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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鱼面目狰狞,不管看几次都觉得恶心。

可是人鱼内脏可以延年益寿,不忍心自己早死而留下堤丰孤独活着,何泉决定试一试。

见他把肝和心脏挖出来,用叶子包好,狗有点好奇:“干嘛,你还想打包回去?你敢吃?下得了嘴?”

“不是说能长寿吗。”不过光是走出第一步就很难,毕竟是人形生物,人类社会的道德还在约束他。可这些和必须跟堤丰分离,留下他一个人的痛苦相比都不算什么了。

他顿了顿,眼神很坚定:“你活了那么久却没有爱人和朋友陪伴,我想并不是没有,而是他们都死了。漫长的岁月中,你的孤独我虽然不能亲生体会,却能感同身受……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区区几十年,就算长期食用人鱼肉也不过三四百年的寿命,没办法跟你相提并论。但是,晚一点死,就能多陪你一会,所以我愿意吃这种肉。”

堤丰歪着头,罕见地没有吐槽这段话肉麻,似乎在掂量对方的真心和决心。

听见何泉表露心声,他不是没有感动,而是不敢置信,怔了半响终于说:“人鱼肉只能增加寿命,鱼人肉才能治疗疾病,美人鱼的肉则能永葆青春。所以说想长生不老得吃这三种肉才行,不然过半个世纪,各种疾病和无法抵抗的衰老也会叫你痛不欲生,恨不得早点结束生命。而且要生吃,煮熟就没效果了。”

“生吃?”这有点困难。

“想要不老不死,肯定得付出代价,这里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把树叶包扒开,露出血淋淋的内脏。

狗用试探的眼神看他,似乎忍不住脱口而出吃不下就别吃了,千万不能勉强自己,可是又没开口。看得出,他是希望何泉能吃人鱼肉的,希望他健康地活下去,这个愿望强烈得旁人都感觉得出来。

猪肝有股浓郁的腥味,若是切片后佐以料酒、生姜、花椒、辣椒等调料腌制入味,再速冻到半硬,切片沾酱料还能下口。只是眼前这温热的,还在滴血的肝脏叫他怎么吃?他切了一块,送到嘴边,还没张口迎面而来的血腥味就冲得人头脑发晕。虽说处理食材时也没少杀生,没少接触内脏和血液,可是要吃生肝,真的需要点勇气。

“公元前702年,我与友人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我们穿越沙漠,攀登终年不化的雪山,在弹尽粮绝的情况下靠草根树皮和雪水支撑了二十天。后来,我们终于翻越群山,到达气候温暖的大草原。草原上到处都是瞪羚,我抓了一只,用刀剖开它的肚子,连生火烤制的时间都无法等待,迫不及待和友人饱餐一顿。我们像野人一样茹毛饮血,等填饱肚子才惊觉方才的行为如此野蛮可笑,但那是我这辈子吃得最满足的一顿。血是温暖的,生肉是鲜美的,饥肠辘辘中得到这样的美味,至今难忘。”狗说自己的经历,大概是想告诉他生吃内脏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可何泉的关注点却不在这上面。

公元前702年?所罗门王的宝藏?能同生共死的友人?特别是最后一条,让何泉心得堵得慌,到底是什么人,居然可以跟堤丰一起冒险?

☆、第26章交尾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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