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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课程也没什么让人快活的,或者高中的课程都让人快活不起来,已经知道目标是什么了,所有的意念都用在那上面,过程也就没什么乐趣了。所以大学的人玩命地玩就不奇怪了,人总希望找回些什么,喜欢去弥补。而其实错过的风景,就错过了,像某位哲学家说的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夏天的夕阳还在半天,下午已经过去。
我慵懒地坐在座位上,等着丁羽从门口经过,可是同学们都走光了,她还没经过。于是起身,走出门口,看进她的课室,原来那家伙在值日。
有点浅黄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她白色的裙子上,她的脸上,她的……唇上,觉得那样的她和阳光一样灿烂。旁边还有三个同学一起,有一个是坐在她后面的那个欠揍的家伙。
不好意思和她打招呼,于是走回座位坐着,看着窗外还刺眼的夕阳。
过了十多分钟吧,其中的两个同学陆续从门口走了过去,就丁羽和那个欠揍的没出来,我立马弹了起来,冲出教室。
只见丁羽提着垃圾桶出到门口准备去倒垃圾,那小子就要伸手去抢,意思是表示:我是绅士,我倒吧。看那手,感觉可以用爪来形容,在他快抓到的当儿,事实上,他快抓到的是丁羽的手,我一把拉开丁羽的手接过垃圾桶,说:“丁羽,我帮你吧。”
那小子抓空了,有点失望,气打一处来了,说:“小子,这又不是你班的垃圾,你凑什么热闹。”一听,我”扑哧”一下笑了,这小子幼稚得可以。
我直接把垃圾桶递给他,说:“那给,你班的垃圾。”
我看见丁羽也偷偷地笑了。
“你、你……”为了显示绅士风度,那小子还是接过了垃圾桶,转身跑了。
四望无人了,我拉起丁羽的手,说:“走吧。”凉凉的。
只是她很快轻轻挣脱了,说:“走吧。”她觉得毕竟是在学校吧。
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长发,“嗯”了一声,说:“走吧,以后我都要和你一起走,免得有人跟你抢垃圾桶。”
我们走下楼梯,正想去饭堂,可是发现饭堂没开饭。而这时她说:“你去锻炼一下吧,很久都没见你锻炼过了,吊儿郎当的家伙。”
不知她为什么会提这个建议,以前在宿舍住的时候,我会去打一下篮球,出一下汗,在家住以后,确实是很久没打了。
“嗯,可是要回家换衣服了。”这也是我少锻炼的缘故了吧。
“我去球场边等你。”她似乎很坚决要我去锻炼。
我直奔家里,难得她有雅兴,满足一下她吧。
一米七的身高在球场上确实谈不上有什么优势,只是带球过人,转身,或传球,或投篮,还是颇有姿势的,也能得分,常打球的也是同班的同学,叶秋也在。
整场下来,我说不上十句话,当他们争论是否犯规的时候,我就坐在边上,看看丁羽。
这时丁羽会笑一笑。
几场下来,出了一身汗,脸很热的,应该是很红的了,跟喝了酒一样的,那晚和陈宇喝酒就知道了,半杯下肚就比关公还红。于是陈宇说我其实属于特容易激动的人,而不属于闷骚型的。
招呼了他们,说走了,他们也挥挥手,都知道我不爱说话。在他们面前。
这时丁羽起身,跟在我后面,整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就想,坐在她后面那位仁兄怎么就比我还闷骚,看不到也应该听得到我这个丁羽的同乡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啊。
我停了停,对她说:“跟上啊,你也得去锻炼了。跟纸糊似的。”
“你才纸糊的呢。”她嗔道。
我说:“跟你去散步吧。”
“不了,不好,你也一身臭汗,回去洗澡吧。”她指的不好是被人看到不太好。
“那你跟我回去换衣服好不好?你还不知道我新家在哪里呢!”
“那还不是跟你散步啊?让人看到了更不好了。你还穿着球服呢,太显眼了吧。”她说道。
“你不看看进进出出的男生很多都穿着球服啊,谁会注意我啊。走吧,笨蛋。”我有点坚持。
她见我坚持,也可能看在我听她的话去打球的份上,应了句“嗯。”
走着,我笑问:“我打球帅吧?”
“你就摔吧!瘦得跟蟋蟀似的。”她笑了笑说。
我也笑了,说:“我没那么瘦吧,至少比蟋蟀胖点吧。”
她一本正经说:“比蟋蟀胖的那也只是螳螂。”我“扑哧”一下,她也“扑哧”一下,我发觉丁羽跟陈宇一样有搞笑的潜力,而且还是同一个水平的。
那时我的家其实离学校不远,是我爸特意选的地点,为的就是方便我上学。
穿过马路,走过牛记,再过一个路口,右拐五十米就到我那小区门口了。进了大门,到楼下,丁羽说:“我就不上去了。”
我说:“没人在家。”说这句话时没想那么多,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是在有企图地引诱少女。
“不了,我等你。”说着,捋了捋秀发,那动作特柔美、可爱。
“我还要洗一下澡啊。”我说。
“嗯,没事,我就在这里吧。”她坚持。
这时夕阳还没下山,刚好从她的侧面照射过来,发现她脸的轮廓还挺分明,挺挺的鼻梁,那唇似乎被阳光穿透,显得那么娇嫩剔透。从早上就一直在想那两片唇,中午还梦到她,还有中午的眼皮跳是预示着要发生些什么吧。见她坚持,也就准备上楼了,这时心里又想到她要在这里等那么久,突然心疼了,加上刚才的心动,一股冲动就那么涌了起来,一把拉过她,把她的脸捧住,然后把唇对了上去,那个瞬间,滑滑的触感,让我闭上了眼,软软的,一直传到心里,呼吸急促了起来。她应该呆住了,没动,我不敢停留太久,离开她的唇,睁开眼,她傻傻地站在那里,眼睁得大大的,脸红红的,夕阳中显得那么娇美。回过神来,她低下了头,我吓住了,以为她要哭了,于是把她的头抬起来,发现她只是脸红红的,没哭,吓到了吧。
我抚了她的脸,赶紧说:“对不起,我……”
“快去洗澡换衣服吧,我等你。”她打断了我的话,或许想清楚了我从早上开始就一直看她的唇的用意了吧。
“哦。”我已经不知说什么了,转身就要上楼,这时她抚了抚我的长发,说:“记得洗头哦,不然得发霉了。”
后来陈宇跟我说,丁羽是个很单纯的女孩,我很认同。
后来陈宇跟我说,丁羽是个相信了你就会一直相信你的女孩,我很认同。
后来陈宇跟我说,丁羽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我很认同。
后来陈宇跟我说,丁羽是个值得让人从骨子里去疼的女孩,我很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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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课程也没什么让人快活的,或者高中的课程都让人快活不起来,已经知道目标是什么了,所有的意念都用在那上面,过程也就没什么乐趣了。所以大学的人玩命地玩就不奇怪了,人总希望找回些什么,喜欢去弥补。而其实错过的风景,就错过了,像某位哲学家说的人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夏天的夕阳还在半天,下午已经过去。
我慵懒地坐在座位上,等着丁羽从门口经过,可是同学们都走光了,她还没经过。于是起身,走出门口,看进她的课室,原来那家伙在值日。
有点浅黄的阳光从窗口照进来,照在她白色的裙子上,她的脸上,她的……唇上,觉得那样的她和阳光一样灿烂。旁边还有三个同学一起,有一个是坐在她后面的那个欠揍的家伙。
不好意思和她打招呼,于是走回座位坐着,看着窗外还刺眼的夕阳。
过了十多分钟吧,其中的两个同学陆续从门口走了过去,就丁羽和那个欠揍的没出来,我立马弹了起来,冲出教室。
只见丁羽提着垃圾桶出到门口准备去倒垃圾,那小子就要伸手去抢,意思是表示:我是绅士,我倒吧。看那手,感觉可以用爪来形容,在他快抓到的当儿,事实上,他快抓到的是丁羽的手,我一把拉开丁羽的手接过垃圾桶,说:“丁羽,我帮你吧。”
那小子抓空了,有点失望,气打一处来了,说:“小子,这又不是你班的垃圾,你凑什么热闹。”一听,我”扑哧”一下笑了,这小子幼稚得可以。
我直接把垃圾桶递给他,说:“那给,你班的垃圾。”
我看见丁羽也偷偷地笑了。
“你、你……”为了显示绅士风度,那小子还是接过了垃圾桶,转身跑了。
四望无人了,我拉起丁羽的手,说:“走吧。”凉凉的。
只是她很快轻轻挣脱了,说:“走吧。”她觉得毕竟是在学校吧。
我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长发,“嗯”了一声,说:“走吧,以后我都要和你一起走,免得有人跟你抢垃圾桶。”
我们走下楼梯,正想去饭堂,可是发现饭堂没开饭。而这时她说:“你去锻炼一下吧,很久都没见你锻炼过了,吊儿郎当的家伙。”
不知她为什么会提这个建议,以前在宿舍住的时候,我会去打一下篮球,出一下汗,在家住以后,确实是很久没打了。
“嗯,可是要回家换衣服了。”这也是我少锻炼的缘故了吧。
“我去球场边等你。”她似乎很坚决要我去锻炼。
我直奔家里,难得她有雅兴,满足一下她吧。
一米七的身高在球场上确实谈不上有什么优势,只是带球过人,转身,或传球,或投篮,还是颇有姿势的,也能得分,常打球的也是同班的同学,叶秋也在。
整场下来,我说不上十句话,当他们争论是否犯规的时候,我就坐在边上,看看丁羽。
这时丁羽会笑一笑。
几场下来,出了一身汗,脸很热的,应该是很红的了,跟喝了酒一样的,那晚和陈宇喝酒就知道了,半杯下肚就比关公还红。于是陈宇说我其实属于特容易激动的人,而不属于闷骚型的。
招呼了他们,说走了,他们也挥挥手,都知道我不爱说话。在他们面前。
这时丁羽起身,跟在我后面,整一个跟屁虫似的。我就想,坐在她后面那位仁兄怎么就比我还闷骚,看不到也应该听得到我这个丁羽的同乡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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