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将当晚的露营地定在了森林中,聚了三堆篝火,三架直升机上下来的人正在篝火旁烤火,张许和余泽凑在一起聊天。
余泽顺了顺怀里仙人掌的毛,给它喂了一块自己省下来的午餐肉:“超忆症就是能记住看见听见过的任何东西,过目不忘。”
张许还没意识到这病的神奇之处,嘿了一声:“那不就是记忆力好吗?”
余泽看了他一眼,指了指另一堆篝火旁的一个年轻男人:“我见过那个人,他女朋友和别人去了宾馆。”
张许:“你说啥?!”
余泽:“二零一三年的七月十二号下午三点零九分,我当时在武汉,在便利店里买矿泉水,从便利店里出来的时候他正在门口和他女朋友吵架,因为他不给她买口红。
他当时穿着白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和鞋,衣服很旧了,左边衣角补过,鞋是四年前的款式,手里的手机当时在手机城售价298元,做活动199,我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广告牌……
嗯,他以前不算有钱?”
张许一脸茫然:“可能吧……有钱的话不会干我们这行的。”
余泽继续道:“他们吵了六分钟,后来他一个人骑自行车走了,往北去,但是他女朋友和我坐了一趟公交车,三站地,下车以后上了一辆宝马车。”
余泽记得车辆的牌号和型号,但是避而不谈。
“就在他们吵架五天前的早晨,上午八点,我路过一家宾馆,恰好在门口的停车位看到过这辆车,还有她和一个男人出来。
当时她穿蓝色的连衣裙和高跟鞋,手里的手机和后来的型号不一样,可能是她换了一个,也有可能本身就有两个。我倾向于后者,因为后来出现的那个手机看上去有点旧了,在公交车上的时候摔了一下她也毫不在意,直接扔进包里……”
“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我也见过,是周边乡镇的一个企业家代表,34岁,他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的时候上过当地一个扶助贫困大学生的节目,当时主持人问他……”
张许:“停停停,你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多大?”
余泽:“四岁。”
张许手抓着头发:“好了好了,我算是服了。”
余泽眨眨眼:“你不去验证一下?”
张许摆手:“得,我问人家女朋友是不是劈腿了,小心被打回来,那家伙一看就是个战斗人员……”
鹰的所有组织人员分五层,赵修平独占最高的一层,接下来是梁诚那一级别的,再接下来是五个分队的队长。
每个队又分别有一些人作为战斗人员,属于第四层,而张许则是队伍中的最底层,平时负责一些看守,搬运一类的无技术含量的杂活。
余泽随便往四周看了一眼,将大多数人都分了类,知道哪部分大概是干什么,最后目光落在对面。
隔着一堆篝火,赵修平坐在另一端,穿着和战斗人员一样的灰色迷彩,裤子有点松,被腰带紧紧地勒在腰上。
他一条腿屈起,另一条腿向前伸展开。他左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右手拿匕首,正低头在木棍上用力削着。
入夜了,温度越降越低,大家烤火的时候都坐得比较近,唯独赵修平的旁边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墙壁,没有人在四周。
大家的目光也都仿佛有默契似的,不往他那边看去,只是偶尔梁诚过去和他报告些什么。
梁诚不在的时候,这人就仿佛一颗扎眼的钉子,虽然沉默,但存在感极强。
“一般大家都不太敢和头儿说话。也就战斗人员他们和他出生入死,关系比较好。”
果然,张许没说错,过了一会儿,余泽就看见有几个别袖章的人跑去给赵修平倒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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