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快感(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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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夜給了我們眼睛,我們用它尋找黎明……

凌晨时分,础哥位于华海郊外的别墅依然灯火通明。《+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今天他很高兴,因为他终于得到了那个最近在荧屏暴光率极高的女明星的身体。

女人就是贱啊,初时,还故作清高,在老子砸了几百万后,还不是乖乖脱掉衣服,在床上等着老子去玩。女明星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还不如晓艳呢?

一想到周晓艳,他便想到今天那小子。唉,自己怎么就放过他呢?应该杀了才是。那小子竟然想染指我的女人,实在可恶。

在别墅外的公路上,有一个人正跑向别墅。这里是私人地带,这条路,平日里除了别墅的客人,甚少人经过。其实就算有人,他们也看不到那个人。因为那人的速度实在太快,快得好像融入虚空一般,如轻风一般。

转瞬之间,那人便到了别墅之外。别墅的狼犬对侵入者有所察觉,叫个不停。负责别墅保安的林森惊讶不已,对身边的两个小弟道:“你们两个到外面看看。”

“不用看了,我已经来了。”

“谁。”在第一时间,林森听风辨位,只花了不到0。1秒的时间,便掏出了枪对准了发出声音的位置。他确信那人就在那里。

林森是退伍的特种兵,不仅枪法如神,而且擅长侦察,是础哥的大哥李培基发大价钱买来的高手。

“是我。”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白色衬衣,黑色西裤,风度翩扁,予人一种异常和谐感的年轻人。他不是李伟新还是谁?

猴子第一个认出李伟新,惊讶地道:“小子,你怎么来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李伟新竟然一个单枪匹马地闯到础哥的别墅来了。

“我要见础哥。”

在猴子眼中,李伟新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别说是础哥,就是他,要灭他也只是动一下手指的事情:“小子,础哥是什么人?也是你要见就能见的吗。”

“我说带我去。”李伟新的声音很平淡,但却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猴子一愣,李伟新的声音仿如在他心中响起,他生起一种无法拒绝的感觉的。另一方面,林森可比猴子识货多了。他虽然不知道李伟新是怎么进来的,作为职业军人的他对危险最是敏感。他在这个看起来非常瘦弱,很斯文的年轻人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我带你去。”如果没有必要,他实在不想与这个为敌。这是林森在见到李伟新后的感觉。

到大厅,础哥与他的几个手下正在喝酒,在他们身边,尚有几个姿色不错的女人作陪。见到李伟新,础哥万分惊奇地道:“小子,你怎么来了?”

“我想跟础哥说几句话。”李伟新说话的时,温驯的有如绵羊。

“什么话?”础哥将身边那个趴在他身上的女人推开,好奇地说。

“我不喜欢被人用枪指着脑袋。对于今天的事情,我要你向我道歉”李伟新的语气很平淡。平淡中又带着一丝冷冷的寒意,这只有一些神经特别敏锐的人才能听得出来。

“哈哈哈,有趣,这是我今天见到最好笑的笑话了。”础哥的眼神好像在看白痴,站起身,来到李伟新面前,道:“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什么地方,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础哥的那些手上也跟着哄然大笑。

“我不管在什么地方,你是谁,现在我只要你将手拿开,我第二讨厌的就是有人用手指着我的鼻子。”李伟新的语气冷了几分。

他是华海大佬基爷的亲弟弟,在华海,他要谁生谁就生,要谁死谁就得死。李伟新在他眼里,跟蝼蚁无异,听到他的话,础哥得寸进尺地用食指抵在李伟新的鼻上,道:“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啊?你叫我不指我就不指啊!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我指着你,你又能拿我怎么样?在础爷爷面前,你Y的,就是一只弱小的蚂蚁,蚂蚯你懂吗?”话刚说完,一阵凄厉的惨叫便从础哥嘴中吐出。

原来他的手指竟给李伟新折断了。

“小子,你敢这样对我,我不会放过你的。”础哥捂着手指,在痛苦地哀嚎着。林森瞳孔放大,紧盯着李伟新。刚才李伟新是怎么出手的,他一点都没有看清。

“我也没有打算你放过我。同样的,我也不打算放过用枪指着我脑袋的人。”

础哥的手现在更痛,对于这个年轻人,他发现他一点优势也没有,赶紧离得远远的,对他那帮手下道:“你们傻了啦,上,给我跺了他。”

那帮混混应声扑向李伟新。李伟新并不是一个受以待毙的人,在那些扑出的同时,他也动了。他的速度很快,出手很狠,几乎都是一击毙命,那些平日里嚣张,凶狠的人在他手上脆弱得有如待割的稻草。

仅一瞬间,那些人个个倒在上,死于李伟新手上。今天在受到础哥刺激时,从心灵深处,泛起一阵暴戾,黑暗。这是龙啸天的灵识。

龙啸天跟李伟新融合会,龙啸天即是李伟新,李伟新也是龙啸天。龙啸天生平纵横天下,惟我独尊,如何可以忍受一个跳梁丑在自己面前指手划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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