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比他矮是很难从后面打到彼得头部被击打的位置,还有实验室里丢了的电子显微镜,那是凶器,凶手在行凶之后将其带走,但是一定不会带到很远的地方,他应该是在某个位置就把这个沾了血的凶器扔掉了,因为电子显微镜的体积并不好随身携带,凶手是冲动杀人,他的手法不高明,甚至连凶器都没有提前准备而是就地取材,实验室虽然附近人烟稀少,但是再往外走就是主干道,即使是在夜晚人也很多,带着电子显微镜肯定会被人注意到,可是他会把电子显微镜扔在哪里……以至于你们这么多人都找不到……”夏洛克一口气分析下来,完全无视了审讯他的警察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们没找到电子显微镜的?”警察惊讶。
“,要是你们找到了就一定可以找到被凶手带出去一起扔掉的实验室里的一次性手套,手套内层一定能提取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因为那是凶手戴过的手套,而他会把手套和电子显微镜一起扔掉,他不会把都是血的手套带到人多的地方的……”
警察听完皱眉,“你知道的细节即多又详细,我们认为你的嫌疑很大……”
“你们的脑子里装的都是什么,这些都是推理就能显而易见的东西。”
“那你又是怎么能知道现场情况知道得这么详细?”
夏洛克撇了撇嘴,“这不重要。”
麦克罗夫特一大早就给他打了电话,简单告诉了他现场的情况,还顺便质问了他昨天晚上失踪到了哪里,然而他没回答后面的问题就把电话挂了,估计麦克罗夫特现在应该气得又吃了两个甜甜圈吧,昨天去伦敦见他的时候就觉得他又肥了至少有五磅。
“你们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凶手的心理素质可不怎么样,很有可能还守在现场附近围观着。”
“你提供不了不在场证明,所以嫌疑还没洗脱,我们有权利将你继续扣留在警察局。”
夏洛克看着警察严肃的脸,心里不屑。
麦克罗夫特讲得对,这世界上果然金鱼很多。
乔茜让出租车司机将车开到了案发的那栋实验楼外下车,实验楼门口围着警戒线,警察们守在门口,显然里面还在继续做着证物采集工作。
乔茜回想了一遍麦克罗夫特跟她说的现场情况。
死者是左撇子,却是用的右手写字,说明凶手很有可能不是死者非常熟悉的人,否则一定会知道死者左手写字的习惯,但也不排除是因为凶手因为冲动杀人后紧张所导致的忘记了死者惯用手是左边的可能。
现场没有采集到除了夏洛克和死者之外的人的指纹,就算是握着死者的手写字也是有可能在死者的尸体上留下指纹的,然而并没有,说明凶手应该有手套。
可是凶手就连凶器都是现场实验室里拿的电子显微镜,说明他很有可能就是冲动杀人,现在是夏天,没有人会在这么热的天气戴手套出门,很有可能就是实验室里常备的实验用的手套。
再过来的路上乔茜留心了一下附近的道路,发现虽然老实验楼这边人很少,但是从这里走到主干道上不过二十分钟的路程,而且老实验楼出来也只有这一条路,如果凶手拿着沾血的电子显微镜和手套一定会被人看到,所以凶手应该会在半路找地方把东西都扔掉,如果是在垃圾桶的话是很容易被警察发现的,所以应该是扔在了别的地方。
乔茜沿着道路一直走,仔细留心路边的每一个细节。
不会是垃圾桶。
路边也没有泥土像是被挖过后填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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