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找个床吧。”
传志还真听话,出去了。不过在外面和他母亲嘀咕了几句,没过三分钟又回来了,“没地方了,这就是我以前睡过的床。”然后嬉皮涎脸地爬了上来。
何琳突然想起姨对她说过的,睡觉之前锁上门,便要传志去锁门。传志乐颠颠地把木门闩上了。
3.
这一觉睡到天崩地裂,从混沌初到混沌末。再次睁开眼睛时,窗外的阳光强烈地刺激着眼球,耳朵轰轰作响,吸了吸鼻子,天啊,感冒了。刚探起头来,就看到一双黑黑的眸子正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看,是传志大哥的女儿,招弟。招弟扎着两只朝天辫,小脸红扑扑的,像看仙女一样盯着何琳看。
“花婶婶。”小姑娘忽然怯生生地叫了一声,露出缺齿的小乳牙。
“你几岁了?”
“八岁。”
“为什么叫我花婶婶?”
“奶奶叫叫的。”
“你为什么叫招弟?”
“要个弟弟来。”
“怎么招?”
“添。”
“花婶婶漂亮吗?”
“漂亮——衣裳好看……”
“人好看还是衣裳好看?”
“衣裳好看。”
“你花叔叔呢?”
“不知道——喝酒去了。”
“奶奶在干吗?”
“做饭,杀鸡呢。俺家的鸡。”
看着自己穿戴整齐,腰带都没动过,何琳知道昨晚传志没怎么着她。一看表快十一点了,不由羞愧,“懒媳妇”恐怕要落头上了,想想在火车上传志还求她,让她到家后勤快点,多少表现一下,给他面子。一想到这儿,这个城市姑娘赶紧下床,突然脚抽了回来,右鞋里怎么黏黏糊糊的?提起来一看,差点没恶心倒,两根狗屎棍正躺在鞋洞里。她连忙反过来磕地板,总算抖落出去了,掏出纸巾狠狠地擦!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穿上了,一天心情的基调就定下了,对那只京巴的成见算是刻骨铭心了,不仅是“色狼”,还邋遢得要命。
“哪来的这狗?”
“二叔过寒假从北京抱回来的。”
“偷的?”
“偷抱人家的。”
哼,看不出来呀。
招弟这孩子赶紧跑出去把新发现报告给正用热水冲洗脸盆上鸡毛的奶奶:“狗狗把粑粑拉到花婶婶的鞋里了!”一连说了两遍,她奶奶才反应过来,回了一句:“小狗见了生人新鲜!”
见何琳起了床,未来婆婆叫了声:“开饭!”掀开黑乎乎的大铁锅,热气腾腾盛了一大盘肉,递给一直在厨房洗涮的中年女子,“去,给他们当下酒菜。”
那女子估计是大嫂,蓬着头发,通红的脸颊,倔犟中不太安分的低眉顺目。听传志说过,很老实勤快的一个人,就是生不出男孩,让婆婆夜不能寐。大嫂端着盘子踢了一下狗,转身出去,不知道送到哪里去了。
老太太又盛了一大盘,全是上等好肉,端到何琳面前,“吃吧,家里没啥好菜,自家养的鸡,不下蛋就吃肉。这就是家了,别腼腆,吃饱为原则。”
招弟这小姑娘很馋,马上拿筷子,但被老太太摁住了,非让何琳先夹第一块再放行。何琳心怀感激——所谓大户小户人家,也不过鸡头牛后的差别——夹了一小块放进嘴巴里,差点没扔掉筷子,不是一般咸!按照她姨的话说:把卖盐的打死了。但还是硬着头皮往下咽。一会儿嫂子回来了,老太太又在锅里盛了一碗,白菜胡萝卜鸡头鸡爪鸡腚鸡脖子,往大媳妇面前一放,“骨头吐给狗。”
大嫂眼皮也没翻,蹲在桌子一角,拿着个馒头就着鸡爪啃。何琳觉得不好意思,她从嫂子这个女人出现的那一瞬,就对她有天然的亲近和——敌对感,身份相同,都是王家媳妇,所以亲近;就因为身份相同,都是王家媳妇,不由自主又派生一种比较和竞争。当然后一种感觉很弱,隐隐的。在未来婆婆低头喂狗的一刹那,她若无其事地把两只盘子拉近了一些,让大嫂也能够着这边的鸡肉,自己也能够着那边的萝卜和鸡爪。但婆婆抬起头,又若无其事地把两个盘子拉开了,她和大媳妇吃鸡头鸡爪,何琳和招弟吃这边盘子里上等的鸡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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