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觉得被说成个恋童癖的色狼似的,这两个女子虽美对他而言确实太幼齿。“哪有你说的这般,不过正好瞧见而已。”
封焕意味不明道:“那红衣女子乃礼部尚书之女,年芳二八,若你瞧上了我可为你做媒。”
庄重啧啧道:“她若年芳二十八我尚且还会考虑,这般年纪娶回当闺女养呢。”
封焕望着庄重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看不出你竟是这般口味。”
“说说而已,我乃出家人,不思凡尘事。”庄重说这话时正在那夹肉喝酒。
封焕摸摸下巴,“做和尚好似也挺不错的。”
“噗——”庄重将嘴里的酒一口喷了出来,“王爷,您别吓我。”
若封焕一时想不开出家,查出罪魁祸首是他,他还要不要命了!
封焕未搭理他,拍开酒坛子封泥,重重的放至庄重眼前,“喝!不醉不归!”
庄重这次是真喝多了,回到太学脑子还有些晕乎。
江逊也在屋子里,庄重愣了愣,“你回来啦?元兄的后事办得可顺当?”
江逊与元良骏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又一同考入太学,关系自然更加不同。元良骏遇害,江逊自从身子骨恢复,一改平日独来独往不管他人事的作风,后事都是他协助元良骏家人操办的。后来更是与元家人一同扶灵回乡,不管是为何,倒也让人刮目相看。
江逊比之前更加消瘦,眼神却恢复了神采,不似疯魔之后那般空洞。
“嗯,只白发人送黑发人,难免……哎,即使抓到真凶也于是无补。”江逊眼底闪过一抹苦涩,随即摇了摇头,道:“听闻你破了四海钱庄盗银案,元兄的案子亦是瞧出你不一般,如今看来果然不同。此乃大佑之幸,少些冤魂才能世道太平。”
庄重明显感到经历这场风波,江逊与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愤世嫉俗,为人也宽和了不少。若是从前,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凡事尽力而已。”
江逊笑了笑,“你无需谦虚。从前我只以为你是草包,总觉得富贵人家子弟就知游手好闲,每次瞧见就忍不住明嘲暗讽,如今才知大错特错。其实不过我心胸狭窄,总觉得老天不公,才会行事偏激,落了下乘。”
庄重诚恳道:“江兄如今醒悟也不晚。”
“我命由我不由天,嫉恨他人有的,不若想想自己能争取的。”江逊说完这话,眉间阴郁已是散得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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