞了。李世民在“玄武门兵变”中将支持他大哥李建成的弟弟李元吉射死不说,又霸占了李元吉的媳妇杨氏。登基之后,李世民纳她为嫔妃,演出了“哥霸弟媳”的艳史。唐高宗李治娶的是自己父亲、李世民的后宫“才人”武氏,即后来中国历史上唯一女皇帝武则天。这是“子娶父媳”,还有“父娶儿媳”的呢,主角就是唐玄宗李隆基。李隆基与杨玉环之恋堪称帝王艳情史上的绝唱。杨玉环是薄州永乐人,父亲叫杨玄琰。一开始她是李隆基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但好色的李隆基硬是从中横插一杠,横刀夺爱,为了平息儿子的怒火,另给李瑁迎聘了韦诏训的女儿。

更绝的是,大唐王朝男人很“脏”,女人则更“脏”。武则天还与女儿太平公主“共享”情人、面薛怀义,这个我在前面文章中说过,这里不多言了。唐中宗李显的皇后韦氏则是第二个武则天。李显与韦氏本是恩爱夫妻,但有了武则天蓄面的先例,韦氏是寂寞难耐,搞起婚外情,这个情郎叫武延秀。这武延秀也是风流男人,时称“姿度闲冶”,用今天的话来说是很潇洒,他早就与韦氏的女儿安乐公主李裹儿有一腿,李显看女儿如此这般,索性招武延秀做了女婿,这样名正言顺。谁想这却让丈母娘韦氏吃起了情醋,韦氏没有妇道,早背着李显与秦客、杨均等男人私通,现在见女婿一表人材,风情飘飘,韦氏欲火顿起。最后,韦氏用皇后的权力“命令”女婿侍寑,像武则天与太平公主一样,韦氏与安乐公主也“共享”一个男人······而李裹儿也同意这样母女共事一夫——“脏唐”,名副其实。

李裹儿是在武则天的身边长大的,她承继了这位女皇的个性。实际上再早些时,李裹儿已嫁给武延秀的同族兄弟武崇训。武崇训是武三思的儿子,武三思是武则天的侄子,也就是说李裹儿是武则天的侄孙媳。当初为什么嫁给武崇训?也是因为李裹儿与武崇训先勾搭成奸了,肚子被弄大了,不得不下嫁,结婚六个月后就生下了一个男孩。未婚先孕这在今天来说没有什么,但在当时是很丢人的一件事情。武崇训被太子李重俊杀了后,李裹儿才又与武延秀媚来眼去的。此即《旧唐书》所记载,“武崇训为安乐公主婿,即延秀从父兄,教引至主第。延秀久在外域,解突厥语,常于主第,延秀唱突厥歌,做胡旋舞,有姿媚,主甚喜之。及崇训死,延秀得幸,遂尚公主。”韦氏母女是厉害角色,担心自己的丑事李显不能原谅,又想学武则天当女皇帝,而女儿李裹儿则想当皇太女,这样,心术下良的母女俩干脆把李显给毒死了。据说,当时显正在朝上批文件,见皇后送来馅饼,爱食的李显一连吃了**个。李显肚疼倒地时,一旁的韦氏装着惊讶万分,还大声喊来人——再毒不过女人心啊!

大明王朝帝王的性关系之乱让朱氏后人感到脸红。我在以前曾说过,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是个模范丈夫,与皇后马氏相亲相爱几十年,马氏死后一直未再立新后,即是证明。朱马夫妻恩爱是事实,但另一方面朱元璋在性行为方面也是收不住的,对女色的贪恋也不含糊。与刘邦的喜新厌旧不同,朱元璋的一大性嗜好是“玩二茬”,以睡到对手的老婆为荣。其战争对手陈友谅的妃子阇氏年轻貌美,朱元璋早就眼馋了。在打败陈友谅后,朱元璋先想到陈后宫里的几十位妃子,将阇氏揽入自己的怀中,后封其为瑜妃。听说那时阇氏已怀了陈的孩子,此孩子即民间传说的长沙王潭王。传说明成祖朱棣的生母是蒙古女人,也是因为朱元璋纳元顺帝的有孕后妃缘故。

上梁不正下梁歪。其后的16帝多数都是好色荒淫之君。我曾在博客中多次提到的、明朝第一淫君、武宗朱厚照,因荒淫过度,31岁就死了。朱厚照多次到各地巡游,“每夜行,见高屋大房即驰入,或索饮,或搜其妇女”。正德十四年十二月,朱厚照巡幸至扬州“寡妇无人幸免”。因为朱元璋的榜样作用,明军在征讨外族时,掠夺美貌女子进奉给皇帝,也是战争任务之一,当然也是拍皇帝马屁的好方式。宪宗朱见深的妃子纪氏就是俘掳来的。成化三年,西南少数民族作乱,平乱后俘获了不少美女,其中就有纪氏。纪氏之美让对贵妃万贞儿爱得死去活来的朱见深一下子就动心了,少有的召幸,竟然让纪氏怀孕了。纪氏生子后被册为淑妃,在小孩6岁时,朱见深才知道自己龙种早在纪氏体内芽,有了儿子。但在真相大白后,纪氏让万贞儿毒死了。

汉、唐、明,是中国封建朝代的三大鼎盛时期。但从上面所述可以看出,这三个朝代在男女性关系上,就不值得炫耀,用今天流行语来讲是烂一姓、脏一朝、乱一片,其毒负作用很大。不过,在法律方面,这几个朝代对男女关系的定义是相当严格的,特别是家庭、家族内部的性关系、伦理关系十分有讲究,对违反孝道和女性意愿、不合伦理的性行为,处罚很重,却又是十分值得称道的。

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和奸罪、居丧奸罪一说,到了唐代出现了“强*奸”、“**”罪名。其“犯罪行为”的轻重,依尊卑、亲等来区别。曾任民国时期南京中央大学史学系教授、著名法学家的杨鸿烈有过考证,对家族内的违反女性意志的性行为,“脏唐”对此处罚就极为严厉。如,诸翁欺奸男妇,诸男欺奸义男妇,居父母丧而欺奸父妾,主欺奸奴,均视情节轻重、亲等处以杖、笞,直至处死。对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刑,如强*奸未成者处以杖刑,后果严重则处以绞刑。三男强*奸一妇为**,皆处死。

中国古代处罚“强*奸犯”的三种方式之杖刑。上图为清太监受杖刑时的情形,与本文内容不相干,仅作杖刑演示用。

在唐确立了“强*奸罪”,并施以严厉制裁后,这方面的律例就更详细了:

后周:夫之妇被人强*奸,男犯杀,妇人不坐。

元朝: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在保护女性免受性侵害的进程上,有了“强*奸幼女罪”。规定: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幼女”的标准是“止十岁以下”。

另,诸与奸妇同谋药死其妻者皆处死。

明朝: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幼女”的年龄标准提搞两岁,定在十二岁。

另,夫殴妻致死者,绞。以下情况别论,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身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勿论。

清朝:处罚在违反意愿的背景下的单方强行性行为,制裁也不含糊,沿用明律。但“夫殴死有罪妻妾不为罪”一条也被继承,对妻因与夫口角而妻自缢,如无伤痕,不予追究。

另外,中国古代律例还对受到性侵害的女性在“族礼”和社会地位上给予保护。规定:强*奸妻前夫女已成,并杖一百七,妻离之;男妇受翁欺奸,男妇归宗;父妾受欺奸,妇人归宗。

如果对照上面的律例,刘邦、刘盈、李世民、李治、李隆基、朱元璋、朱厚照、朱见深等诸多帝王的婚姻行为、性行为,有失人伦是自然的,还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一方面帝王们自己随心所欲,宫廷内部**乱交乱来,极尽所能,弄出舅娶甥女、哥霸弟媳、子宠父妾、父夺子爱、横抢人妻的一幕幕失范閙剧;另一方面则强力规范民间的性行为,要求臣民恪守封建礼教,在性行为不得越雷池。

实际上,翻开历史书,中国封建帝王的的性行为,都是脏、乱、差。不只汉、唐、明三朝,统治过中原的外族莫不如此。金海陵王完颜亮就是一个与隋炀帝杨广不相上下的淫君,阿里虎是他昭妃,他连阿里虎与前夫所生的女儿重节也不放过,淫了母女俩。元顺帝妥欢贴睦尔喜欢群交,集体于宫中**;还找来西域僧人,学房中术“演揲儿”,又通过妹婿演练“双修法”,召民家良女“实习”。清帝也不能善其身,同治皇帝载淳在北京逛窖子,染“花柳病”而死;慈禧太后是与吕雉、武则天一样的权力欲、**俱强的女人,有一次还逼儿媳妇与她一起听淫戏;传说慈禧面有两三个,一姓白的面竟致慈禧怀孕;慈禧还将一姓史的饭馆伙计留宿后宫“昼夜宣淫”;为了排解欲火,长期与太监安德海、李莲英乱搞。

甚至连短命小王朝也不会错过纵欲的机会。如南朝宋孝武帝刘骏不论尊卑亲疏,只要喜欢都要“幸”一下,其叔父刘义宣有四个如花似玉的女儿,刘骏全封为嫔妃,都给“幸”了,而且**时不避母亲路惠男,就当着路太后的面纵欲;更糟糕的是,刘骏把路惠男也给强*奸了。《宋书·后妃列传》记载,“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官掖事秘,莫能辨也。”刘骏强*奸亲生母亲,废帝刘子业,则淫亲姐。刘子业青睐姐姐山阴公主楚玉的美色,同食同宿,颠鸾倒凤。

如此脏烂,这般丑陋,在今天看来是禽兽所为之事,在封建时代的帝王宫廷中却时时可见,朝朝不绝。这原因在哪?大概就是所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民间点灯”吧。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帝王享有特权——与任何女子**的特权,法律对帝王、当权者是不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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