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间,她就决定把这件事藏在心里,绝对不会主动说出来叫他难堪。
可主意很美,她却不是一个能很好掩饰自己想法的人,霍云松一回来就看出来她的态度有所改变了。
她现在对他温和了很多:“东西放这里吧,我带你去看一下你的房间。”
霍云松佯装没有发现,但心里已经有所猜测,孟樱所有的社会关系他都一清二楚,包括她有一个叫做陶柏的朋友,他所知道的“霍云松”,此时此刻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就算是他刻意安排,可真的追究起来,他其实什么都不曾说过,一切都是别人妄自揣测罢了,有趣的是,从别人口中说出来的话要远比他刻意解释令人信服得多。
现在的孟樱恐怕已经接受了他对“霍云松”的设定安排,对于他身无分文来到这个小县城的目的不会有太多的疑虑。
以及,这样坎坷的身世,多多少少也会引起她作为女性的同情与怜悯,寒冰化冻,一旦开始,就再也结不成冰了。
孟樱不晓得一切都是他的安排,她对于自己定下的苛刻要求有点后悔:“你身上有钱吗,我可以预支给你一点工钱。”
他温柔地应下来:“好啊,我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孟樱预支给了他一个月的工钱,霍云松只收了一张钞票:“我没有要花钱的地方,去买些生活用品就够了,这些就请老板娘帮我收起来吧。”
“毛巾牙刷吗,不用买了,我有新的。”孟樱赶紧给他找出新的洗漱用具来。
霍云松接过:“我一会儿再收拾,你饿不饿,我去给你做饭吧。”
“我去吧。”孟樱有点难为情,觉得自己像是一个苛刻的坏老板,霍云松笑着问,“你不是在画画吗,我去吧。”
说罢不容分说把她拉回了工作室,甚至替她换了笔洗里的清水才离开。
他今天买菜的时间已经晚了,晚市上的菜已经没有早晨新鲜,幸好他下午在锅里看见还有半碗鸡汤,正好拿来与野菜一起做汤羹。
他出生在世家大族,前世二十多年都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世界各地的珍馐都轻易尝遍,自己更是从来不进厨房的,连一碗面都不用自己下。
可后来的二十年,晨钟暮鼓,青灯古佛,所吃、所住、所穿都只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因为不沾荤腥,野菜就成了常吃的东西。
那个时候他就想过,如果孟樱还活着,那么就算是粗茶淡饭,布衣旧书,隐姓埋名一辈子都是好的。
他现在做的,就是他想做的事。
二月里,田地里的野菜正好,早市没赶上的农民们下午也有卖新摘下的野菜,他买了马兰头,可以和豆腐干切丁后清炒,如果有春笋更佳。
他也买了蓬蒿,《红楼梦》里晴雯说蓬蒿无论是炒鸡肉还是炒肉丝都油腻,所以不如做汤。先用火腿汁点豆腐浆,在把鸡汤倒入锅内煮沸,然后一勺勺舀起豆腐浆在汤内凝结成花瓣。
这是他头一次做,第一次做坏了,他也不气馁,俗话说治大国若烹小鲜,既然他前者能做好,没有道理后者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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