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摆动腰肢,常常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看人,非常妩媚。如果那时候很多女孩还仅仅是一枚青涩的果实,那么海伦是离阳光最近的那枚果实。
我不介意和海伦做朋友,因为她是个阅读广泛,有自己品位的人。我们在一起交谈的机会不多,那时各有自己的朋友圈子。我对她很温和,有时候我们说话,能够就看到的某本画册谈上很长时间。
她给我看她的笔记本,里面写到她参加的一个舞会,认识一个美国男人,他自己开画廊,在上海工作。在那个舞会上,他教她跳狐步舞。这样的事情,那时候在我们这样一个重点中学里只能是一个传奇,很多女生知道这个故事,她们说她有幻想症状。可是我相信这是真的。
高中毕业以后,海伦去北方读大学。
她不断地有信来,信上的字迹一律是倾斜跳跃的,飘忽地拥挤在一起。她在信里有许多事情可以描绘,比如在秋天的北京看银杏树的黄叶飘飞如雨,在天津骑着自行车去各个大学校园参加舞会,和同学一起去河北农村,学校的宿舍里她挂着一个日本纸灯笼……当然,始终都有那个美国男人,她叫他john。她说john的金发梳成马尾,常常穿一件秋叶黄的麻质西装,是她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他比她大很多,离婚,有一个孩子。可是他爱她。
假期的时候,海伦回到南方的城市。我们见面。她的个子高挑,脸上有健康的肤色和笑容。离开这个南方俗气的城市,海伦如鱼得水,找到她想要的生活。当然也不会再有平庸的同性取笑她的与众不同。
她有两个最好的朋友,一个是以色列的外籍同学,一个是北京女孩。她把她们去海边的照片拿出来给我看,一群高高大大的女孩,神情自若地摆出各种姿势和表情,有一种自由和桀骛的气息。她说,她们打算去安徽农村看旧时的老房子,还想去四川。但是西藏是不去的。因为她觉得那是一个圣洁的地方,她必须要和自己最爱的男人一起去。
那时候,海伦已经有自己的电脑。她始终是个走在前沿的人,英语出色,喜欢阅读和音乐,对电影绘画服装都有很好的品位。在她的家里,我看到满满一柜子的画册,cd和影碟,还有非常漂亮的衣服鞋子。绿色的翻绒皮鞋子,纯黑吊带蕾丝背心,褐色丝绒西服,还有上千元的华丽的羊毛披肩……大部分都是很昂贵的名牌。
她用微波炉烘烤爆米花,有些烤焦。然后她打开电脑,给我看她下载下来的冰岛歌手比约克的照片。这个歌声诡异的女孩,有一张猫一样天真而冷傲的脸。我们同时还喜欢王菲,收集她所有的cd。
大学毕业以后,使我感觉不解的是海伦依然回到了南方城市,没有留在北京,也没有去她喜欢的上海。她最爱的男人在上海,但是她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自然我不问她任何问题。我还是希望自己相信,她所描述的故事都是真实的。
有一次她对我说,有一次她在杭州街头邂逅一个马来西亚年轻男人,她觉得他很英俊,就过去请他给她拍照片,然后一起找了咖啡馆喝咖啡。分开后彼此打电话交往很长时间,那个男人去香港工作,居然获得最有魅力男人奖。她绐我看他寄给她的照片和杂志封面及介绍,果然是同一个人。
同样的还有一些别的事情,比如她翻时尚住宅杂志,里面介绍住在香港的一个英国男人的居室,她很喜欢他房子里的宗教气息,就给他发了传真。然后,那个男人回了信,他们开始通e-ail,等等。
我喜欢她对我说的这些离奇的事情,里面弥漫勇气、梦想和传奇的味道,不是平淡生活中的人所能轻易做到的。我欣赏这种注重生命体验,能够制造离奇故事的人。所以我觉得海伦有缓慢释放的漂亮。她的个性很张扬。
她每天早上坐班车去离市区很远的保税区上班,做一份乏味但稳定的工作。回到家以后,用流利的英文在网络上和外国男人聊天,如果感觉有趣她就会去上海看他们。她还是提起john,说他已经回美国,她感觉自己已经不再喜欢他,但是他依然希望她能做他的妻子。他在电话里向她求婚,被她拒绝……她说她和国内的男人不会产生任何感觉,当然这个观点我很理解,但并不赞同。
她也曾提到很想辞职,一度非常想去澳大利亚读书,但都没有实现。所以我觉得她会做这份工作很久,因为她说过自由必须建立在稳定的现实基础上。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
她在网络上刚刚碰到一个远在加拿大的中年男人,他有一个自己的农庄,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他们曾经有数次连续交谈从深夜到凌晨,那个男人说他会到上海,希望与她见面。海伦的脸上神情妩媚。
她开始和朋友相约出去旅行。去敦煌拍照片,会被国外一家网络站点采用。我把一条红格子棉布长筒裙送给了她,那条裙子是用一块一块棉布拼起来的,有少数民族野性妖艳的风格。她很喜欢。自然我们一直交换许多礼物,香水,耳环,挂件等。
她的一个首饰盒我一直在用,原木做的,有树的清香,用一个皮带扣子系着,描着花草的细碎花纹。
那次见面海伦的头发扎着两个辫子,穿着她在北京阿尤的店里买的红色碎花灯心绒裤子,嘴唇涂抹得湿漉漉。虽然她一直都是个相貌平平的女孩,但的确与众不同。
我希望海伦有一天能够和她心爱的男人去西藏,在高原明亮的阳光中,眯起眼睛看到远方她梦想中的生活。那一刻,只要快乐就好。
人淡如菊
每天晚上下班以后,独自去南京西路的日本寿司店吃晚饭。从北京西路走到南京西路,15分钟左右的路程。
夜晚7点左右的寿司店,灯光明亮,不时有铁板烧灼耳的尖叫声。穿着蓝衬衣和白色围裙的干净的男人,从垂下的长长布幔里探出头来,戴着手套的手里还捏着一只寿司。大幅的玻璃窗外是夜色正浓的南京西路,车流和人群,纷杂地交错。
店里有微微蓬松的米饭,三文鱼橘红色的生鱼片,生菜沙拉,酱汤,蒸蛋。城市生活,紧张的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回到家里独自做一顿饭给自己吃,丧失掉所有温暖的意义。而在空调适度的干净店铺里,吃一顿干净而营养搭配合理的晚餐,感觉是关爱自己的。身体和心都得到了舒缓和放松。
常常我看到一个独自吃晚餐的女人。我们之间相隔了一个空的位置,放着她大大的手提包。她的晚餐内容很简单,一碟鱼子寿司,一盘清炒蘑菇,生鱼片,还有一杯清酒。她神情自若地坐在那里,吃得缓慢而悠闲。有时候侧着头看窗外的灯火璀璨,很安静的,好像想着一些心事。
30岁左右的女人,不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干净的淡定的味道。穿中式的蓝印花上衣,简单的短发,皮肤很好。耳朵上戴雅致的小颗钻石耳钉,手指上一只戒指也没有。我能够用直觉判断看到的各种陌生人,通过她的神情,味道和细节。所以我相信她应该是一个大机构里主管级的人物,单身,有很好的经济基础,独立。自由。
她拿筷子的那只手,手指透露出寂寞而优雅的气息,一只碧绿的玉镯子轻轻地从瘦的手腕滑落。是个有故事的女人,耐人寻味。
一直习惯看到那些一到30岁就迫不及待在脸上浓妆艳抹的女人。在中下层的商场柜台后面,在农贸市场的满地泥泞中,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里面。用着低劣化妆品的脸,会有突兀的完全不配合衣服的鲜红唇膏和堆积在一起的惨白厚粉。那种惟恐青春逝去而极力挽留的局促,让人感觉悲哀。而且脾气通常异常暴躁,小小一个吃亏就可以被仇恨和咒骂,因为贫乏,性格亦变得自私和贪婪。曾经如花的容颜和清澈的心情一去不复返。整个人被生活,被家庭,被孩子和丈夫完全压垮。无力翻身,亦无处可逃。
也许一到30岁的女人,是会失去安全感的。如果缺乏自信,如果不独立和聪明。会活得很辛苦。还没有嫁出去的,会急于寻找长期饭票,因为自己无力在社会上打拼,开拓有价值的前程,担心被淘汰,温饱会有问题。而男人是越来越挑剔和自私了。他们没有兴趣去供养一个无用的女人,除非她很美貌。爱情变得不可信任。如果有了孩子,又常会把自己丢掉,整个人都交付了出去,肥胖,邋遢,都不在乎。等到发现身边的男人开始把视线转移到门外,呼天号地,无法自控。女人的歇斯底里,常常是因为缺乏自信。因为她的精神支柱是在以别人为基础。
而我相信逼仄残酷的城市生活,自己用双手撑起来的天空,才最晴朗。就像那些走在社会潮流尖端的女人,她们会越来越美,随着年龄的增长,释放的味道也更宜人。我喜欢那些到了30岁还神定气闲的女人。喜欢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聪明果断,为社会创造价值。喜欢她们选择简洁的衣服,用进口的化妆品。喜欢她们因为生活的磨砺和沉浮,而越来越沉着和平静。喜欢她们不依赖男人,但有欣赏男人的好品位。喜欢她们为自己而活,懂得珍惜自己的感情,关心自己的健康。喜欢她们懂得付出,充满柔情,而又冷静地和感情保持距离。喜欢她们享受独处的快乐。喜欢她们的成熟。
那天对朋友说,觉得女人最美丽的时期是两段。15—17岁,花蕾初绽的清醇甜美。然后是靠近30岁的时候,因为经历过很多的世事,眉目之间有无人得知的秘密,人淡如菊,更显不羁。但前提是她必须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和工作的女人。她的钱不是靠男人的给予,所以她不会刻意装扮自己,不会为谁而改变。她能安排自己,能控制自己,能支配自己。
这是爱自己的最好方式。
漂亮女孩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通常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经典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
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棵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至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沛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爱情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但是美。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阴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鬈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觉得照片拍得很好。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
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
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上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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