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三国当谋士》作者:放鸽子
第1章自荐
初平三年四月,距伐董联盟因内部原因分崩离析已经过去整整一年,肠满肚肥的董太师早固态重萌,将鱼肉百姓、极尽骄奢那一套原封不动地从被一把火烧成废墟的洛阳搬到了强迁的新都。
尽管一昧地倒行逆施,残害忠良,他却是极爱惜自己的小命的,也知晓想摘下他项上人头之人不计其数,但凡出行都得喊上武艺当世无双的义子吕布,又以官爵金银良驹宝器做诱,才真正放心下来。
却不曾想过,刚加官进爵的猛虎尚未来得及风光一番,就不得不终日守在他身边当个不起眼的护卫,心里是何等憋屈。
偏偏董太师学不来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套,他一方面得仰仗义子的武力,一方面又难忘义子的前义父是怎么惨死的,再加上他们脾气都暴戾得很,一言不合董卓就怒掷手戟,处得是半点不和睦。
昨日董卓又因传国玉玺落入诸侯手里的消息心浮气躁,对只知道闷不吭声,摆张臭脸的义子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还拿些鸡毛蒜皮的事做由头狠狠地发作他一番。
吕布心里着实窝火,今日索性称病不去,就待在自己府中,也无心唤妻妾作陪,独自饮酒消愁。只是酒不过三盅,他气更盛,将酒樽往地上猛然一掷:“难道我吕奉先就只配喝这些寡水吗!给我速拿美酒来!”
他神勇威名在外,长得也孔武有力,声音又极度洪亮,这暴怒一喝,更令得下人战战兢兢,连酒樽和酒水的残骸也不敢收拾,忙应声就去地窖取酒了。
只是烦躁的吕布等来的不是佳酿,而是推门而入的闷葫芦部下高顺。
“将军。”高顺拱了拱手,“有一位……”他稍稍斟酌了下,不知该如何形容“来自长坂坡的文人,燕清燕重光求见。”
对那些个手无缚鸡之力,只有根烂舌头能引经据典,骂他个体无完肤的老匹夫,吕布毫不犹豫地回绝:“不见!”
高顺有些犹豫。
他固然不喜那些只会耍嘴皮子,以滔滔不绝地辱骂将军来展示自己贞烈卫汉的文臣,可托他的那位文人眼瞅着不过刚过得了表字的年纪,气度和容貌却极不凡,还罕见地愿意释放善意,对麾下稀缺智囊的将军而言,稍微见上一面定不是坏事。他便没有立即放弃,而是试图说服道:“他特意带来了一坛自制烈酒,说是见面礼。依末将所看,这人言辞恳切,倒不妨见见。”
文人要求见自己不是头一遭,还带上合心意的礼倒是罕有,又是对帐下忠心耿耿的副将求情,吕布意味不明地哼了一声:“酒呢?拿来。”
高顺手里正拎着呢,当即奉上。
刚一揭开坛盖,浓郁芳醇的酒香瞬间扑鼻而来,吕布的心情登时也好转了许多——倒不全是因这一闻便是好酒的缘故,而是就算再被那些个自命清高的口诛笔伐,不也偶尔有知情识趣的么?
“让他进来吧。”吕布忍不住就地倒了一杯,仔细嗅了嗅,眼中精光一闪,忽地改了主意,叫住应声要出去的高顺:“罢了,我亲自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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