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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他那个叔叔温奇以及婶子沈华娟就在跟那些想要领养他们兄妹的人在作斗争。说起来温季清也是觉得这些亲戚都是无利不起早的货。

天知道那些亲戚严格来说都是远方亲戚,毕竟都是一个镇里面的,小镇内部长久以来的通婚。基本上很多家庭之间都沾亲带故,而这些人争夺他们的抚养权,其实根本就不是争夺他们,而是争夺他们父母留下来的遗产以及那些抚恤金。

至于房子是没有的,房子都是纺织厂集体建的筒子楼,父母是厂里的职工才能住在这里,他们父母既然去世了,他们自然也不能住在这儿了。

这一次温季清比上一世还早的体验到了人情冷暖,上一世这些大人在那里你争我夺的时候,他只感觉到了害怕还有些微的感动,那个时候他还小,他本来以为这些人真的是看他们兄妹孤苦无依所以想要把他们带回家。

只可惜,那个时候他看不懂邻里的那些同情的目光,也听不懂他们私底下谈论的有关于遗产和抚恤金的归属问题。

其实在法律上来讲,无论是遗产还是抚恤金,都是属于他们兄妹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动用,哪怕是监护人也不行。如果是用到被监护人身上这个可以,但是如果用到另外的地方是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

可惜,在八十年代初期,国内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上还在一个雏形阶段,虽然有,但是也跟摆设差不多,而且这个时代的人对法律并没有后来那么了解。

当年,他和妹妹被叔叔一家领养以后,就一直在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那个时候沈华娟每天对着他们耳提面命的就是说他们两个是在吃他们家的喝他们家的,他们家养这兄妹俩也是要花钱的,所以不到十岁的温季清就学会了做各种力所能及的活计。

这种感觉有些类似于后来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小时候,可惜他还不如哈利波特过得好,至少哈利并没有被剥夺上学的权利,而他如果不是自己一直在坚持,一直在外面打工,后来又有了助学贷款,恐怕连学都上不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的妹妹温春玲,因为他最多也就能赚到自己的学费,并且因为他是男孩子,叔叔婶婶多少也有点指望着他将来出人头地提拔他表弟的心思,对他上学的事情并没有太过反对。

而温春玲却在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就被迫辍学出门打工了,那个时候温季清和叔叔婶婶几乎闹到了决裂,温奇和沈华娟勉强同意让温春玲继续读高中——温季清闹也是有原因的,温春玲的成绩其实是很不错的。

他的妹妹智商并不低,只可惜……他比温春玲大了三岁,温春玲初中毕业的时候他也正好高中毕业,在跟家里抗争过后,过了暑假他就去大学报到了。

只是他没想到,他前脚去大学后脚温春玲就被强迫退学了,甚至还被送出去打工,而他上学的这些年因为要打工,所以基本上没怎么回过家,他也跟妹妹联系过,可是妹妹却从来没有说过什么,只有在他临近毕业的时候,收到妹妹要结婚的消息,整个人都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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