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已经卖身要哥,
马上就得去清水湾那边做牛做马。
大丈夫做事一口唾沫一口钉,
高宾当然不能再去搞字头,
他一脸惆怅拿起酒杯,
“啥话也不说了,喝酒,喝酒。”
这家伙演技太差,
几人忍俊不禁,
高要拍下高宾的肩膀,
“阿洛,有办法。”
高要在得到黄金之后便思考了一整晚,
在当前这个年代,
想在港岛发财并不难,
难得是如何守住。
纵观各大亨,
高要发现想在港岛立足,
那手底下就不能没有武力。
高某人是清白人家,
决计不会混迹江湖。
但是他的两个小老弟就非常合适了!
比如说高晋!
“你现在手上已经有了一条街?”
雷洛见高要愿意出头,
他登时打起精神,
神气的仿佛一头公鸡,
“是的,要哥。”
“不过我那条街上已经有赌摊、字花摊、妓院、粉摊…”
这几样是当前港岛字头做的最常见的生意,
稳定,
来钱快!
所以竞争也非常激烈。
“要哥,想再杀进去的话很难。”
雷洛老实说道,
“挤几个摊位出来是冇问题,但是养不了多少人。”
人不多就很难威的起来!
高要失笑,
“谁告诉你混江湖一定要捞这种偏门?”
赌摊、粉摊什么的来钱确实快,
不过这玩意遭人恨,
而且很难洗白。
高要什么人?
他来自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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