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悲剧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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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她居然狠狠地把我母亲推到沙发上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被告还是不肯给她自己拿。被告还要自己拿着户口本,和她一起去。等他们一起再到学校,一切都晚了。我女儿作为没有户口生员,派到离家很远的东莞长安第八中学。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被告可恶与无聊的程度,可想而知。被告就是这样,对什么事,对什么人,都不怀好心,人品相当凶残。

我的儿子陈寻常,是被告亲生的。可是就连自己的儿子,也常常被被告当成个皮球,在我们婚姻悲剧中踢来踢去。当作她找人吵架的挡箭牌。被告根本不考虑孩子心灵,受到刺激,受到伤害,每当我们吵架,都要千方百计,当着女儿、儿子的面前进行。

一九九三年被告出走,带走了儿子。其间每回被告出门,到我单位告状,也不忘带了儿子一起,啼哭给人家看的同时,也给自己儿子看。

一九九四年儿子到读学前班年龄,被告一直没有想到办法。到八月底被告才打来电话:说已经花一千元钱,也进不了市中心梅花小学。这儿子也是你的,我现在不要他了,你自己去管他。

我一听连忙说:你不要乱污蔑中心梅花小学。即使花一千元钱,人家要是真的,收了你一千块,东莞长安人的性格,我知道,就没有不要你入学的道理。

没有办法,离开学只有几天时间。我只好匆忙给儿子联系东平小学。当时我一个人要上班,要管还刚刚读初中一年级的女儿,就帮儿子联系了儿童中心接送班。当我把这一切做好了,被告去和儿童中心诉说我的不是,又一次一次接走儿子。

上了刚刚一学期,被告借口儿子成绩不好。说再也不要他了。儿子哭哭啼啼跑过来。我只好安排他吃住,还请人接送他上下学。可是被告却污蔑说,我有什么第三者。

长期以来,儿子学费都是儿子找我来要,由我支付。其实我身边有个女孩。按婚姻法说,不管是谁生的,子女在家应该一律平等。我们是应该各负责一个小孩生活费才是。可被告总认为,女孩不是她生的,连我供养自己女孩,被告都不甘心,常常用儿子来捣乱。利用他不懂世事心理,在同我居住时,像个特务,搜索着我屋里种种迹象。

最为可悲的是,被告置我要负责女孩全部费用,要负责儿子每年学费,早餐费不顾,居然年年还要生事,回回要生事。次次都是用儿子的痛苦,来达到被告的目的。那年九月,距开学只有几天时间,可被告对儿子说:我养不活你了。你去找你爸爸。

害得儿子又来找我。我最不能够忍受的,就是看着儿子在我面前哭哭啼啼。只好又去找到接送学生托儿所,给他做安排。可被告知道我为儿子安排好了,又在电话里怂恿儿子,要他不要接受我安排。怂恿儿子,问我每个月要八百元钱生活费,自己要到了,再回被告那儿去住。

不过我一个月除自己的生活费,女儿的生活费,哪里又来的八百块钱?我见儿子大声啼哭,只好同儿子讨价还价,给了儿子三百元钱。被告还居然指示儿子,还要让我跟她写个保证书才行。当我给儿子生活费之后,儿子第三次来取钱时,被告却又人心不足蛇吞象,居然又叫儿子哭哭啼啼,问我要新学期的学费和早餐费。

被告这样对待自己生的儿子,母爱何在?被告在这数年时间里,就是这么不厌其烦地在精神上,折磨着我的儿子。

按我们中国五千年的传统来说,被告是个忤逆不孝的女人。

她在我家中,刚刚同我的母亲见面,只为了一句闲话,立马就同我母亲顶起嘴来。当时幸亏有我父亲在场,从中打了一下圆场。不然那情形,真的是不好收拾。当天晚上,我母亲就对我说:

本虚啊,你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却娶来这样一个凶恶女子。人看这样子,她不可能对你孩子好。可怜小孙女,她以后怎么生活。

当时我并不以为然。认为母亲她,对被告看法有点偏激。被告当时,只是个二十几岁的人,不可能那么坏。不料若干年后,一切结果不出母亲所料。真是不听老人言,终究要犯难。

前面说过,我父亲母亲才来东莞长安几天的时间,被告就表现不耐烦。被告不仅仅在我面前表现,实际上也这么做。被告不光是在脸上做样子,连小孩子也没放过。

我母亲养育三儿三女,外孙内孙,也有好几个。真正的孙子,就只有我儿子这个。她心痛,她喜欢,这个才三四岁孙子,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她要去哄我那儿子玩,儿子却不理她。我母亲就拿苹果哄他:寻常,寻常,你为什么,不理你奶奶?

谁知道,儿子不耐烦了,大声地对她说:妈妈说,你是一个大坏蛋,叫我不要再理你。

气得他的奶奶,我母亲听了,差点儿就晕了过去。最为可恨的是,才到正月初五那天清早,被告和我的母亲,天翻地覆的吵起来。

母亲后来跟我说,当时,其实也不为什么大事,只是从年前到年后,心里好想不开,想着小孙子,碰到这个女人身上,以后真是没有好日子过。也是多想了一些吧。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刚吃过了早餐,被告把手中的碗一放,叫正在做作业的女儿洗碗。我母亲就说:哪里有这样做的,这么小的孩子,她在凤凰城,我那里,这么多年,我还从来没叫她,洗过一次碗。大过年,也不让孩子她玩几天。再说,她现在,还在做作业呢。

可被告却说:是你的儿子陈本虚,叫她学洗碗的。是想她以后长大,出国留学。洗碗,可不是我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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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她居然狠狠地把我母亲推到沙发上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被告还是不肯给她自己拿。被告还要自己拿着户口本,和她一起去。等他们一起再到学校,一切都晚了。我女儿作为没有户口生员,派到离家很远的东莞长安第八中学。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被告可恶与无聊的程度,可想而知。被告就是这样,对什么事,对什么人,都不怀好心,人品相当凶残。

我的儿子陈寻常,是被告亲生的。可是就连自己的儿子,也常常被被告当成个皮球,在我们婚姻悲剧中踢来踢去。当作她找人吵架的挡箭牌。被告根本不考虑孩子心灵,受到刺激,受到伤害,每当我们吵架,都要千方百计,当着女儿、儿子的面前进行。

一九九三年被告出走,带走了儿子。其间每回被告出门,到我单位告状,也不忘带了儿子一起,啼哭给人家看的同时,也给自己儿子看。

一九九四年儿子到读学前班年龄,被告一直没有想到办法。到八月底被告才打来电话:说已经花一千元钱,也进不了市中心梅花小学。这儿子也是你的,我现在不要他了,你自己去管他。

我一听连忙说:你不要乱污蔑中心梅花小学。即使花一千元钱,人家要是真的,收了你一千块,东莞长安人的性格,我知道,就没有不要你入学的道理。

没有办法,离开学只有几天时间。我只好匆忙给儿子联系东平小学。当时我一个人要上班,要管还刚刚读初中一年级的女儿,就帮儿子联系了儿童中心接送班。当我把这一切做好了,被告去和儿童中心诉说我的不是,又一次一次接走儿子。

上了刚刚一学期,被告借口儿子成绩不好。说再也不要他了。儿子哭哭啼啼跑过来。我只好安排他吃住,还请人接送他上下学。可是被告却污蔑说,我有什么第三者。

长期以来,儿子学费都是儿子找我来要,由我支付。其实我身边有个女孩。按婚姻法说,不管是谁生的,子女在家应该一律平等。我们是应该各负责一个小孩生活费才是。可被告总认为,女孩不是她生的,连我供养自己女孩,被告都不甘心,常常用儿子来捣乱。利用他不懂世事心理,在同我居住时,像个特务,搜索着我屋里种种迹象。

最为可悲的是,被告置我要负责女孩全部费用,要负责儿子每年学费,早餐费不顾,居然年年还要生事,回回要生事。次次都是用儿子的痛苦,来达到被告的目的。那年九月,距开学只有几天时间,可被告对儿子说:我养不活你了。你去找你爸爸。

害得儿子又来找我。我最不能够忍受的,就是看着儿子在我面前哭哭啼啼。只好又去找到接送学生托儿所,给他做安排。可被告知道我为儿子安排好了,又在电话里怂恿儿子,要他不要接受我安排。怂恿儿子,问我每个月要八百元钱生活费,自己要到了,再回被告那儿去住。

不过我一个月除自己的生活费,女儿的生活费,哪里又来的八百块钱?我见儿子大声啼哭,只好同儿子讨价还价,给了儿子三百元钱。被告还居然指示儿子,还要让我跟她写个保证书才行。当我给儿子生活费之后,儿子第三次来取钱时,被告却又人心不足蛇吞象,居然又叫儿子哭哭啼啼,问我要新学期的学费和早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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