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你是沈爷的人,背着他做这种事好吗。”
他头顶中间的一束头发染了刺眼的火红色,是和公鸡挺相像,这绰号绝了。
这声亲昵的称呼犹如提醒他我已经了解他的底细一般,跪在地上的人被我盯得脸色逐渐灰白,最终露出落败的颓丧神情。
“说出是谁指使你的,我不追究这件事。”
地上的人犹豫了,他朝四处看了看,发现是个死胡同,无处可逃,颓败地垂下肩膀:
“是二公子,真的不关我的事,他只是让我找你麻烦,其他什么都没吩咐。”
“二公子?”
“就是沈爷的弟弟。”
沈风有弟弟我倒是从未听说,沈风那种人物,教养出的弟弟想必也是狠辣。我不知道我何时得罪了他,但这种事一定是发生在不经意间的。
也许和bie有关系。
他真会替我找麻烦,我后悔和他搭话了。
我和沈风当年是同学,这点大概无人知晓,我很清楚的记得,他那时还没有一个弟弟。
沈风是独苗,家境殷实,可惜是个叛逆子,和我一般,所以才臭味相投,结交到一起,甚至还雄心壮志地一同闯过事业。只不过他是个有毅力的人,努力得到了他想要的,而我却是个半途而废的家伙。
这些年的独身自处韬光养晦,不仅没有让我磨出锋芒,反而收敛太多。
这个叫公鸡的家伙也算沈风的手下,我没有和他为难,侧身站到阴影里:
“你走吧。”
地上的人如释重负,又是确认地看了我眼,我点了下头,他才磕磕绊绊跑远。刚才我一脚踢得过重,他已经无法正常走路。
处理完这些我再次回到之前的酒店,床上的人还在睡觉,纤长的睫毛密密磕着,睡脸很好看。
我脱完衣服和鞋子才走了进去,轻手轻脚地困倦地靠上了他。
独身太久,快忘了和人接触是什么感觉,这种体温相触的感觉很美好。
我有点恋恋不舍。
作者有话要说:会这么容易就接受男人让我自己都惊讶,可它就是发生了,这是个奇迹。
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那么……)
4
4、Chapter03...
原本我以为,在药效退了之后,我应该会厌恶地放开他才对。
可事实好像不是这样,我甚至抱着他睡了一晚,是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像以前抱女人那样。
经过这一晚,我想我的心境应该发生了变化。
这种感觉就像我曾今一度不喜欢吃某样食物一样,一次偶然机会再次尝到它,发现并没有幼年想象中那种厌恶的味道,反而觉得挺美味,莫名其妙便喜欢上了。
可说到喜欢上他也未必,如果单单睡一夜便要喜欢一个人,那一夜情的爱好者怕是要忙惨了。
我躺在床上仔细打量旁边这个正在睡眠的人,发现他的确是个长得很不错的孩子。
睫毛很长,皮肤也很细腻,白白的,平时应该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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