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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题外话:吐槽节烈’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是鲁迅先生。

著名的《新青年》杂志从1918年开始讨论“贞操”问题,鲁迅、胡适和周作人这些后来在政治和文学方面,旨趣各异的名人,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倒是有共识,认为是贞操的前提是爱情,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爱情恩意,就没有贞操可说;而这一点应该是两性共同遵守的,并不局限于女性。

从当时知识阶层的观点来看,更多的把贞操和恋爱划在一国,而非婚姻。这一点跟现在略有差别,可能是我朝在两性关系上压抑太久,人们把爱情的位置放得比较高,认为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如果恋爱消失,婚姻也应该消失,离婚不算没节操。

当时的讨论,目的在于解放女性,然而从父权和夫权之下被解放出来的女性,也同时失去了庇护,在一个仍然由男权统治的社会里,还是有很多杯具。有人看过《黄金时代》吗?可能萧红就算是个这样的例子。

16、春弄(三)

人间四月,最是天朗气清。

天幕上刷着莹莹透亮的明蓝,微凉的晨风拂在人脸上,细细的,带着清新的草木香,像从女孩子颈间飘飞下来的薄纱巾,沾了主人的芬芳。

叶喆摇开一半车窗,从后视镜里偷看后座上的唐恬,小丫头今天穿了件白底子满铺着柠黄碎花的连衣裙,打了宽褶子的裙摆刚刚扫过膝盖,鲜黄的衣裳抬人脸色,粉白的小脸儿比她手里橙红翠蓝的大蝴蝶风筝还鲜妍,好看得叫他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唐恬的脸就更红了。

他原想提她一句:郊外冷,要不要带件外套?转念间就咽了回去。冷怕什么啊?她没衣裳他有啊!衣裳不够,还有他的人呢。

叶喆想着,满意地舔了舔嘴唇,接着却又开始腹诽:平时他们在一起,也没见她这么打扮过,不是穿她那件蓝袍子校服,就是条咸菜色的条绒背带裤——噢,那条上回扯坏了,又换了条咖色的,冬天的时侯套上件毛茸茸的白毛衣,幸好她不胖,要是再借了樱桃那副身条,那简直就活似一只熊。

他一直以为她不知道到底什么是好看呢,今天看着她也是知道的嘛,就是不打扮给他看吗?这丫头是一贯的没良心。他想到这儿,撇着嘴角怨念地刮了唐恬一眼,然后就发现没良心的唐大小姐正专心致志地翻他带来的野餐篮,对他的不满没有丝毫意识,嘴里还嘟哝:

“没有上次我吃那个栗子蛋糕吗?”

“有啊,在下面呢,你喜欢吃的我都带了。”叶喆嘴上答着,心里一边继续抱怨唐大小姐没良心,一边赞许自己正直良善,没在点心里给她搁一剂绝妙好药——话说回来,他还真的有点儿想。

唐恬恬没良心,虞绍珩也没有。

这些日子他明摆着就闲得很,都有空看交易所的股票盘,叫他出来一趟还百般不情愿,叫他去接一趟苏眉,他都不肯:“我不顺路啊,既然是唐恬叫的她,当然你去接了。”好像全然忘了他叫他来到底是为了干什么,他去接苏眉——喏,就像现在这样,唐恬恬窝在后座里就像是席面上离他最远的那道菜,看得见,够不着,还不能转桌。叶喆撇嘴:真真是人走茶凉,从前许先生在的时候,这小子多殷勤,现如今……一点儿孝心都没有。

他把车开到竹云路,同唐恬一叩门,苏眉便拎了手袋和一个用墨绿印花棉布裹起的食盒出来,显是一早就收拾妥当等在家里了。

叶喆让着她和唐恬上车,不由多打量了苏眉两眼。这几个月,他偶见到苏眉,都是从头到脚一身丧服,她又时常低着头,乌沉沉压得人都陷在里头快要看不见了。虽说今天是被拖唐恬特意拖出来当灯泡给叶喆照亮儿的,但毕竟是陪着他们春游踏青,她也特意换了衣裳。

藏青的小翻领外套露出了里头鸽灰的旗袍立领,素归素,但胜在清新干净,配着她柔润眉眼净和白肤色,像是从箱底里取出来的汝窑美人瓠,用细棉布擦过薄尘,雨过天青般的润泽柔光看得人心里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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