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修改了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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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是周末,林少夏已经重生回十三岁有三天了。
昏迷醒来的三天里,他一直躺在床上,享受着母亲一天三顿的当饭一样送上来各类补品,林少夏一个头两个大,感觉自己再吃下去,绝对会有向某种动物进化的可能。
望着镜面中还未长开的脸,额头边石头撞到的伤痕呈现成迥异的十字星状,林少夏讪讪地摸了摸已经结痂的伤口,猜想是什麽样子的石头能将他的脸划出这样形状的印记。
把镜子放到床边,林少夏伸手将床边的衣服拿过来。衣服是泥土的颜色,看起来乌突突。
这个年代的审美像是给圈子拘束住一样,沈闷压抑。
相比二十年後都市衣服繁复或简单的美丽,林少夏很难适应现在的时空对审美的落差。
包裹在灰色衬衣的身体,在镜子面前显得纤细异常,被灰色衬着愈发唇红齿白的小脸愈发清俊出色,氤氲着水汽,波光流转的眼睛剔透晶亮,像是会说话一样一眨一眨的。
此刻的林少夏要比二十年後的林少夏长得出色了很多。
从他23岁开始以作词人的身份进入娱乐圈,而後一路在圈中沈浮,十几年的努力打拼,他终於有能力爬到了商澈身边。
直到他被甩……
被甩了之後,林少夏绝对的放纵了自己,夜夜泡吧,和不三不四的男人有着各样的关系,烟、酒精、性交将他的身体磨得千疮百孔。
等到想要後悔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再然後,在他以为一切无法回头的时候,他回到了二十年前的时候,一切并未开始的时候。
飘散的思绪给熟悉的当归炖鸡的香味拉了回来,是母亲端着鸡汤掀开帘子走了进来。
“夏仔,来,妈给你炖了当归炖鸡,补血的。”
“妈!”林少夏很无奈。
如果谁一天三顿都是吃鸡,估计整个人都会吃成一股家鸡的味道来。
好在这个时候的鸡是家里土生土长,在田里放养吃稻谷长大,要比後世肯德基14只鸡翅膀的鸡要强很多,至少在这个时候不会给激素荼毒。
好像这年头激素也没地方买的到。
林少夏艰难地往嘴里塞完了最後一只鸡腿,打了个大大的饱嗝,看着母亲欣慰着一脸笑意端着空碗出去了。
摸了摸鼓起来的肚子,林少夏艰难地站了起来,在屋里来回走动,缓解肚子的饱胀感。
当天晚上,家里的饭桌上多了二个人,爷爷和父亲都回来了。从他们的表情上来看,於老的身体应该是没什麽大碍了。
“夏仔现在看起来有点血色了。”爷爷笑道。
每天炖鸡汤、红烧鸡、干煸鸡丝、凉拌鸡杂,再不长好一点,也对不起给他贡献生命的老母鸡。
“是呀,夏仔最近都有乖乖吃东西。”母亲很高兴地再给父亲添了一碗饭。
“夏仔,鸡肉不好吃吗?”父亲奇怪为什麽夏仔的筷子只落在炒在鸡肉中的青椒上。
爷爷闻言抬起眼皮看了林少夏一眼。
“最近进补得比较多,吃点蔬菜比较爽口。”林少夏放下手中的筷子,缓缓地说道。
“明天吃点咱地里出的丝瓜。”爷爷一锤定音。
“夏仔知道吃丝瓜有什麽好处吗?”爷爷状若无意地问。
“清凉、解毒是吗?”他答道,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并不难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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