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到赏心悦目的发型,黑里透红,红里泛黄,谁也|底是什么颜色的,那么顺顺滑滑的迎风轻飘着,如果当场有个摄像机拍下来就直接可以拿去做洗发水广告了。《+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完美的瘦削身材,白色风衣敞开着,露出深红色衬衣和不高也不低正好的胸部,深棕过膝褶裙,米色高跟凉鞋。手里还提着一把折叠起来的遮阳伞。本是一些校园内极为常见的女生着装,可是穿在她身上,就让人觉得处处恰到好处,美不胜收。
逐渐走得近了,能够看得清楚她细润白皙的肌肤,清秀的五官,有那么一种让人一眼看了不忍再错开目光的魔力。
她微微笑着,和一个眼睛男聊着什么。大概习惯了周围人们泛滥的注目礼和频繁的回头率,旁若无人,目不斜视。
注意到她这种神态,我也就不顾忌什么,一边放慢回寝的脚步,一边贪婪的打量着她的美貌,仿佛把这罕见的美好看在眼里,就能永远的留住似的。若是平时,看到别的略有几分姿色的女孩子,我往往都会率先甩开目光,以防把对方看羞,被视为色狼,落得没趣。今日既然这美女根本毫不顾及别人的目光,我也就不抱此担忧了。
熟料在我走近不足三米处时,这美女竟鬼使神差地把目光从对面男生脸上一开,那么四下一描,目光扫过我时,竟然不再移动。虽然她仍然微微笑着,神情没有丝毫改变是那眼神却直勾勾的跟着我脚步移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有充满善意的讥诮之一。
我本没有预料她会看我,真被这么如此盯着,读懂了其眼神中的含义,不免当即脸上热涨起来。
然而愈是如,自己的目光却也愈是无法挪移开来,正如初恋期间的克林顿见了希拉里,那么一往情深地望着对方忘记了自己。
我就这么走过去,直到她擦肩而过时,才恋恋不舍的错开了目光。
孩仍然那么淡淡地笑着,在我经过时嘴不语。
么一股清幽地香气。令我真想停住脚步多闻一会儿。
然这么做是不可能地。宿舍门口人来人往不说。就是刚才那么死死地顶着人家。说不定已经被看成轻薄之举了。
而且。就是与她齐肩时。我更加感觉到自惭形秽了。因为这才发现地身高居然比我还要高十公分以上。虽然此时她穿着高跟鞋。而我地鞋底也不算太薄难推测。她至少有一米七五地个儿。
她本是站在台阶上以刚刚还没注意到这个问题。现在处于同一个水平面上才忽地意识到这个明显地差距。
虽然作为情皇岛地成员之一。对于“身高不是问题”地岛铭记忆犹新、深信不疑。可是女孩子们可没受过情皇熏陶。十个有八个不会这么认为。
所以这个时候。就更加认定自己刚才那么“无耻”地盯着人家看实在是作孽啊。肯定被她当成一个活脱脱地小丑来看了吧?
很久以后我才知晓,我错的很厉害。也许我确实过于多虑了,或者说是某种形式的自卑吧。实际上女孩子并不会介意你欣赏她,倒反而介意你对她无视。当然,这是对我个人而言,别人不可一概而论。至于为什么会如此,这么谜底恐怕要过很久才能解开。
她站在那里,所接受的注目礼大概是百分之百的,而回头率也至少有90%。不过我正好不在那1C%之列,倒不是我不想那么做,也不是我过于伪君子,只是,我担心更加唐突了佳人,觉得自己已经很过分了。
发现走廊里很多住在三层的人从一个楼梯口出来,然后无所事事的从另外一个楼梯口进去,不知道原因何在。
回到宿舍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因为不停的有人在三人成虎:宿舍门口有一个大美女呢,绝对是校花级别的,快下,去晚了就看不到咯……
这被鼓动者中,也有我的那些同学们,象小红、张阔等人,都已经出去转一圈回来过了。
“确实是个大美女……”然后众口一词的称赞不已。
刚刚打完一把星际的小孩也耐不住小红的再三惊叹了,拍拍飞快的跑下楼去,只是到了很晚才回来。
我没什么心情去在乎这群寂寞色狼的猥琐行径,兀自打开电脑,登陆bbs。
朵朵不在。
我有2新信件。
赶忙察看了,居然是雪妃寄来的:
寄信人:小薄耳朵
标题:没主题
发信站:nkbbs2002年月2星期三)
来源:nkbbs
我突然发现你的文笔好好
我比不过
很感动
真实的
这应该是回复我那篇《告别网络》的信,那篇文字本是写给朵朵的,内容没变转发给了她,并注明给“东宫”的顺便给她一份,想不到还是把她感动至此。
这大大出乎我的预料。
本以为上次聊天时说过“Ittisstimetoosaygoodbye”和“我不喜欢你”这种话的雪妃,会从此忘了我这个人存在,与我之间从此形同陌路的。想不到还会回信给我。
这封信很短,但是我看了许久,因为想了很多。
因为自己也同样被她感动了。本以为她肯定厌弃了我,如一般人那样,把我们这种失败者看成不成器的废物,低人一等的垃圾,不可理喻的笨蛋。料想不到,她竟然是与众不同。一时间真是百感交集。
对着这封短信发了许久的呆记起还有一封信没看。于是回到收信界面查收。
如果上封信只是使我因为失衡的自尊心得到少许的满足而感动的话么这封信则足以使我重新登上云端,再次感受快活似神仙的滋味。
下去看美女的小孩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见回返,返回时不像别的男生那样眉飞色舞、津津乐道,而是看上去有些失落和落寞。
经过我们宿舍时,他募然推开门看着我,木然的看了我一会儿,神情古怪而复杂言又止。
我对他客气的点了下头,表
,大概相当于“有话请讲,有屁快放”那种态度是“嗨!”的叹了一声气,摔门而去。
我被他这一式弄得云里雾里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清楚他受了什么刺激。算了,不理他,继续读信。
这第二封信仍然是雪妃寄来的,我注意了一下发信时间,跟上封信只差了不过八个小时。是今天早晨一大早发来的。而我今天一直课程繁忙有限的时间里有没有机会用电脑,所以到现在才开看到。
信的内容如下:
寄信人:小薄耳朵
标题:我要见你!
发信站:nkbbs2002年月2期四)
来源:nkbbs
想了一下
决定还是想见见你
你的才情我比不过
发给你一首我最喜欢的
可能你也会欢
算是我要求会面的邀函?
意:不许笑话我
思乡庄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少年风流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好一句“妾拟将身嫁与”至此句,我觉得某根心弦被拨动了。
某种沉睡许久的情思这么复归了。这种感觉已经不能仅仅用感动来形容,往更深层次地说的大概可以用久旱逢甘霖来描述。
也许我那幼年时的知己梦这个女孩身上得到应验吗?
回想以前所了解的她,与我一样玩世不恭,看透世态炎凉,热衷于逢场作戏。带着游戏红尘的假面,在虚伪骄作中埋没真实的自己。
难道她就是那个唤醒我人生理想的梦想中的知己?
真这么想起来,又觉得不可信,因为这样也太完美了。上苍对我也太好了。好得无法承受。
回头想来,她本就知道我喜欢古词,这本是投我所好,大概真的是想见我一面吧。
也许,为此她确实犹豫彷徨了好久,“最喜欢的词”,以前从没听她如此说过,大概是觉得时机不到,不该如此慎重。而现在终于开口,以此词为媒介,表明决心已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呢?不可否认她很勇敢,也很自信,颇富心机,善于决断,大有不甘庸碌平凡、“士为知己者死”之类的巾帼不让须眉的“男儿气概”。
而这种心态跟我又何其相似?正因为满目都是平庸虚假世故,不愿迎合俗途,我才选择沉沦颓废,逃避人生以保全自己的本心。实际上正是因为空怀理想,在这个过于现实的时代,我才会表现得如此没有抱负。
如果我的感觉没错的话,这个甘愿随我心性改名“雪妃”的女孩,只是因为我的几篇文字就认定我是她所希冀见到的“风流人物”的女子,说不定就是我那梦寐以求数个春秋的知己?
“假作真时真亦假”,一对聪明绝顶同时又都不够聪明的男女,大概起初的时候,都是这样以假示人,自保的同时,又要试探对方的本心。日子久了,两假相逢必有一真,必会有一个率先缴械投降。
在这场爱恋的战役中,她终于挂起了白旗,甘愿听凭我的处置。“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人生如梦,挣扎无用的话,不如听天由命。
读了这封信后,我的感受,已经不仅仅能用开心、高兴之类的词汇来形容了。因为这是一种最满足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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