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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她又在失恋的过渡期,穿着一条红色的绉丝裙子,画土耳其绿浓眼圈,总是喝醉了趴在桌子上哭。又到处问别人借钱,朋友们只是忍耐她的放纵,不爱搭理她。只有他,深夜开车送她回家。

她的旧男友就等在公寓门口,一看到她,二话不说就扑上去掌掴她。他就与那个男人打。女人即使再罪孽深重,他也见不得男人动用暴力。出手很重,男人走了,他的额角也被撞破,满脸是血。她清醒过来,让他进去洗脸。他拒绝,站在她的门口,看她被打得肿胀的脸颊。

他说,你所谓的爱的能力,能带给你任何幸福吗?

她说,我心里有感情需要交付给别人,即使受到伤害,也承担得起。而你却没有这种感情,也没有这种承担的能力。

他觉得胸口有细微碎裂的声音。是怜悯还是在嘲讽自己?他不能解释这种感觉。于是转身下了楼梯。

突然好像又比在一起的朋友们稍微靠近了一些。她有时候来找他,他住在公司安排的小公寓里,自己也不会收拾,电脑桌上总是有堆满了烟头的烟灰缸和脏的咖啡杯子。她帮他洗衣服,把白衬衣和袜子用熨斗熨得平平整整,跪在地上擦地板。做完之后就躺在沙发上看恐怖dvd,喝红酒,抱着一罐子巧克力糖吃。

他通常去超市里买了螃蟹、虾、鲜带子和贝壳,在厨房里慢慢地熬一锅海鲜粥给她吃。他只会做这个。厨房的小木桌子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他在一边写工作报告。两个人在一起话不是太多。他们从不提及自己的过去,并没有敞开心扉。虽然那些过去也许是极其重要的,并影响着持续的生活,但又有什么理由去深究呢。

她29岁生日那天,他陪她出去看天安门。一起站在地铁站里,夜晚9点半,隧道里亮着寂静的橙色灯光。突然她说,我们好像是要到很远的地方去吧。真的很不喜欢北京。

地铁车厢里空空荡荡,只有刺眼的白色灯光。并排坐在一起。他身上的粗棉外套的纹理触碰到她手臂上的皮肤。她用一个小手指轻轻地抚摸着他的袖子。无限黯然。就这样,他听到她对他说,我想要个孩子。

他怔了一下,说,什么?她看着他,清晰地说,我想请你给我一个孩子。

他说,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做事情之前请先想想清楚。

她说,我想清楚了。我的爱那么多,当然也有过失望。只是想有一份真实的能够信仰它的感情。我会重新去找份工作,养活我和他。我可以写协议签字给你,说明你没有一点责任。

他突然愤怒了,大声地说,你一直想要什么就做什么。你所有的生活,都只想着你自己。

那时候他们已经走出了地铁,站在空旷的地铁通道里。她背着光,一张脸沉浸在深不可测的阴影里面。他看不清楚她眼中是否有泪光,只记得她挺直了背脊,以异常清晰的声音对他说,你知不知道,我一直一个人活在黑暗里面。

通道里突然一阵大风呼啸而过。

她失踪了一段时间。在朋友的圈子里消失。音讯全无。偶尔他装作不经意地问起,沙美就说,七白应该离开北京了吧。她跟谁都没联络过。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书读得好,一旦工作就做得比谁都出色,人也聪明。就是时不时地会像烂泥一样地沉堕。于是他装作若无其事地低下头来吃饭。

沙美顿了一下,还是对他说,任,我知道你一直帮她,对她很好。但有时候别人的帮,对她根本没有用。

他看着沙美。她15岁的时候,母亲被入狱判了无期。她是在她母亲病死之后,认识了比她大20岁的法国人,跟他去了巴黎。

是犯了什么罪?

她母亲杀死了她的继父。

他停在了那里。沙美伸出手来拍拍他的背,每个人的生活最终都还是自己选择,自己面对。不要担心她,她所做的就是她所需要的。

他收到她发给他的电子邮件。是在四川乡城,一个高原小镇的网吧里给他写的信。她说,任,四川和云南现在还是非常寒冷,一路荒芜无人。日日夜夜,搭乘的长途客车爬行在海拔4700多米的高山悬崖边缘,有好几次觉得似乎马上就会在冰雪覆盖的崎岖道路上直摔下去。常常凌晨四五点起来赶早班车,深夜的时候抵达又一个荒僻的地点。不记得经过多少个只能一期一会的村落和小镇。我只知道,我非常寂寞。

他没有回信给她。他突然觉得自己也许应该有个女人了。很疲倦。是清晰的感觉。写信给素行,让她来北京。素行是少年同学,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广州做it,是洁净收敛的女子。认识他20年,等了他10年。是相信耐心最终会有回报吧。而他终于是在这个冬天松了口。

现在想来,又有什么是必须要坚持的呢。他不知道。或者这33年的坚持,原本也就是借口,只是因为自己对爱的胆小懦弱。虽然在别人的眼中,这样优秀的男人不结婚,肯定是因为对爱太过理想主义。只有他自己明白,一切都并非如此。

只是他突然感觉非常疲倦。

素行一到北京就完全介入他的生活。给房间换了窗帘桌布,铺了木地板。晚上下班回到家里,有热汤热饭,餐桌上用瓶子插着大束深蓝雏菊。身边有了柔软温暖触手可及的肉体。爱到最后是不是彼此适用就够了呢?

他只是从不带她见他的朋友和同事,不让别人知道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好像这是最后一种坚持。好像自己还没有彻底放弃干净对感情的期许。他对她也没有任何诺言。但她知道,他叫她来,就不会轻易叫她回去。素行与七白。后者的坚忍,肆意和锐利,不是他所想选择的伤害。他非常清楚。任浩树就是这样想好了才会去做的男人。

两三个月的午后,她又突然打电话给他,说她在他公司楼下的星巴克咖啡店里。

他下楼,看到外面在下雨,她瑟缩地站在咖啡店门口的墙角处,穿灰绿羊毛开襟衫,里面是蔷薇红的宽身绸裙,光脚穿着一双脏的绣花拖鞋。一大把干燥浓密的黑发在后脑扎着髻,还是乱糟糟的。只是脸上一点妆都没有了。他说,天那么冷你为什么不进去先坐着。她讪讪地笑,我身上连买一杯便宜咖啡的钱也没有。

他带她进去。她没有吃过任何东西。他买了大杯的热咖啡,水果沙拉,还有鸡丝凉面,她兴致勃勃地全部吃完。然后执意地在角落里点了一根烟,偷偷地抽起来。

他看着她,看到她脸颊和鼻梁上的胭脂红斑,皮肤黝黑而粗糙。她说,被高原的阳光晒的。晒得脸都肿了,晚上睡觉就像发烧一样滚烫。我在那里住了近半年。

他不说话,依然看着她。她有些索然,用手搓着裙子,终于抬起脸来说,任,我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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