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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笛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停下来,迷茫中有一把伞撑到她头上,雨立即止住了,她的耳边传来男人一副他乡遇故知的熟人口吻:“真的是你!去上班吧?你怎么没带伞?”
胡笛惊讶地用手胡乱地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但她的头发上还是有雨水不断地往下滴,看上去有种惊心动魄的美,那男人急得什么似的伸手对着车里连声叫道:“快!快!毛巾!”车里立即伸出一只手,拿着一条雪白的毛巾。
男人赶紧接过来,殷勤地递给胡笛。因为只顾着给胡笛撑伞,他的肩上已经有些湿了。
胡笛着实楞了,这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高大,穿得非常高贵得体,看上去是有些面熟,大多数好看的男人似乎都有着的这样一张四方的国字脸,给人的感觉上英武果断,但是,显然她不认识他。
她没有接毛巾,只是望着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会?我可以认错自己也绝对不会认错你的,”男人张开嘴,也笑,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太多男人的牙齿如毒气室里长出来的毒蘑菇,光是气味就叫人厌恶。
胡笛有些迷惑,一切都不似真的,像是电影中的场景,她当然希望自己认识这个男人,但是很遗憾,她真的不记得他是谁,只得红着小脸摇摇头说道:“对不起,我要上班了。”
“胡笛,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王凝之啊!不久前的聚会,你都忘了?”男人急了,一把拉住胡笛的胳膊,然后又赶紧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急了!”
“哦——对,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来了,”胡笛违心地说,心里有些惭愧,能想起来什么呢?她竟然忘得一干二净,真是该死!那一次聚会,她压根没仔细留意过任何一个人,只是强迫自己坐着那儿,摆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好替丈夫争足脸面。
“真的想起来了?”王凝之笑了,“雨太大了,我送你?你看看,你的衣服都湿了。”
他盯着她的眼神灼灼发亮。
胡笛一时躲避不开他的眼光,她慌忙低下头,立即意识到刚才的雨水太大了,自己棉质衣服前片尽管有些皱褶,但还是会紧贴在身上,使她部分关键的自己已然无法躲避。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热烈,仿佛距离她只有一寸,将她烤得火烧火燎的。
这种一闪而过的感觉令胡笛既吃惊且羞愧,她脑海中终于记忆起一个和姜超的老婆拍拍打打的男人形象,因为当时她是心不在焉地去应付那场聚会,并没有刻意注意到别人的外表,所以并不记得谁是谁。
“对不起,我要迟到了!”胡笛慌慌张张地跨上车就想跑。
“等等,这个给你!”王凝之不由分说将伞塞进胡笛手里,然后自己跳上车,对胡笛摆摆手,笑着说:“下次见!”
胡笛迟疑地摇了摇手中的伞柄,咬咬嘴唇没有说话。司机探出头来刻意朝胡笛望了一眼,点点头,还露出一丝若有所悟的微笑,胡笛有些不知所措,这种微笑让她感觉很是不快。
她看着自己手中的这把伞,颜色竟然是紫色的,很新,有着精致的花边,看上去很高档洋气,显然是一把女用伞。
王凝之用毛巾仔细地擦了擦自己的头发和脸,这该死的雨,还真大!
“怎么不送送人家?”司机边开车边笑着问。
“还送啊?你没刚才她那张脸?红得几乎要喷出血来呢!”王凝之喃喃自语,明明知道雨中啥也看不清楚,还是忍不住频频回头去望。
“王总,不错啊!欲擒故纵是中国古代兵法中很厉害的一招。”司机没头没脑地说了句。
“好好开你的车吧!扯什么淡呢!”王凝之伸出手大力在司机身上拍了一下,脸上却是抑制不住的笑意。
“要我说,刚才那女孩真的很不错,比周小姐顺眼多了!”司机继续说。
“哎!什么女孩啊,人家早结婚了!”王凝之长长地叹息了一声,看着车窗外的雨,还在继续下着,这种烂天气,连王凝之都生出无端感伤。
“结婚了?不像不像,她才多大?你又在哄我?”司机大笑。
“我哪有心情哄你?”王凝之没好气地说,想到这一点他心脏都疼,“好好开车吧你!”
他动了动肩膀,好让自己坐得更舒服点,开始细细回味刚才的一幕。
老天待人真不薄,知道他想再见到她,果然就给了他机会。
他刚刚是送周勤勤去上班的,想不到竟然就遇到了她!她的头发那么长,骑车的姿势那么优美,他从老远就感觉出是她,这个女人的味道就像是年代久远的青花瓷,没有周勤勤的艳丽和眼花缭乱,但清洌自然,不知不觉中,令他心旷神怡。
“王总,你要是真动心了也不是没办法,”司机见他久不说话试探地说道,“你有钱,不是吗?要知道金钱很多时候能解决很多问题,甚至包括一个人的人生观。”
王凝之心里一动,随即摇摇头,那次聚会完全可以看出,韩小波与胡笛两人关系和谐,横插一杠子不是他王凝之的风格。
昨天晚上他莫名其妙接到那个叫林容丽的女人的短信,说是帮自己搞到了胡笛的号码,自己只是一次酒后和这女人胡扯了几句提到过胡笛,这女人还真是热心得过分,很叫人疑惑她的居心。
王凝之尽管内心是很想和胡笛搭上话,但他向来不屑搞这些猥琐的套路,万一被韩小波看到,大家面子上都不好看,最要紧的是,他不想令胡笛看低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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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笛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停下来,迷茫中有一把伞撑到她头上,雨立即止住了,她的耳边传来男人一副他乡遇故知的熟人口吻:“真的是你!去上班吧?你怎么没带伞?”
胡笛惊讶地用手胡乱地擦了擦脸上的雨水,但她的头发上还是有雨水不断地往下滴,看上去有种惊心动魄的美,那男人急得什么似的伸手对着车里连声叫道:“快!快!毛巾!”车里立即伸出一只手,拿着一条雪白的毛巾。
男人赶紧接过来,殷勤地递给胡笛。因为只顾着给胡笛撑伞,他的肩上已经有些湿了。
胡笛着实楞了,这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身材高大,穿得非常高贵得体,看上去是有些面熟,大多数好看的男人似乎都有着的这样一张四方的国字脸,给人的感觉上英武果断,但是,显然她不认识他。
她没有接毛巾,只是望着男人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你,认错人了吧?”
“怎么会?我可以认错自己也绝对不会认错你的,”男人张开嘴,也笑,露出洁白好看的牙齿。太多男人的牙齿如毒气室里长出来的毒蘑菇,光是气味就叫人厌恶。
胡笛有些迷惑,一切都不似真的,像是电影中的场景,她当然希望自己认识这个男人,但是很遗憾,她真的不记得他是谁,只得红着小脸摇摇头说道:“对不起,我要上班了。”
“胡笛,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王凝之啊!不久前的聚会,你都忘了?”男人急了,一把拉住胡笛的胳膊,然后又赶紧道歉道:“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太急了!”
“哦——对,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想起来了,”胡笛违心地说,心里有些惭愧,能想起来什么呢?她竟然忘得一干二净,真是该死!那一次聚会,她压根没仔细留意过任何一个人,只是强迫自己坐着那儿,摆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好替丈夫争足脸面。
“真的想起来了?”王凝之笑了,“雨太大了,我送你?你看看,你的衣服都湿了。”
他盯着她的眼神灼灼发亮。
胡笛一时躲避不开他的眼光,她慌忙低下头,立即意识到刚才的雨水太大了,自己棉质衣服前片尽管有些皱褶,但还是会紧贴在身上,使她部分关键的自己已然无法躲避。他看她的眼神是那么热烈,仿佛距离她只有一寸,将她烤得火烧火燎的。
这种一闪而过的感觉令胡笛既吃惊且羞愧,她脑海中终于记忆起一个和姜超的老婆拍拍打打的男人形象,因为当时她是心不在焉地去应付那场聚会,并没有刻意注意到别人的外表,所以并不记得谁是谁。
“对不起,我要迟到了!”胡笛慌慌张张地跨上车就想跑。
“等等,这个给你!”王凝之不由分说将伞塞进胡笛手里,然后自己跳上车,对胡笛摆摆手,笑着说:“下次见!”
胡笛迟疑地摇了摇手中的伞柄,咬咬嘴唇没有说话。司机探出头来刻意朝胡笛望了一眼,点点头,还露出一丝若有所悟的微笑,胡笛有些不知所措,这种微笑让她感觉很是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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