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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日子重复了多久。

我脑海里有个人,何九一,我有时受伤躺在医院里神志不清时会一遍一遍想他,会想起他和我讲过的每段对白,我记不住完整一首《登幽州台歌》,却能记得他说过的每个字,甚至他说每个字时的语气、表情、姿态。

可能这是因为,我们之间的对白就那么几段吧。

我爸痴迷于考古,房子给我单独住,留给我如后宫之主般的自由。但我没兴趣把各色的妞儿往家里带,我最惦记的那个何九一,是个男的,而且他说过再也不会让我遇到他。

他九一年出生的,爸妈就起名叫何九一。

九九归一。

我泡各种妞儿,后来也泡各种小帅哥,可我依然在每天凌晨醒来时,被一屋子的孤寂掳去荒无人烟之地。

几年前我会抽烟打发失眠的夜。

某首歌里唱,只剩下一支烟了,还有一整夜要过。

我不会有那种情况,我会在家里囤上很多很多的烟。

直到某天,做梦梦见何九一,他在梦里皱着眉苦大仇深地看着我,说:你怎么抽那么凶?真烂。

我在梦里面手指间夹着一根烟,他说完,我把烟给掐了。

从此后,我就没再抽。

不需要打架的时候,我就在家里睡觉,睡到昏天黑地。

我的班主任对我早就听之任之。

很多很多次,一觉醒来,发现窗子没关,窗外星光明亮美丽,夜风吹拂窗帘很好看,我揉揉眼心想怎么还是黑夜,划开手机发现已经是第二日。

就那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每次夜里醒来,我都清楚地认识到,我是条孤单的狗,我不是孤傲的狼。

直到某天,我那不负责任的爹给我找了个神奇的伴儿。

我隐退江湖,不再是老大。

我的小伴儿就这么惊喜地来到我面前了。

他十五岁,初三学生,性别男,长相可爱,发色墨蓝,发型扎马尾,常服是古装,语言为狗屁不通的半文言文,背长剑,大名江逍客,昵称小可,尊称江大侠。

我矫情点讲吧,在空虚的无趣的日常里历经千山万水后,有个人可以放心相信,放心依偎,即使凌晨三点回家,屋子里还有个人在等你。

我在街头喝醉,给江大侠打电话,大侠会御着剑在五分钟内出现,把我拖进出租车,再把我拖回家里。

使我不至于一招失算暴尸街头。

我因为他开始思索结婚的意义。

太多的婚姻,只不过是因为耐不住寂寞,耐不住孤单,而搭伙过日子。

大侠他真的会是个好妻子。

每次我乱扔的衣服,他都会收了洗好晒好,再整整齐齐叠起来,码好,收进衣橱。

他做的饭,让我觉得之前吃的全是狗食,让我觉得能活到现在真是太好了。

江逍客热爱生活的态度感化了我,让我重新拥有了目标和方向,不至于活得像行尸走肉那般。

江逍客对于我蔡深的大恩大德我这一辈子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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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蔡深闲来无事洗衣服,把江大侠一件丝白衬衣给染上了点点红色。

江大侠决定三天不给这个魂淡做饭。

蔡深以写感恩书相求。

江大侠读后感:啧啧!字数之多令我无法读!念在有心悔过,之前过节勾销之。

作者有话要说:  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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