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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啊,真是不虚此行。”

“是很漂亮。”阿原接我一句,随即转移话题,“珊珊,你和你男神从前认识?我本来不想问,但是忍不住。”

“认识。”我点点头,“他现在出名了。我觉得我还是假装不认识他比较好。”

阿原的表情错综复杂,有惊讶,又或者恍悟,他问我,“这小伙子不会也是你.....前男友吧?”

阿原真是太聪明了,举一反三啊!我对他突然进步的智商感到欣慰,但同时也有点担心,忙说,“喂喂喂喂,你可别说出去啊,要替我保密!不然我就杀你灭口!”

我把手放在他脖子上比划,做了个一刀抹的动作,看见他喉结微微滚动,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

昨天晚上,他的脖子差点就被我下口咬断了。我觉得我跟自制力超强的柳下惠有的一拼。

阿原抓住我的胳膊,从他的脖子上取下来,说,“......珊珊......”

“.....怎么了?”

我看见他瞬间忧郁的小眼神,眼皮直跳。

“你还记得上次说过的话吗?”

“什么?”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上次是....哪次?我是又说了什么吗?哎我话怎么这么多!

“你问我愿不愿和你交往,”阿原说,“我考虑了一下,我想.....我们可以试试。”

“.......”

我瞠目结舌。

苍天,太阳要从西边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歌是许巍的,叫做《蓝莲花》,哈哈哈,听过就写上啦,也不知道应不应景。

有话说:

小甜甜戏份不多,不过还有一些。

眼花求捉,么么哒。

☆、第四十二章

我谈恋爱有个原则,就是对男人的保存期限,不超过一个礼拜。

很多人会觉得这是变相的约/炮,其实也不完全。因为约/炮不拉手,不吃饭,不交流,甚至不动心,纯粹是双方彼此通过某些不可描述的动作获取生理愉悦感。而我长久以来所认同并执行的一周恋爱,是这样定义的:无论恋爱双方的亲密关系到何种程度,或者是纯粹的柏拉图精神慰藉,时间一到,必须结束。当然也有过例外,但例外都是提前结束恋情,从来没有推后过。

我不知道阿原的恋爱原则是什么,但他明显对于我们能够谈恋爱做出了让步,毕竟这之前他似乎想要一份稳定长久的感情。只是我没料到他所谓的一个礼拜是这样定义的: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算在一个礼拜之内,我们不在一起的时间则不能算在一个礼拜之内。比如,我们都有各自要忙的事情,那么我们独处或者与他人相处的时间就不能算在恋爱时间里。

这样一来,我谈了有史以来最长时间的“一周恋爱。”我对阿原的新界定做出妥协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阿原是个比较难啃的骨头,我想推倒他,确实要费点周折。所以,我尽可能不介意这种定义,反正,迟早,我们是要散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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