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克戎从抽屉里取出了根雪茄,接着微弱的火光,无言地抽了近一半,烟烬落在实木地板上,刁克戎踱步至窗边,长长地呼出一口白烟,升腾的雾气遮掩了他的神情,“我觉得,差不多是该退了。”
明净喝了口茶,安静地等待他的下文。
“而今皖军的实力水平虽然可称是最强,但若是直奉联手,那么必定要输得一败涂地——从理智来讲,我完全可以投靠张作霖,抑或是吴佩孚,但老上司对我不错,背信弃义的事情,我是干不出来。但是一旦交手,兵败如山倒,我就再也无法脱身了。要走啊,也只能是现在了。”
“我也都想好了。若是退隐,我就把兵权全权交给豹子,他平日里尾随黑狗,实则最为心思缜密,由他做主,必定是不错的。到时候他爱去哪儿去哪儿,我绝对不过问。”
“我这辈子头五年家境殷实,而后败落不堪,好好坏坏,生生死死,我一并全都经历了,我看得不少,见得不少,可还是没够——媳妇儿,我也攒了不少钱了,我打算待你绕着铁路线转一遭,等玩累了,心倦了,我就带你回山上,我们种地,栽花,养牲口,怎么清闲怎么过!”
明净站起身,将瓷杯端端正正地放回桌上,“你打算了多久?”
刁克戎嘿地一笑,“打把你带下山那天,我就发誓得让你过好日子。”
“以什么样的身份活着,以什么样的方式活着,我从来不介怀——只要能和你走,其他的,我不会在意。”明净撇过头去,对着烟雾里的刁克戎,轻声地问道,“刁克戎,我全权把命交给你了,你可愿意替我掌管好?”
刁克戎从烟雾中走来,他搂住明净,将灵魂全装入了眼睛,他庄严地起誓道,
“赴汤蹈火,再所不辞。”
尾声
刁克戎的辞呈处理得相当迅速,不到一周,他就被勒令卷好铺盖滚回老家。
天高云淡,晴空万里,刁克戎与明净各是一身轻便的美式猎装,火车站前整整齐齐占了几十个穿着整齐,面容哀伤的丘八,他们身背长枪,神情凄凄切切无以言喻,正是来替相处多年的好长官刁克戎送行。
两年的时间,足够青年人长了。往昔还是竹板身材的少年们,而今都已发育壮实,如同八月田地里的稻穗,傲视苍天,欣欣向荣。
豆子而今已同黑狗生得一般高,音色不再是清朗的孩童声,变得有些许沙哑,他的眼眶通红,却不得不却强忍着自己不流下一滴眼泪。
“师长…我是真的舍不得你…这么多年来,你一直像我哥,像我爹…”他从口袋中掏出一粒小小的豆角,碧绿青翠,匀称饱满,“师长…这豆角你拿着,你要是想到我了,就看看它,无论你到哪儿了,我都跟着你…”
刁克戎从袋子里掏出一张手帕,将豆角一层一层,密密实实地包住,他紧紧地抱住豆子,声音也有些闷,“好孩子,长大啦!往后啊,你可得好好照顾自己,哥想着你,记着你,你这孩子傻,别人让你怎么干,你就怎么干,以后凡事多留个心眼,知道了么?”
“师长…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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