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们快看,芙娘的脸色。”
“这陆大郎果然凶煞,芙娘才去陆家一晚,就被克成这样了。”
“可不是呢,昨儿晚上指不定怎么折腾芙娘。”
“芙娘命真苦,郑家虽穷,可好歹也是正经人家,进了陆大郎手里,都不知道能挨几日。”
“陆大郎看着心善借银与郑家,说不定早看上芙娘了,咱们村,论相貌,芙娘也数得上。”
“红颜薄命啊,还是刘寡妇命好,躲过了这一劫。”
一群无知妇人,面带忧国忧民之状,可着劲地将陆元畅妖魔化,将顾小芙悲剧化。
顾小芙没听到这些闲言闲语,所以她心情很好,这种让人看得到希望的日子她很满足。晾完衣服,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也没找到活干,便去了地窖整理起来。
昨日吃过晚饭,陆元畅就把地窖的钥匙给了顾小芙,按陆元畅的想法,以后家里吃喝都归顾小芙打点,这钥匙给她是再适合不过了。可顾小芙却是惊吓坏了,这是把家当都交给她看管哪!地窖里的东西,就算她干一辈子,都挣不来。
要说陆元畅是傻子,估计没人相信,她之所以如此放心把家当交与顾小芙打理,正是因为顾小芙在地窖中看到如此之多的财物却没有起贪念所致,就凭她震惊过后坦然的清澈目光,陆元畅就敢这么做,当然了,她也是懒得打理,她心里装的,只有练武上战场一事,钱没了可以挣,命没了找谁要去。
地窖里的东西实在太多太杂,顾小芙一时也打理不过来,整个下午,她只整理了肉干,将一些坏掉的清理了出去,把剩下的按品种分门别类摆放整齐,扔掉了不少,顾小芙看着心疼,可再看满架子的肉,不禁感慨:杨大娘的话果然没错,整个村子,谁家缺肉也短不了陆元畅。
迎接陆元畅归来的,是自家烟囱冒出的袅袅炊烟,还有那大老远就能闻到的饭菜香,那是家的味道。
陆元畅与杨荣匆匆告别,向家奔去。一进门,她就看到在灶前忙碌的瘦小身影。
“芙娘,我回来了。”陆元畅把打到的猎物放在院中,顺手砍的柴堆到墙角,朝着顾小芙喊着。
“大郎,桌上有水,已经凉了,架上盆子里的水是奴家刚倒的,你快去洗把脸。”顾小芙见陆元畅回来,心里也高兴,嘴边的笑容特别灿烂。
陆元畅一进屋门,就拎着水壶喝了起来,刚抹完脸,顾小芙拿着衣服迎了过来。
“大郎先换身衣服,饭马上就好。”
“不用,夜间洗了再换。”陆元畅今天身上没沾血腥,也懒得换。
“换了罢,一身汗,不难受么?”顾小芙站得近,能闻到陆元畅身上林间的味道。
陆元畅看着柔顺的顾小芙,傻乐,自己解了外套,由着顾小芙为自己穿衣,这待遇,档次太高了,不真实呢!
“大郎受伤了么?”顾小芙给陆元畅细细抚平衣领,突然想到早间的那条长棉布,有些担心地问道。
“没有啊?”陆元畅傻愣愣地回答,用着疑惑的眼神看着顾小芙。
“那条长棉布是干啥用的?”
陆元畅顺着顾小芙手指的方向望去,就看到自己的裹胸布正挂在院中迎风飘扬,顿时心下暗叫不妙,脸有些微红,还好她肤色深,才没让顾小芙发现异样。
“咳!前几日打猎扭了腰,那是绑腰用的,现在差不多好了,你别担心。”陆元畅牵强地扯出了一个借口,没想单纯的顾小芙还真信了。
两人带着一丝小甜蜜吃过了晚饭,陆元畅就拉着顾小芙看今日打来的猎物,今天收获一般,不过幸运地猎到了一头獾。
要猎獾可不容易,它们嗅觉灵敏,牙齿锋利,善掘土,昼伏夜出,皮毛保暖性特别好。行动敏捷的獾比狼都难猎,到了冬季,它们就要冬眠,现在已是秋季,它们频繁外出觅食屯脂肪,这才让陆元畅逮了个正着。
“芙娘,这头獾不够大,不过给你做个围脖还成,喜欢吗?”陆元畅像所有追求美丽姑娘的愣头青一般,有了好东西就要向心上人炫耀一下。
“奴家给大郎做顶帽子罢。”顾小芙哪里敢要,这东西老值钱的。
“我冬天不怕冷,芙娘体弱,正好用上。”陆元畅看着顾小芙,笑道。
“奴家不要!”顾小芙被陆元畅看得有些害羞,将头撇到了一边。
“不喜欢?”讨好失败的陆元畅有些沮丧,她看着那头獾,越看越觉得颜色难看。
“不是,大郎若不要,卖了便是,奴家不要。”顾小芙看着那头獾,又望向那堆清理出来的烂肉,心疼地厉害。
陆元畅顺着顾小芙的眼神,也看到了那堆烂肉,这才明白顾小芙的意思,一向勤俭持家的顾小芙怎么舍得这样大手大脚过日子,于是她柔声说道:“芙娘,你只需记得你已是我陆家的人,其他的,我自会料理,你要对自己好些。”
顾小芙听着那些极淡的话,可心里却是特别甜,陆元畅所说的料理,那便是给她一个安稳的生活,不愁吃穿,无忧未来,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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