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强吻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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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法官:……

……赫法官:原告,你们现在居住的,是单位宿舍吧?

陈本虚:是,是我们单位分配的公房。

赫法官:当时她也参加分了啊。

陈本虚:可是,被告现在有自己的单位住房。

赫法官:她现在住的,是单位的办公室里。如果你们要离婚,那宋文革的住房,原告你愿不愿意,给与适当考虑。

陈本虚:被告要是离婚,按政策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房改之前,应该给她分配住房。未必然一个想离婚的人,离了婚的人,还要先让自己的单位,给他们分三房一厅,好好地住一住,才肯离婚?要是真的是这样,那不是每个人,都赶快去离婚了?

可你们法院,怎么会要一个原告,考虑被告的住房?

赫法官:我们在处理离婚案时,一般都要优先考虑女方住房问题。

陈本虚:在法律上,能够优先谁?我们在法庭上,能够谁优先?法官,我不知道,也想问问,现在,我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院里开庭呢,还是在什么的妇女的什么的联合会里,接受她们什么会的什么的调解。

人民政府不是早说过,现在在我们中国,早就是男女平等了吗?

赫法官:你……

……赫法官:我认为,在社会上,一个男人相比起女人来,收入应该好一些。

陈本虚:可也不能这样说。法官,你是一个女人,李嘉诚,是一个男人,他那个男人,当然比你这个女人有钱;刘晓庆也是一个女人;陈本虚,却是一个男人;可刘晓庆她这个女人,肯定比陈本虚这个男人,要有钱得多。

所以,我们做人,不能简单地说。一个男人,比女人,怎么样;一个女人,又比男人,要如何了。你这样子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是妄自菲薄?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法院办理离婚案时,考虑双方经济问题,要先考虑女人经济条件的……

陈本虚:法官,要是被告作为女人,认为收入低,不愿意抚养子女。或者认为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生的子女。那我愿意抚养他们。我与被告生的儿子陈寻常,完全可以随我生活。

被告随时可以见陈寻常。同时包括你说的,我的那个孩子,我都一起抚养。我再说一遍,不要被告一分钱。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陈寻常是宋文革生的。

陈本虚:请问,法官,那被告生的陈寻常,是和谁生的?是她一个人生的?

赫法官:人家宋文革,是个女人啊。

陈本虚:照你说,要是被告抚养儿子,我作为男人,就没有离别儿子的痛苦;我来抚养儿子,被告作为女人,你们就要考虑被告,离开儿子的痛苦?

赫法官:我们法院,是要多多考虑女方。

陈本虚:法官,我看你们办离婚案,一会要考虑女方经济;一会考虑女方住房;一会还要考虑女方感情。你们把女人的所有,几乎考虑遍了。我却没听说,你考虑任何男人方面问题。

1、一段庭审记录

最有幸的是,陈本虚本人,已经杳无了音讯,东莞长安法院在积极要求我帮助寻找时。我却得到了一个机会,看到了部分的庭讯记录。

下面我要用出的,是第二次开庭庭审记录。当然,是得到有关领导的研究,有关人士的允许了的。

……赫法官:原告,这几年,你和宋文革,还有什么往来?

陈本虚:自从被告第一次擅自出走,我们再无任何往来。第一次法院判决,我们不离婚,被告搬进我的宿舍没多久,再次擅自搬走,从那以后,我们根本没有再见过面。

赫法官:连电话,都没有打过?

陈本虚:没有。

赫法官:如果你们离婚。你作为一个男人,怎么考虑小孩抚养问题?

陈本虚:这句话,法官,我想要纠正你。我不是作为一个男人,坐在这里的。而是作为中国一个公民,一个离婚诉讼案件的当事人。或者说是一件离婚诉讼案的原告。

赫法官:……

陈本虚:你问的这个问题,我向你们多次提到,我们一共有两个孩子。离婚以后,我们应该一边抚养一个。各负其责。当然,要是她认为自己不想抚养,没有能力抚养,我一个人抚养,不要她负任何责任。

赫法官:为什么?

陈本虚:因为我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就有权利和义务,要好好抚养他们。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有责任,把他们抚养成人,让他们能幸福成长。

赫法官:原告,我在这里提醒你。你的女儿陈非常。不是人家被告宋文革生的。

陈本虚:法官,法律上的事我不太懂,也不太清楚。可是我认为,从天理良心上讲,无论是不是被告生的,只要他们是我的子女,不管他或者是她,只要在我所在的家庭里,都能享有同等权利。也不知道,我这个认为,是对?还是不对?

赫法官:你认为的只是你认为。事实毕竟是事实。要是被告要儿子抚养权,又要你出一定抚养费呢?

陈本虚:要是她实在以为,自己没能力,抚养自己小孩。又非要抚养一个,我也愿意出一部分生活费。

赫法官:那你说说,到底愿意出多少?

陈本虚:按照你们一般情况定。我可以每月照付。

赫法官:被告是要求你一次付清。

陈本虚:不行。既然她要人又要钱,还要一次付清,是不是太没道理。再说,在法律上,也没有这样的规定吧。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在我手上过来的离婚案,一般都是一手付清。

陈本虚:我的确没有看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哪一条,哪一款,说是非要一次性付清孩子抚养费。

赫法官:原告,我想提请你注意。现在我是作为一个法官在同你谈话。

陈本虚:法官,我要告诉你的是。陈本虚现在眼前所看到的,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国的一个执法部门。而不是哪个具体的法官。

赫法官:……

……赫法官:原告,你们现在居住的,是单位宿舍吧?

陈本虚:是,是我们单位分配的公房。

赫法官:当时她也参加分了啊。

陈本虚:可是,被告现在有自己的单位住房。

赫法官:她现在住的,是单位的办公室里。如果你们要离婚,那宋文革的住房,原告你愿不愿意,给与适当考虑。

陈本虚:被告要是离婚,按政策的规定,单位在没有房改之前,应该给她分配住房。未必然一个想离婚的人,离了婚的人,还要先让自己的单位,给他们分三房一厅,好好地住一住,才肯离婚?要是真的是这样,那不是每个人,都赶快去离婚了?

可你们法院,怎么会要一个原告,考虑被告的住房?

赫法官:我们在处理离婚案时,一般都要优先考虑女方住房问题。

陈本虚:在法律上,能够优先谁?我们在法庭上,能够谁优先?法官,我不知道,也想问问,现在,我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法院里开庭呢,还是在什么的妇女的什么的联合会里,接受她们什么会的什么的调解。

人民政府不是早说过,现在在我们中国,早就是男女平等了吗?

赫法官:你……

……赫法官:我认为,在社会上,一个男人相比起女人来,收入应该好一些。

陈本虚:可也不能这样说。法官,你是一个女人,李嘉诚,是一个男人,他那个男人,当然比你这个女人有钱;刘晓庆也是一个女人;陈本虚,却是一个男人;可刘晓庆她这个女人,肯定比陈本虚这个男人,要有钱得多。

所以,我们做人,不能简单地说。一个男人,比女人,怎么样;一个女人,又比男人,要如何了。你这样子说,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是妄自菲薄?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法院办理离婚案时,考虑双方经济问题,要先考虑女人经济条件的……

陈本虚:法官,要是被告作为女人,认为收入低,不愿意抚养子女。或者认为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生的子女。那我愿意抚养他们。我与被告生的儿子陈寻常,完全可以随我生活。

被告随时可以见陈寻常。同时包括你说的,我的那个孩子,我都一起抚养。我再说一遍,不要被告一分钱。

赫法官:原告,你知道,陈寻常是宋文革生的。

陈本虚:请问,法官,那被告生的陈寻常,是和谁生的?是她一个人生的?

赫法官:人家宋文革,是个女人啊。

陈本虚:照你说,要是被告抚养儿子,我作为男人,就没有离别儿子的痛苦;我来抚养儿子,被告作为女人,你们就要考虑被告,离开儿子的痛苦?

赫法官:我们法院,是要多多考虑女方。

陈本虚:法官,我看你们办离婚案,一会要考虑女方经济;一会考虑女方住房;一会还要考虑女方感情。你们把女人的所有,几乎考虑遍了。我却没听说,你考虑任何男人方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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