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还是以前那个不愿意欠人的性子。又一架飞机起飞远去,他收回视线,起身招呼道,“走吧,参加完饭局我们也回B市。”
古晋惊讶,“回B市?不回庄园了吗?”
“不回。通知钱叔关闭庄园,我会在B市停留一段时间,让他收拾一下也回来吧。”他拿起外套穿上,突然问道,“古晋,你养过兔子吗?”
古晋表示跟不上他的思路,老实摇头,“没有,我妈倒是养了一只狗,挺闹腾的。”
“不,不是狗,是兔子。”他又看一眼飞机远去的方向,大步朝外走去,“兔子胆子小,惊吓过度会装死,很有意思。”也很让人心疼。十年都熬过来了,他不介意再多点耐心去把走丢的兔子重新养熟,然后圈住养肥。
飞机上的洗手间里,刘科黑着脸看着肚脐下方的一个暧昧红痕,拿出口袋里莫名其妙多出来的一张名片,愤怒的竖中指,“色情狂,变态!下地狱去吧混蛋!”
第4章搬家
从魔法攻击的H省回到物理攻击的B市,刘科深吸一口熟悉的雾霾气息,然后呸呸两声吐掉沙子,戴上口罩和眼镜,提着简单的行礼坐地铁回到了租住的小公寓。
曾经凌乱得十分舒适温馨的一室一厅突然变得无比碍眼,墙上的自制海报、书柜上从简装版到精装版再到典藏版的几十本书籍、桌上的自制书签、整理了一大摞的各种书评衍生段子和人设草图……以前这些让他开心的东西现在全成了让他抑郁的存在。
“禾三十。”他丢掉提包,捡起飘到地上的一张人设草图,愤恨的揉成一团丢出去,“八年前出第一本书的时候你才二十岁,禾什么三十!乱起什么笔名!矫情!骗子!”他一直以为偶像是个中年大叔,结果……这该死的现实!
纸团砸到地毯上发出一声细微的摩擦声,他几步上前抽出架子上的书想要丢到垃圾桶里,却又在看到书上贴着的各种标签后犹豫着放下了手。
八年,从系列故事到中篇悬疑,从发表在杂志上的短篇小故事到只在工作室论坛上连载的超级大长篇,再到如今一经发表就引起轰动的新书《初恋之死》,他看了这个人书写的所有故事,被逗笑过、感动过,甚至为书中主角的遭遇感同身受的痛苦过。整整八年,关注这个人的文字几乎成为了一种本能。
在得知一直隐在文字背后的偶像终于愿意举办签售会时,他激动得几天没睡好,只可惜满心的期待却没能换来一个圆满的结局。居然是董易,怎么会是董易,禾三十这个笔名可一点都不像是董易会用——
思绪陡然一停,他转身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带有董易个人采访的短篇集,翻到了最后的采访页。
[您的笔名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有,起这个名字是为了纪念一个故人。]
[方便透露那位故人的身份吗?]
[抱歉。]
[唔,那……那这个故人对您来说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我一辈子的运气都用来遇到他了。]
刘科有些恍惚的放下短篇集,坐到了地毯上。
——程科,名字写错了。
——嗯?哪里错了?
——科字那里只有两点。
——哦,我故意的,你不觉得这样看起来特别酷吗?
——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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