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和王勇一人提了两个袋子回去,一进门,王勇就十分狗腿地把自己手中的一份馄饨摆在凌云端面前,一副小贱模样地点头哈腰,“吃馄饨哈,刚出锅的,小老板手艺真不错啊,人也挺好,说话又好听,生个儿子还乖巧,哈哈,真不错哈。”他这话本意是要夸凌云端有眼力,找了个这么不错的人,但是在别人听来,能不能达到这个效果就不好说了。
李牧在他身后无言地捂脸,这个二货,踹死他得了,不会讲话就不能闭嘴么?!
赵柯喝了勺汤,慢条斯理地说:“唔……是还不错,会做饭吗?”
凌云端面无表情地嚼着馄饨,“会。”
赵柯点点头,“那确实是不错,人老实热心,做得一手好菜又会关心人,关键是有儿子没老婆,领回家放着正好。”
李牧惊讶得瞪大了眼看他,今天这是怎么了,怎么连赵柯都故意挑这种话说?难道是潮流?他拄着下巴想了想,决定顺应潮流,“看仔细了小老板还是挺好看的,属于耐看型,哈哈哈哈……”
凌云端:“……”
这三个晚上在镇上小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又吃了顿馄饨,下午就回去了。
凌云端把他们踢出门,耳根清净。
他得坐下来好好想想了。
赵柯有句话说的没错,他不能这样毫无作为地耗下去。就算他想,现实也不允许,他还有那么大的家业,总不能老做个甩手掌柜。
然而如何更进一步,这是个难题。
他虽然有过女伴,但却从不需为这种问题烦恼,他坐着不动,自然会有主动的人。
刘彦却永远不会是那个主动的人。
晚上刘彦见到他还挺惊讶,“李先生他们呢?”
“回去了,他们都要工作。”
“这么快,也没提前说一声,好送送他们。”
“送他们干什么,你从来没送过我。”
刘彦笑了,“你这次走了我一定送。”他将馄饨递过去,“给,小心拿好了。”
他把馄饨递过去,等了半天却没人接,抬头奇怪道:“你怎么——”
凌云端伸手了,却不是来接馄饨,而是扣在面前这双拿着馄饨的手腕上。
天很冷,他的手心却滚烫滚烫的,覆在刘彦手背上,就像是烧红了的铁块烙上去一样。
他的眼神也像他的手,火热滚烫,就算灯光昏暗,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里也好像可以看见暗涌翻滚。
刘彦的手被他扣住,整个人笼罩在他直白露骨的目光下,惊得一时忘了动弹。
直到路灯下那条流浪狗毫无征兆地吠了一声,刘彦一惊,手上的塑料袋又掉回底下护着的碗里,他的手也趁此机会缩了回来。可手虽然回来了,上面热烫的感觉确如附骨之疽消之不去。这感觉太陌生也太让人惶恐,刘彦慌得连声音都找不到,“你……你……”
凌云端抿着唇看着掉回去的馄饨,慢慢把手收回来,眼神也渐渐回复往常那副温和无害的模样,“我明天也要回去了。”
“啊?……这、这么快……”
“不快了,”他如平常那样笑笑,“这次回来耽搁太久,公司里的事大概已经堆积成山了。”
“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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