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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

不过兴许,这种状态只能在大家伙都年过半百,耳顺甚至耄耋之年,才可以全然不顾外界的看法,活出自己的意思出来呢?

「以前在哪本书里看过一个故事,说是一对八十来快九十岁的老夫妇,颤巍巍得去民政局要办离婚。工作人员很惊讶得问他们,老人家,你们年纪那么大了还要离婚吗?老年丈夫回答:‘就是这把年纪才行,好不容易熬到孩子们都死光了,终于可以离婚过过自己想过的日子了。’」

马立非说完,方晴晴哈哈大笑。

笑着笑着,方晴晴又觉得不是滋味得叹了口气,她看了眼开车中的马立非,忽然道:「对了,马马,我们可以去国外结婚哦!比如英国,也可以啊,当然不是我跟你。」

马立非立刻联想起林一诚。

唔,果然,三十岁人的恋爱和二十岁人就是不一样,一踏进去,马上就自动出演到共同生活。那条路如若畅通,最终便是通向了婚姻。

毕竟,你得跟一个人吃一起,睡一起,住一起,有时候还得给钱那人花,你的邋遢怪癖龌蹉丑陋哪一样都躲不过那个人,你要不喜欢他或她,你能忍受得了?那个人又能忍受得了?

☆、第二十三章、谁理谁神经

第二十三章、谁理谁神经

这场家庭聚会进行得并不愉快,至少对于马立非来说是如此,他在席间不管母亲如何的怒目而视,我行我素得点燃一根烟优哉游哉得吸了起来。而唯一可能制止得了他的方晴晴,几乎整个饭局都在贯彻大家闺秀的淑女风范,笑不露齿低眉顺目,说话柔声细气。

马叔叔夫妇毫不掩饰对马立非的轻视之情,他们眼中,这个侄子不但没有一份收入丰厚的工作,甚至连安稳的养家糊口财政收入都没有,难怪到了三十岁居然还连个女朋友都没交过。像这样的男人,稍微有点资本的姑娘,谁看得上呢?

由此带来的不屑波及到了马立非的父母,马叔母曾经很好心得给马立非介绍过一个女孩,结果,马妈妈一看姑娘的工作就直接替马立非回绝了,这让马叔母不忿了很久:你儿子可是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人啊。

现在马立非公然在席间抽起烟,全然不顾马叔叔两个如娇似玉的女儿频作鬼脸,马叔叔忍无可忍了,口气有点生硬得道:「立非啊,现在都宣传二手烟的坏处哪,你这是要大家跟你一起享受尼古丁是不是啊?」

马立非笑笑,起身道:「好吧,我去外面。」

「非仔——」马妈妈叫住他,向马立非使了个眼色。

做儿子的哪能看不到马爸爸整张脸都快黑透了,只不过,马立非实在不想受这个气,尤其是还拖累着方晴晴。

吃饭的时候那一家人抓着晴晴好一阵攻击,言下之意仿佛就是方晴晴肯定自身有什么条件特别糟糕,才会和马立非这随时可能断炊的男人共结连理。

没有当场翻脸,马立非觉得自己的涵养已经很到位了。

酒饱饭足后,一大家人迁移到马立非的父母家。

其实马叔叔四口人每次到来的程序都是差不多的,先是让马立非父母请客,然后给他们安排好住宿,他们大概会玩个两三天,再回去,当然期间的开销费用,马爸爸会承担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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