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良心39(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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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林彦儒再次等来了外卖员刘璃。

餐桌上有两碗片儿川在等待着被进食。

两人迅速交换了情报。

林彦儒递给她一双筷子,关心的问:“这几的训练还能跟上吗?”

刘璃点头:“我下周可以摸枪了。”

她带着点炫耀的表情,莫名的有点孩子气的嘚瑟。

“真厉害,这么快就已经跟上了,”林彦儒由衷的夸奖,最后关心的叮嘱了一句:“要心后坐力。”

刘璃微笑着低头,认认真真的开始吃面。

她就坐在自己对面,吃法是那种人间烟火气的吃法,鼻头上甚至冒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林彦儒庆幸自己的这碗色香味俱全的片儿川还算拿得出手。

两人默不作声的各吃各的,刘璃吃完后换了个话题:“汪副局长有进展了吗?”

“申请还没有被批下来,”林彦儒也正色,“没批下来,就没法做出判断。”

“我还是想不通,”刘璃,“屈建军为什么必须死?”

已经十几年了,他的存在没有掀起任何波澜,一个被边缘化的落魄警察而已,杀了他反而是增加了不可控的麻烦。

林彦儒:“或许跟吕浩杰一家的死有某种联系。”

所以,借汪副局长的手递上去的这份申请很重要。

只有明了吕浩杰一家死的具体细节,才能找到更多的线索。

“可惜,吕浩杰的近亲属害怕被爱狗协会和受害者家属追加民事赔偿,不肯出面向市法院提出诉求。”刘璃,“不然事半功倍。

“我们现在最有把握的,是推动胡格案的再审。”

林彦儒,“但这远远不够。”

“郑荣一定会推人出来顶罪,”刘璃点头,“最有可能承认的罪名是滥用职权,严重一点的,也就是伪造证据。”

根据《刑法》第399条,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307条,伪造证据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19条,因伪造证据而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的,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用几年、或者十几年的牢狱之灾,换来当初那条利益链条上其他的人平安无事,只怕那些人会花大把大把的钱、或者其他东西来消灾。

至于林彦儒父母的死亡,当年不但有结论,还有论功行赏,在现在的基础上,没有翻盘的可能性。

所以哪怕“胡格案”再审翻盘,对胡格的家人来很重要,但对郑荣来,杀伤力还太不够。

能钉死郑荣的,只有谋杀案,不管是谋杀林彦儒父母,还是谋杀屈建军、陈喜东……

可问题是,这些“谋杀”,现在并不能定性为“谋杀”。

因为没(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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