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156 举报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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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四章]

第13节0156举报信

乔莉的实名举报信很快邮寄到了省纪委工作人员手里,举报信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纪委领导:

我叫乔莉,大学毕业后,我来到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我所从事的工作是李董事长的秘书。

刚进公司不久,李董事长利用权势之便强行占有了我。

去年底,为了顺利竞标到“锦城市政搬迁工程建设工程”,在市政府陈区长的引荐下,李董事长认识了马局长。

我们在帝豪夜总会唱歌时,他授意我去色诱了建设局马局长。

马局长就犯后,利用职务之便,便将工程发包给了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马局长从中得到了五十万元的回扣。

自此,我做了马局长的情人,并搬进了他的住处。

两个月前,在“锦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招标过程中,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又得到了第一标段工程(此次中标的还有马局长爱人的堂弟刘建波,挂靠省建三公司的执照中标第四标段)。

工程中标后,李董事长请陈区长专程去与正在蓉城开标的马局长汇合,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庆功酒。

席间,李董事长对两位领导说按照老规矩办,给了每人五十万元的好处费。

那天晚上,趁马局长醉酒“熟睡”之机,李董事长对我实施强暴时,被马局长撞见,两人随即翻脸。

马局长迁怒与我,就将我从他那里赶了出来……

以上所说完全属实,如有半句不实

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望纪检部门明察!

举报人:乔莉

×年×月×日

省纪委对这起案子很重视,立即组织专案小组去锦城,并责令锦城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他们进行调查。

马局长被双规了,陈区长也被接受了简单的调查,副市长的位置也岌岌可危。

李董事长在接受调查时,一口咬定自己和陈区长与马局长只是普通关系,他们没有任何经济往来,向他们行贿和受贿简直是无稽之谈。

马局长知道是乔莉的手笔,在接受审查时,他死活不承认与李董事长有私交。

办案人员问:“你在市政搬迁工程的招投标到进场过程中,是否从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李董事长手里拿过五十万元?”

“没有!”马局长矢口否认,“是有人在陷害我……”

“在锦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顺利竞标到‘锦城新区道路、场平建设工程第一标段’后,你和陈区长一起是否在望江国际大酒店喝过李董事长的庆功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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