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更上一更。撑住啊小伙伴们!
☆、谢幕。
乔亦初清晰的听到了血滴在地板上的声音。
温热的液体流过掌心时是麻木的,因为那是来自自己身体深处的液体。血腥味很快在冰冷的市内蔓延开来。夏天还没走,乔亦初却觉得如此之冷。
余哲将台灯拧亮了一档,方便自己更好更仔细的观察乔亦初体内的颜色。当他看到鲜血汩汩流出时,他很满意,因为这代表着净化的开始。当血液流干时,这具躯体就将获得新的生命。“它”会成为一件旷世杰作,在“它”之前,人类从未如此靠近神性。
乔亦初紧闭着眼睛,尽量放平缓自己的呼吸。他想活下去的欲望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余哲看他时,好像看卑贱蝼蚁苟延残喘一样,怜悯之外更生出了一丝厌恶之情。但乔亦初的人性之弱并不会影响到“它”的神性。从一开始,“乔亦初”和“它”在余哲眼里就是分开的,乔亦初顶多是一具不得已而选择的容器,这具容易占据支配了他体内可贵的神性这么多年,却依然无法抹去自己生物性的本能,足以说明人之低劣。
乔亦初此时并无心去推敲余哲内心的想法。他的内心一片宁静。
在这个夜晚之前,他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以这样不值得的方式安静的死去。
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见诸葛霄一面。
诸葛霄现在在干什么?他知道他不见了吗?联系不上他,他是不是又在胡思乱想,生闷气?想到这里,乔亦初脸上浮起来一个宁静的笑容。他是越来越孩子气了,不知道在他走了以后,他的孩子气又由谁来惯着,谁来宠着?有科比签名的篮球在他的床底下,会不会有人转交给他?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此刻,乔亦初内心想到,都是这样七零八碎的琐事。
想诸葛霄大夏天喝汽水时从下巴流向锁骨的汗珠,想他上下滚动的喉结。
想他温热的干燥的手捂住他的脖子。
想他在打比赛的时候偷个间隙冲他扬眉一笑,神情在阳光下飞扬。
但想着想着,思路竟也还是无可奈何的滑向了乔亦初无法控制的方向。
想诸葛霄在他走了之后,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周围关于他自己的遗物堆得满满当当没有空隙,像是在挤占他所剩不多的呼吸空间。
想到他的人生将有可能因为他的离去而裹足不前,甚至窒息如一潭死水,乔亦初的心脏不可遏制的抽痛起来。
想他周末在球场上练球的时候,一树蝉鸣,阳光刺眼,树叶金黄,他回过头,在很多很多人群的面孔中,遍寻不到他熟悉的那张脸。那些面孔终将离去,没有人会像他一样爱他的,爱他在最初,爱他到最后。到最后喧闹终将退去,只有篮球在水泥操场上发出寂寞的弹跳声。
如果那个时候,代替在他身边,不管是男人也好,女人也好,只要有个人代替他,乔亦初也觉得很好。
上周末的吵架是如此无聊。看他一个人赌气坐在地板上看比赛的时候,那么明显的心不在焉的表情,他应该走过去抱住她的。抱住她,想最开始的那样紧,那样温暖,那样安全。
太快了啊。
一切都太快了。
那个下午他刚在幼儿园门口等着爸爸妈妈来接自己,乔楚却已经和周北岑走完了真爱的大半条路;那个夜晚他刚填完带回家让家长签字的高中志愿填报表,他却早就上完了最后一节数学课,上课偷睡时手臂的温度还停留在课桌表面,教室却已经坐满了新的学弟学妹;那个中午他刚睡醒,打开房门看见那个陌生的男生站在门前局促紧张,笑容却明亮如光,问他,我来吃饭的,我没来晚吧。转身却已见他在终将离开他的未来五十年里,在人群里化为一个不再属于他的背影。
鹿鸣山上许下的愿他还没来得及告诉他是什么,那个愿望却已经实现不了了。
血液带走乔亦初身体的温度,可眼泪却为什么仍然如此滚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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