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水火交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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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网恢恢

已是深夜三点,毫无睡意。

整个夜晚我都在想一个人,我还从来没有以这样的方式想过一个人。躺在床上想啊想,翻来覆去地想,从上到下地想,前后左右地想,想得燥动不安,想得心里上火,想发作,想宣泄,想动手动脚,一直就这么想着,直想得浑身硬帮帮,想得牙齿嘎嘎响......

我想的是老费。

上次录音取证未果,气得我几顿饭都没好好吃,尽管目睹了老费在女厕所里遭到酣畅淋漓的暴打,但仍不解我心头之气。

老费,你说我“从未告知买房人有资格限制”。哼,好个“从未告知”!老费呀老费,怪不得你叫费崇,你真是一条废虫!废虫啊废虫,你的良心到哪去了?平时看你肥头大耳憨态可掬,原来你只是一条肥虫!肥虫啊肥虫,你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就这样把我推下火坑?你胡言乱语大逆不道呀,你简直就是别人肚子里的一条蛔虫!蛔虫啊蛔虫,这回是你给我上课了,你教了我什么是恬不知耻什么是狼狈为奸......活该!恨不得再让你进一回女厕所。

不过你老费是头上生疮但脚底还没流脓,只是坏得相当但还没有坏透。你为什么不说我庞光故意隐瞒呢?你完全可以在你的证词里这样“说明”:“卖方庞光当时对善律师和我保证,该房不需买方任何买房条件,并承诺如果因此而导致不能过户,愿意返还十倍定金”。哇,要是那样的话,我就是故意欺诈,真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

老费你要当心,下次我们见面看你如何交代?不过说实话,没人指望你痛哭流涕悔过自新,因为你的脸皮太厚,早已厚到城墙拐角处。你会狡辩说你身不由己被迫无奈,显然是你私下拿了人家的好处。是啊,把柄握在人家手里的滋味不大好受。但你老费应该清楚,你以往偷鸡摸狗的把柄又有多少握在我庞光的手里?所以你还不敢太过放肆,这也是你至今还没有脚底流脓的根本原因。哈哈,还算精彩......

对了,你老费就没有责任吗?“中介责任”中的第一条就是“了解并掌握出售房屋的合法性”。好哇,就凭这一条,你老费就有麻烦。可你倒好,现在眼看着我被人推入法网,你不但不拉我一把,反而在网上打一死扣。

不行,是可忍,孰不可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你不多,无你则少!

2.标新立异

当务之急,就是要立即把老费打造成本案新的当事人。

我迫不及待地找出刚买的两本书来,仔细翻遍了《民事诉讼九千问》目录,可惜竟没有查到一点相关内容,心想今后可能在《民事诉讼九万问》里才会发现,真盼望它早日出版。再看看《三天让你不请律师就打赢官司》,呵,有了,上面说要追加新的当事人,只需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书面申请就是申请书。申请书是写给法院的,估计凡是与“法”有牵连的文章都属于法律文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书写法律文件,所以一定要动脑筋认真对待。书上有申请书的参考范文,但我觉得它过于呆板。我想标新立异,力争在格式上和内容上有所突破。

首先是称呼。我一向十分注重带有称呼的文章的撰写。上次为“好心人颁奖晚会”写的发言稿,上面大大小小的称呼所占篇幅过半,尽管由于我提前溜之大吉未能当众朗读,而后“小铁嘴”的现场全文播出其反响也依旧热烈。我想法律文件更是这样,一个恰到好处的称呼,亲切又温馨,可以充分体现作者的良好素养,由于它处在整个文体的首位,会在第一时间里给法官们以深刻的第一印象。就我的写作经验而言,称呼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抒情法,爱戴法,尊敬法,比如:“亲娘亲爹般的人民法院”,“爱民如子的人民法院”,“尊民似父的人民法院”等等;另外还有朴实法和**法,朴实法多为“贴心肝的人民法院”之类,而**法则什么定语也不加,直接呼叫“人民法院”即可......将以上方法一一试过,写出来一大堆都不满意,经反复考虑,应着重突出人民法院的威严与伟大,最后选定了“至高无上的人民法院”。

开场白也很重要。结合本案的特殊性,要别具一格,突出个性。人无我有,人有我强,创作诗歌是我的强项之一,我决定用诗歌的手法来表现。稍作思考,立即献诗一首:

人民法院爱人民,

我有问题要反映;

翻来覆去睡不着,

半夜起来写申请。

全诗朴实简练,主题鲜明,寥寥数语就将申请人的动机和心情交代得一清二楚。念了一遍,朗朗上口,很是满意。

接下来就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要采取写真手法。我说,费崇身为中介,为买卖双方严格把关,但他玩忽职守,直接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其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特申请将其追加为本案共同诉讼的......当事人。

是叫“当事人”吗?或者叫“被告人”、“相关人”还有“旁听人”?法律上有准确定义吗?还是看看书吧。

这次是在《民事诉讼九千问》里找到的,法律学名叫“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人是法律诉讼中当事人的一种,也是《民事诉讼法》重要的内容与概念之一,其理解与应用难度少说也处于法学领域内中等偏上水平。哇噻,做梦都想不到,在我的首份法律文书中就能成功引入这一“第三人”的法律概念,标志着我在法律及其诉讼知识方面的重大突破!

最后就是结束语了。结束语同开场白一样重要,怎样表达?来也诗歌去也诗歌,就用诗歌结尾。于是我沐浴着透过窗帘的晨光,再次献诗一首:

申请写罢天已亮,

心中升起红太阳;

期盼申请早批复,

法院为我做主张。

......

这份申请书没有让楚贝知道,否则连她这一关就难以通过。

3.饱汉饿汉

当天我将申请书送到法院时,负责本案主审的虞法官亲切而友好地接见了我。虞法官大概有四十五岁左右,脸胖身圆,尽管看上去和善大度,也不像梦里的那样凶恶,但还是让人感到他“法”威逼人。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忍不住大喊:“原来就是你!”

虞法官莫名其妙:“没错,原来就是我。”

虞法官就是那个在地铁相亲会上追求房母娘娘的胖法官!

我第一反应就是后悔,悔得揪心断肠,悔得用手不停地掐着自己的屁股---傻啊,当初为什么不把那份精心备置的厚礼送到虞法官的手里!

虞法官是离异还是未婚?呵,这下精彩了,本案所有当事人都大同小异同出一脉,原告代理人,被告人及其第三人,再加上法官大人,在这三方四人中,竟有三人身为离异或独身,其离婚率或独身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本案是否可改为离婚案或干脆就叫光棍案!

“虞法官......你也是......”我有些慌乱。我知道他至今还独自想着房母,遗憾的是房母就是爱不起来。

“是什么?”虞法官的头歪了起来。

“是那种人......”

“哪种人?”

我一时也很难堪,嘴上就零乱起来:“......你原来和我们一样。不,不一样,你是法官,我们是当事人。虞法官啊,你要坚强,你要耐心,你要忍受,你要挺住......其实呀,就同打官司一样,这种事情要慢慢来......”

“哪种事?”虞法官小眼睛睁得好大。

“那种事!”

“你说的是那事儿?”

“正是。”

“你知道?”

“饱受煎熬!一个身心健康的中年男人那点事儿!我饱汉还能不知道你饿汉饥?”我加重了口气,说得深有感触,说得身临其境,“你渴望你烦躁你失眠你失控,你,你胀慌了......”“胀慌了”是重庆话,意思是憋坏了。其实我这一刻还真不知道我和虞法官说的那事儿是不是一回事。

虞法官仔细而认真地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狠狠地点了点头。我不知他点头是什么意思,大概是“知我者,你被告也”。

然而虞法官并没有被个人感情问题所影响,他开始十分专注地阅读我的申请书。从法到情,从情到法,一个男人始终头脑清醒并能如此快速地做到情法两分,这一点着实让我敬佩。他的头时而左右横扫时而上下摆动,时而眼睛凝视时而嘴巴唠叨,看完一遍又看一遍,看着看着就有些不对劲了,脸上的表情是越看越难看。终于他慢慢抬起了头来,不知是看完了还是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是你写的?”他看看我,神情凝重。

糟了!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可惜啊,还是把首篇法律文书写坏了!这将给法官的第一印象带来不可估量的阴影,接下来这官司怎么打?

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大腿小腿都抖了起来。虞法官啊,我实在不想让你知道我是一个法盲,我就是想通过本次法司实践跟你学点东西,这劣质文章你就高抬法眼凑和着看吧。

“是,是我写的......”我很羞愧,只得坦白。

“啪!”虞法官挥手就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打了一掌。好恐惧!看来我那狗屁不通的申请书已将虞法官彻底得罪,他不堪忍受已经到了非打人不可的地步了。一掌过后必有数掌。法官之手掌就是法掌,法掌之法力无穷,应趁早避之。我转身拔腿要逃,却听见虞法官大喝一声:

“太好了!”

太好了?我顾不上肩膀的疼痛,怯生生地问:“什么好?”

“申请书写得好!”

“真好假好?”

“真好。”虞法官顿时像换了个人似地,“这篇申请书极有创新,格式上一反常规,打破瘀腐;内容上声情并茂,感人肺腑,绝对不失为一篇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法律文书。尤其是开头和结尾都采用了诗歌的形式,这在最大程度上将被告心中的情感得以抒发。这样好文章,是我当了二十多年法官后今天才第一次看见。我将认真地考虑是否在法律界某些范围做适当推销,不,适当推广......好,实在是好,它打动了我,它感动了我,它震动了我......庞先生,恭喜你!”

听得虞法官这一席话,我不由得悲喜交加。悲的是以前自己不谙法事,动不动就被人要挟说“有本事打官司去呀”;喜的是自己没有自暴自弃,现在终于有些出头之日的迹象了。除了悲喜交加,我还有辛酸委屈,另外牢骚也是满腹。

法官也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我像一个犯了错误或许更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紧紧握着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虞法官啊,您一定要为我伸张正义。”

虞法官说:“庞光同志你放心,法律无情人有情。”

虞法官的话听着温馨,又有些把握不透,感觉好像是法律先要对我无情然后才会得到他的同情。我害怕:“都怪我不懂法不学法,现在堕落成一个法盲了,在法律知识方面我目不识丁,我是弱势群体......”

“那为什么不请代理律师呢?”

“想请,做梦都想,但就是找不到像善律师那样的好律师。”

“找不到也罢,我看你还行,知道‘追加’,知道‘申请’,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知道。”

本来我要说不好意思刚才知道的,后来没说,主要是想给虞法官对我的诉讼能力保留一点想象空间。

得到虞法官的认可,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心里还有好多话要说,但后来就再没说出一句来。

虞法官看来非常理解我,他深情地点点头:“我明白,不用说了,你放心回去吧。”

......

第二天我收到了虞法官的回函,函中说:“该申请书合情合理尤其合法,应予批准。今依法正式将大红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列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附于被告一方,并予传唤。”回函中还附有一通知,要求原告被告外加第三人,于一周后悉数到法院接受调解。

申请书被法院批准了!上面盖着法院的大红印章,还有虞法官的亲笔签名。我为自己第一次撰写法律文件就获通过几乎欣喜若狂,要知道那是人民法院正式批准通过的啊!

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已将老费“依附于被告一方”。好啊,从此以后你老费就归我管辖。县官不如现管。老费啊老费,你今天落入我手心,看我以后不像“膘”形大“嫂”那样招待你!

要告诉楚贝,马上就汇报!要让她知道,你庞哥不仅念得一口抒情好诗,还能写出一手通法美文。

恶气顿消,人心大快!

4.啊第三人

晚上接到老费的电话属意料之中。

电话那头的声音凄凉无比,惨不忍闻。

我说我申请追加的第三人是中介公司又不是你个人,你在这里哭爹喊娘的干什么。老费说公司领导接到法院传票后暴跳如雷,说谁惹的祸谁负责。老费还诚恳地要请我出来喝茶,我说茶就不喝了,因为做好一个人比喝好一杯茶更重要。我又说,你老费让我十分失望百分心痛千分生气万分愤怒。

接着我同他谈起了责任谈起了人生,也谈到了现实谈到了理想,还谈到了人活着的价值与意义。婚姻和家庭没谈,因为目前在此方面我自己还有待改进。我提醒他说,现在我们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谁也别担心跑了谁。

最后我说,你老费现在来到了人生新的十字路口,是执迷不悟继续为虎作伥,还是悬崖勒马猛然回头是岸,何去何从,你自己掂量。

老费让我放心,向我保证他已经掂量好了,他现在十分迫切地只想问我一个问题。他问:“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虞法官的插足第三者了?”

我好不容易忍住笑:“呸,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尽想好事。首先不是插足;其次就目前虞法官的个人状况,你老费也无足可插;最后你也不是第三者,而是第三人。再说也不是虞法官的,是善律师的,不,也不是他的,你这种人白给人家也不要,你是本案共同诉讼的,全称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没人管我?”

“我管!法院已经把你‘依附’于我了。倒霉,我真不想多管闲事......”我提高了嗓门,“你知道什么是‘依附’吗?”

“我知道,就是归你管,听你话,跟你走......”

“还要不让我操心,不让我生气。”

“知道知道。那我的地位与待遇呢?”

“地位低下,既不是原告又不是被告。待遇嘛,也谈不上什么像样的待遇,相当于次品降级处理吧。”

“为什么要歧视我?”

“不是歧视,是因为......因为是第三人而不是第三者。第三者嘛你是知道的,偷嘴掐油,尽占便宜。第三人就不同了......”我尽量使用通俗的法律术语,“你知道吗?‘者’和‘人’一字之差,但在法律上就有天地之别了,第三人的‘人’在这里不是人。”

“什么?连人都不是?”老费大叫。

“人嘛,勉强也算是人,但要低人三等。比如说,这里已经有男有女了,你一下冒出个第三人,不男不女的,把你放在哪边都不合适,只能算个阴阳人。再比如说,我们已经是爹是妈了,你再跑来就只能当儿子,如果当爹妈的不认你,你只好去当没爹没妈的流浪儿。这就是第三人,再加上‘无独立请求权’,不能独立,不能请求,那日子的确寒酸。现在我看你可怜,只得顺便将你收养了。”

“那我能干什么?”

“基本上什么也不干,你跟着我就算是陪公子哥读书了。平时只能忍气吞声忍辱负重,骂不还口打不还手,这是对我。对其他人嘛,有时也要张牙舞爪穷凶极恶,当然这要听我的指令。哎,这就是生活,没办法啊。”

“庞总啊庞总,你可要好好收养我啊!”

......

5.屡败屡战

第二天一早电话铃声就大叫不迭。

“......是庞总吗?”电话那头声音好熟。

“是我,庞光。”

“我是善律师。喂,庞总…..”

善律师,又是来者不善?不像,语气温和。

“你好,善......”

“庞总,今天我们去办过户。我开车顺路来接你......”

“过户?”办理房子过户?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喂喂,善律师,是去房产交易中心办过户?你同意办了?”

“是啊,马上就去!”

“那你起诉我的官司?”

“官司不打了!”

“骗我是狗?”我丑话说在前头。

“骗你是狗......不是狗,以后就知道了。”

呵,终于回头是岸了,识时务者为俊杰,毕竟是读了些书的人,给他点时间他就会明白。本想问问他是怎样在短时间里就能做到思想飞跃的,但又一想人家也是有自尊心的。“好的,我马上就去。”我立即答应。事不迟疑,说办就办,这种人的一大特征就是心血来潮反复无常,说不定今晚睡一觉明早一起床又变卦了。

半小时后我坐进了善律师的车。自从上次茶馆事件以来,还没有这么近距离地和善律师接触过。

“最近......还,还好?”我有些尴尬,其实我们两人都有些尴尬。

“好,好得很!”善律师回答爽快,倒一下就把车里的气氛缓解了许多。

我想仔细看看善律师的腮邦子,又不好意思。听老费说,上次在茶馆里我用一串紫樱桃砸中了善律师的腮邦子,是左边还是右边搞不清了,反正后果有点严重,倒不是砸歪了嘴,也不是砸崩了牙,而是紫樱桃那极强的紫色素浸透了脸上的皮肤,在腮邦子上留下了一块若隐若现的五花痕迹。据老费的消息,善律师说了,脸上没有疤痕的男人算不上一个真正的男人,可后来又听说他为那块五花肉还私下跑了好几趟美容院。

我有些内疚。不过善律师当时连茶带水地将茶杯扔过来也是够狠的,几滴滚烫的开水把我的鼻子烫起了好大一个水泡,整整一个星期才恢复原状,谢天谢地,还没有破相,只是害得我那些天既不能亲小蚯蚓也不能亲她妈,还要对她们撒谎说是自己在喝水时烫了鼻子,小蚯蚓和她妈当时就一再质疑:喝水不朝嘴里走怎么往鼻子里灌?

“善律师,我们去哪?房产交易中心不在这个方向......”见车子与目的地几乎在背道而驰,我提醒善律师。

“哦,我刚从单位来,办理过户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都放在了家里,现在我就去家里拿。我家住在郊区,放马营。”

放马营?那可是有些偏远了。几年前去郊游过,那里风景不错,适合建别墅。

看来车子还要开些时间,我就还想找些话题和善律师聊聊,一时又找不到恰当的,就只好谈起了股市。

“最近涨了吗?”我知道肯定涨了,现在买什么都涨。

“大涨,涨得我手痒,痒得想打人。”

“哟,你都涨成那样了。何时抛掉?”

“抛?我就想把你给抛了!”

呵,在幽默方面有了进步,只是差些技巧......

“吱”地一声,车子刹住了。

到了?善律师的家在这?车外荒野一片,视线之内没见到什么别墅小区的影子。

善律师并不说话,独自下了车,挥手“砰”地把车门推上,又急冲冲转到我这边,“哗”地拉开车门。“下车!”哟,声音好大。

我下了车,再看看善律师,怎么了?满脸杀气!

“你要......”我顿时不寒而栗。

“PK!”

“单挑?”

“上次茶馆让你占了便宜,这回重来。”说着善律师就挽起衣袖摆开了架式。

“慢点慢点,善律师,我们能不能用别的方法解决?”

“什么方法?”

“我建议,你干脆把我绑架算了,我还有房子做赎金;要不你就来个杀人灭口,这地方合适......”我一边与他周旋,一边想着如何在这特殊环境里克敌制胜。

“你少来这一套,你以为我不懂法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他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我也不杀你,杀人偿命。我不傻,我不会因为你而彻底毁了我的幸福生活。”

“你不是已经和我打了官司吗?怎么还要打人呢?”

“打人打官司两不误。”

“那我告诉你,法庭上你得不到的你也别想从战场上得到,战场上你得不到的你也别想从法庭上得到。”

“我想得到的就一定能得到。”

“那你想干什么?”

“今天我想叫你在床上修养三月。”

“那你就不怕今天我叫你就地车毁人亡。”看自己对打赢这场战争已经心里有数,我就加重了语气,“来吧。”

善律师果然听话,他“噌”地一下就冲过来了。冲到面前时,我才第一次感觉他是那么高大。不想活了,他说。我太想活了,我说。“啪”,对方突然重重打来一拳,我立即感觉到左边脸腮一阵地震般的疼痛,嘴里可能被打得稀里糊涂了。这一拳力大势沉,又是突然袭击,打得我扭曲着向后唰唰唰退了好几步。我像一只被用力拉直了的弹簧,一收缩转眼又唰唰唰地弹回到他面前,接着偏头躲过他打来的一记上勾拳,不等他再次出手,我的右脚已经与他的裤裆就要零距离接触了。

打蛇打七寸,踢男踢裤裆。就在冲着他的裆下踢去时,我那只绷直了的脚却拐了个方向,朝着他的小腹奔去了。男人嘛,宝贝就一件,弄坏了那生活就没法过了,治人于死地也不能治人于断根,再说了,善律师也没坏到那种非要让他从此支撑不起来的地步。不过那踢出的一脚感觉也很踏实,除了声音沉闷,我的脚面明显地接受到强劲力度的抗击。他叫了一声,捂着肚子弯了下来。

一分钟的战斗,一个回合。

不知是我的那一脚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有效,还是善律师要孤注一掷地同我决一死战,他“呼”地一声又扑了过来,一下子就把我扑倒在地,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咦,好重,死沉死沉的,平时怎么看他也不会有这个重量。我有些喘不过气来,感觉脸上痒痒的,像有一条毛毛虫在爬,还慢慢地爬到了嘴边。虫子里面只有小螵虫还算可爱,其余的都会让我起鸡皮疙瘩。有一次在树下乘凉,上面掉下一根树枝正好落在我头上。树枝贴在头皮上还不肯掉下来,我就抬手去抓,可抓在手里软不啦叽刺不吧啦,妈呀,是虫,毛毛虫!好大一条毛毛虫,因为抓在手里就像抓着一条刺黄瓜。我吓得立即松开手,发疯似地摇晃起头来,拼命地摇拼命地晃,直把头摇晃得像吃了摇头丸似的。

此刻情况更糟,大毛虫不是落在头上而是要爬进嘴里。我一边咬牙闭嘴一边睁开眼睛想看个明白。哇,不是什么大毛虫,原来是一只毛绒绒的大耳朵,善律师的。大耳朵就在嘴边,等待着我如何处理。俗话说,嘴边的肥肉不得不吃。耳朵算不上肥肉,可比肥肉还香,从小我就喜欢吃猪耳朵。人耳朵没吃过,大概不好吃,尤其是未经加工过的。不能吃还不能咬?小兵张嘎就咬过,拳王泰森也咬过。我觉得牙齿好痒,就张开了嘴,张得好大,那只耳朵自己就钻了进来,此刻只需牙齿上下一闭,“喀嚓”一声,半只耳朵就可到嘴......哎,不能咬,咬人者一向名声不好,尤其是咬人耳朵,再说这耳朵还有一股异味,口感一定很差。我心里不好受,就憋足了气,“呸”地一声将它吐了出去。力道足口气大,没想到这一“呸”倒演绎成了中国传统武术中的一个绝招---“单风灌耳”,只听见“轰”的一声,他仰面朝后,一下子落在好几米外的地方。

估计善律师已经丧失了战斗力,我也就原地四脚朝天地躺在了草地上。草很深,躺着很舒服。我用手抹了抹嘴角,还好,没看见手上有血。

我有些难受,不是身上是心里。又打架了,而且是近期内的第四架,不,是第五架了,那一场“人鼠大战”也应该算,因为那只鼠爷一点也不比善律师省事......五十岁的人了还在经常打架,这怎么都不太说得过去。这一架也不能告诉楚贝。我不想通过打架来提升自己的阳刚之气,更不想通过武力来展示自己疾恶如仇伸张正义的素质。楚贝,我实在是不想打。

不好办哪,这个世界原本就是人和人打出来的。以前文化大革命时期,造反派和保守派都高呼要文斗不要武斗。那时我十来岁,看到文斗武斗天天都有,文斗是骂人,武斗是打人。看来有时侯就是不得不骂,有时侯就是不得不打。只可怜我那奉行的与世无争的中庸之道,看我怎么向你交代哟。

嘟嘟嘟地,风吹得好响。嗯,不是风,是汽车的发动声。我翻身起来一看,善律师不见了。想起刚才善律师说的“骗你是狗不是狗以后就知道了”那句话,忍不住笑出声来。我想马上看看他现在究竟是什么,就喊:“善律师,善律师......”没人答应。远处有一辆车,偌大的一个车身已经变成了一只小火柴盒......

我拿出手机播通了楚贝的电话。

6.风吹草低

两个小时过去了,一辆小车出现在眼前,车身上印着“新闻采访”,楚贝终于来了。

“庞哥,是你吗?你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楚贝从车里跳出来,满脸疑惑。

“我,我也不知道怎么会跑到这里来的,眼睛一睁开就发现自己躺在了这里......”

“怎么可能,难道是从天而降?”

“对,对,从天而降,从飞机上摔下来的。我从家里起飞,准备坐飞机到你的办公室去给你送盒饭,当时飞机门没关好,我就滑......”

“盒饭呢?”

“在。一荤三素......吔,放到哪去了?”

“哎哟,怎么了?你的脸,都肿起来了......”

“从天上摔下来,能不摔坏点什么地方吗,没事。”

“庞哥,你不要吓我。你,你是不是乱了,精神错乱......”楚贝倒退了一步,伸出两只手指问我,“庞哥,你看这,几?”

“五。”

“糟了!庞哥,我现在要做个实验,我要狠狠地打你一巴掌。你放心,我是爱你才打你,爱得越深打得越重,不是故意打,不,也是故意,反正不是往死里打的那种。这一巴掌可能会狠一些,但我绝对是有掌无心有情无意,打在你脸上痛在我心里。如果你能感受到疼痛,说明你是正常的,否则......”说着楚贝闭上眼睛,抡起胳膊就冲了过来。不就一巴掌嘛,承受一巴掌的能力我还是具备的,何况又是自己心爱的人打的。我也闭上了眼睛,准备配合楚贝完成这次“疼痛测试法”。刚闭上眼就感觉到面前一阵风声大作,一定是楚贝抡着胳膊往下煽时刮起的风。哇,这一巴掌的力量是不是太大了一点?不行,这样的巴掌还是回避为好......我头刚一偏过,耳边就一声呼啸,睁眼一看,楚贝煽了个空,一个趔趄就摔在了我身上,我就顺势将她紧紧抱在了怀里,两人一起滚进了深深的草丛,于是人草合一,战场就变成情场了。

风儿习习,草儿弯弯,人儿飘飘......

楚贝,我没精神错乱,我身心健康,我想你,我一直想带你到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就到这里来了......庞哥,你千万别出什么问题,我爱你......来吧,这里是好地方......是的,很美,风吹草低见牛羊......来吧,风吹草低见夫妻......能行吗?行,坚硬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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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是深夜三点,毫无睡意。

整个夜晚我都在想一个人,我还从来没有以这样的方式想过一个人。躺在床上想啊想,翻来覆去地想,从上到下地想,前后左右地想,想得燥动不安,想得心里上火,想发作,想宣泄,想动手动脚,一直就这么想着,直想得浑身硬帮帮,想得牙齿嘎嘎响......

我想的是老费。

上次录音取证未果,气得我几顿饭都没好好吃,尽管目睹了老费在女厕所里遭到酣畅淋漓的暴打,但仍不解我心头之气。

老费,你说我“从未告知买房人有资格限制”。哼,好个“从未告知”!老费呀老费,怪不得你叫费崇,你真是一条废虫!废虫啊废虫,你的良心到哪去了?平时看你肥头大耳憨态可掬,原来你只是一条肥虫!肥虫啊肥虫,你信口雌黄颠倒黑白,就这样把我推下火坑?你胡言乱语大逆不道呀,你简直就是别人肚子里的一条蛔虫!蛔虫啊蛔虫,这回是你给我上课了,你教了我什么是恬不知耻什么是狼狈为奸......活该!恨不得再让你进一回女厕所。

不过你老费是头上生疮但脚底还没流脓,只是坏得相当但还没有坏透。你为什么不说我庞光故意隐瞒呢?你完全可以在你的证词里这样“说明”:“卖方庞光当时对善律师和我保证,该房不需买方任何买房条件,并承诺如果因此而导致不能过户,愿意返还十倍定金”。哇,要是那样的话,我就是故意欺诈,真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

老费你要当心,下次我们见面看你如何交代?不过说实话,没人指望你痛哭流涕悔过自新,因为你的脸皮太厚,早已厚到城墙拐角处。你会狡辩说你身不由己被迫无奈,显然是你私下拿了人家的好处。是啊,把柄握在人家手里的滋味不大好受。但你老费应该清楚,你以往偷鸡摸狗的把柄又有多少握在我庞光的手里?所以你还不敢太过放肆,这也是你至今还没有脚底流脓的根本原因。哈哈,还算精彩......

对了,你老费就没有责任吗?“中介责任”中的第一条就是“了解并掌握出售房屋的合法性”。好哇,就凭这一条,你老费就有麻烦。可你倒好,现在眼看着我被人推入法网,你不但不拉我一把,反而在网上打一死扣。

不行,是可忍,孰不可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你不多,无你则少!

2.标新立异

当务之急,就是要立即把老费打造成本案新的当事人。

我迫不及待地找出刚买的两本书来,仔细翻遍了《民事诉讼九千问》目录,可惜竟没有查到一点相关内容,心想今后可能在《民事诉讼九万问》里才会发现,真盼望它早日出版。再看看《三天让你不请律师就打赢官司》,呵,有了,上面说要追加新的当事人,只需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书面申请就是申请书。申请书是写给法院的,估计凡是与“法”有牵连的文章都属于法律文件,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书写法律文件,所以一定要动脑筋认真对待。书上有申请书的参考范文,但我觉得它过于呆板。我想标新立异,力争在格式上和内容上有所突破。

首先是称呼。我一向十分注重带有称呼的文章的撰写。上次为“好心人颁奖晚会”写的发言稿,上面大大小小的称呼所占篇幅过半,尽管由于我提前溜之大吉未能当众朗读,而后“小铁嘴”的现场全文播出其反响也依旧热烈。我想法律文件更是这样,一个恰到好处的称呼,亲切又温馨,可以充分体现作者的良好素养,由于它处在整个文体的首位,会在第一时间里给法官们以深刻的第一印象。就我的写作经验而言,称呼的方法很多,常见的有抒情法,爱戴法,尊敬法,比如:“亲娘亲爹般的人民法院”,“爱民如子的人民法院”,“尊民似父的人民法院”等等;另外还有朴实法和**法,朴实法多为“贴心肝的人民法院”之类,而**法则什么定语也不加,直接呼叫“人民法院”即可......将以上方法一一试过,写出来一大堆都不满意,经反复考虑,应着重突出人民法院的威严与伟大,最后选定了“至高无上的人民法院”。

开场白也很重要。结合本案的特殊性,要别具一格,突出个性。人无我有,人有我强,创作诗歌是我的强项之一,我决定用诗歌的手法来表现。稍作思考,立即献诗一首:

人民法院爱人民,

我有问题要反映;

翻来覆去睡不着,

半夜起来写申请。

全诗朴实简练,主题鲜明,寥寥数语就将申请人的动机和心情交代得一清二楚。念了一遍,朗朗上口,很是满意。

接下来就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核心内容要采取写真手法。我说,费崇身为中介,为买卖双方严格把关,但他玩忽职守,直接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其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特申请将其追加为本案共同诉讼的......当事人。

是叫“当事人”吗?或者叫“被告人”、“相关人”还有“旁听人”?法律上有准确定义吗?还是看看书吧。

这次是在《民事诉讼九千问》里找到的,法律学名叫“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人是法律诉讼中当事人的一种,也是《民事诉讼法》重要的内容与概念之一,其理解与应用难度少说也处于法学领域内中等偏上水平。哇噻,做梦都想不到,在我的首份法律文书中就能成功引入这一“第三人”的法律概念,标志着我在法律及其诉讼知识方面的重大突破!

最后就是结束语了。结束语同开场白一样重要,怎样表达?来也诗歌去也诗歌,就用诗歌结尾。于是我沐浴着透过窗帘的晨光,再次献诗一首:

申请写罢天已亮,

心中升起红太阳;

期盼申请早批复,

法院为我做主张。

......

这份申请书没有让楚贝知道,否则连她这一关就难以通过。

3.饱汉饿汉

当天我将申请书送到法院时,负责本案主审的虞法官亲切而友好地接见了我。虞法官大概有四十五岁左右,脸胖身圆,尽管看上去和善大度,也不像梦里的那样凶恶,但还是让人感到他“法”威逼人。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忍不住大喊:“原来就是你!”

虞法官莫名其妙:“没错,原来就是我。”

虞法官就是那个在地铁相亲会上追求房母娘娘的胖法官!

我第一反应就是后悔,悔得揪心断肠,悔得用手不停地掐着自己的屁股---傻啊,当初为什么不把那份精心备置的厚礼送到虞法官的手里!

虞法官是离异还是未婚?呵,这下精彩了,本案所有当事人都大同小异同出一脉,原告代理人,被告人及其第三人,再加上法官大人,在这三方四人中,竟有三人身为离异或独身,其离婚率或独身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本案是否可改为离婚案或干脆就叫光棍案!

“虞法官......你也是......”我有些慌乱。我知道他至今还独自想着房母,遗憾的是房母就是爱不起来。

“是什么?”虞法官的头歪了起来。

“是那种人......”

“哪种人?”

我一时也很难堪,嘴上就零乱起来:“......你原来和我们一样。不,不一样,你是法官,我们是当事人。虞法官啊,你要坚强,你要耐心,你要忍受,你要挺住......其实呀,就同打官司一样,这种事情要慢慢来......”

“哪种事?”虞法官小眼睛睁得好大。

“那种事!”

“你说的是那事儿?”

“正是。”

“你知道?”

“饱受煎熬!一个身心健康的中年男人那点事儿!我饱汉还能不知道你饿汉饥?”我加重了口气,说得深有感触,说得身临其境,“你渴望你烦躁你失眠你失控,你,你胀慌了......”“胀慌了”是重庆话,意思是憋坏了。其实我这一刻还真不知道我和虞法官说的那事儿是不是一回事。

虞法官仔细而认真地看着我,不再说话,只是狠狠地点了点头。我不知他点头是什么意思,大概是“知我者,你被告也”。

然而虞法官并没有被个人感情问题所影响,他开始十分专注地阅读我的申请书。从法到情,从情到法,一个男人始终头脑清醒并能如此快速地做到情法两分,这一点着实让我敬佩。他的头时而左右横扫时而上下摆动,时而眼睛凝视时而嘴巴唠叨,看完一遍又看一遍,看着看着就有些不对劲了,脸上的表情是越看越难看。终于他慢慢抬起了头来,不知是看完了还是实在看不下去了。

“这,是你写的?”他看看我,神情凝重。

糟了!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可惜啊,还是把首篇法律文书写坏了!这将给法官的第一印象带来不可估量的阴影,接下来这官司怎么打?

我站在那里不知所措,大腿小腿都抖了起来。虞法官啊,我实在不想让你知道我是一个法盲,我就是想通过本次法司实践跟你学点东西,这劣质文章你就高抬法眼凑和着看吧。

“是,是我写的......”我很羞愧,只得坦白。

“啪!”虞法官挥手就在我的肩膀上狠狠地打了一掌。好恐惧!看来我那狗屁不通的申请书已将虞法官彻底得罪,他不堪忍受已经到了非打人不可的地步了。一掌过后必有数掌。法官之手掌就是法掌,法掌之法力无穷,应趁早避之。我转身拔腿要逃,却听见虞法官大喝一声:

“太好了!”

太好了?我顾不上肩膀的疼痛,怯生生地问:“什么好?”

“申请书写得好!”

“真好假好?”

“真好。”虞法官顿时像换了个人似地,“这篇申请书极有创新,格式上一反常规,打破瘀腐;内容上声情并茂,感人肺腑,绝对不失为一篇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法律文书。尤其是开头和结尾都采用了诗歌的形式,这在最大程度上将被告心中的情感得以抒发。这样好文章,是我当了二十多年法官后今天才第一次看见。我将认真地考虑是否在法律界某些范围做适当推销,不,适当推广......好,实在是好,它打动了我,它感动了我,它震动了我......庞先生,恭喜你!”

听得虞法官这一席话,我不由得悲喜交加。悲的是以前自己不谙法事,动不动就被人要挟说“有本事打官司去呀”;喜的是自己没有自暴自弃,现在终于有些出头之日的迹象了。除了悲喜交加,我还有辛酸委屈,另外牢骚也是满腹。

法官也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我像一个犯了错误或许更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紧紧握着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虞法官啊,您一定要为我伸张正义。”

虞法官说:“庞光同志你放心,法律无情人有情。”

虞法官的话听着温馨,又有些把握不透,感觉好像是法律先要对我无情然后才会得到他的同情。我害怕:“都怪我不懂法不学法,现在堕落成一个法盲了,在法律知识方面我目不识丁,我是弱势群体......”

“那为什么不请代理律师呢?”

“想请,做梦都想,但就是找不到像善律师那样的好律师。”

“找不到也罢,我看你还行,知道‘追加’,知道‘申请’,连‘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知道。”

本来我要说不好意思刚才知道的,后来没说,主要是想给虞法官对我的诉讼能力保留一点想象空间。

得到虞法官的认可,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我心里还有好多话要说,但后来就再没说出一句来。

虞法官看来非常理解我,他深情地点点头:“我明白,不用说了,你放心回去吧。”

......

第二天我收到了虞法官的回函,函中说:“该申请书合情合理尤其合法,应予批准。今依法正式将大红房地产交易中介公司列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附于被告一方,并予传唤。”回函中还附有一通知,要求原告被告外加第三人,于一周后悉数到法院接受调解。

申请书被法院批准了!上面盖着法院的大红印章,还有虞法官的亲笔签名。我为自己第一次撰写法律文件就获通过几乎欣喜若狂,要知道那是人民法院正式批准通过的啊!

更为重要的是,法院已将老费“依附于被告一方”。好啊,从此以后你老费就归我管辖。县官不如现管。老费啊老费,你今天落入我手心,看我以后不像“膘”形大“嫂”那样招待你!

要告诉楚贝,马上就汇报!要让她知道,你庞哥不仅念得一口抒情好诗,还能写出一手通法美文。

恶气顿消,人心大快!

4.啊第三人

晚上接到老费的电话属意料之中。

电话那头的声音凄凉无比,惨不忍闻。

我说我申请追加的第三人是中介公司又不是你个人,你在这里哭爹喊娘的干什么。老费说公司领导接到法院传票后暴跳如雷,说谁惹的祸谁负责。老费还诚恳地要请我出来喝茶,我说茶就不喝了,因为做好一个人比喝好一杯茶更重要。我又说,你老费让我十分失望百分心痛千分生气万分愤怒。

接着我同他谈起了责任谈起了人生,也谈到了现实谈到了理想,还谈到了人活着的价值与意义。婚姻和家庭没谈,因为目前在此方面我自己还有待改进。我提醒他说,现在我们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两只蚂蚱,谁也别担心跑了谁。

最后我说,你老费现在来到了人生新的十字路口,是执迷不悟继续为虎作伥,还是悬崖勒马猛然回头是岸,何去何从,你自己掂量。

老费让我放心,向我保证他已经掂量好了,他现在十分迫切地只想问我一个问题。他问:“我实在想不明白,我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虞法官的插足第三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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