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肉票林成的说教结束了,接下来是正题了。
所以,接下来:
趁火打劫的大胡子叔叔拿出了一份合同。一副义正词严表情把笔交到了林成的手中。
但是,在知情人眼中看起来,胡叔叔的表情就是【狼外婆诱拐小红帽】……
可是,知情人只有大胡子叔叔背后的二人而已,他们不说,没人知道……
林成看不见合同的内容,但是本能地知道那个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条款一定大大的苛刻。估计会是终身为奴或是抵押房产什么吧……
怎么办?签了还是不签。
签了有未知的危险……
不签肯定会被眼前一脸坏笑的怪叔叔暴打后送进警察局。那样自己就全完了……
相信进了警察局后,自己一定会很快被送进监狱……
进了监狱之后,不仅爸爸妈妈会不理自己,不认自己这个儿子,就是连和自己关系最好的速水也会不理自己。
更重要的是——监狱里面没有电脑和网线……
“没有电脑和网线的生活”——那样还不如杀了自己。
并且,听眼前的怪叔叔说:
“进了监狱之后,**犯都是要被其他罪犯轮流爆菊的……”
哇……
这个更可怕,真的是生不如死呀!!
怎么办?
签还是不签?
签了是可能的地狱和未来的痛苦。
不签,自己就死定了。
会被其他罪犯轮流爆菊的……
好吧,还是签了吧。
不然……自己的名声就难保了……**犯呀……后果严重……
自己从小就最鄙视那些**犯了。
为了不让自己坐牢,必要的牺牲是值得的。
唉,人在屋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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