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头来,一向锐利的黑眸仿如一潭死水般波澜不惊,声调也是平和的:
“雨下得太大,银河路被淹了,车过不去。”
严皓晨莫名其妙:
“那和你没有关系罢?”
那是条死路,路的终点只有一个地方——本市最大的墓园。
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平静地说:
“今天是我家人的忌日,我本来要过去那边扫墓。”
哗啦啦地雨声中,男人暗哑的嗓音压得很低:
“我在英国读大学的时候,有一年,我的家人——我爸,我妈,还有哥哥,趁着圣诞假期飞过去看我。他们在那里呆了一个星期,就走了。我本来是要跟着他们一起走的,可是隔日有个同学要开生日派对,我贪玩,留了下来。结果,他们坐的飞机失事了……”
男人把脑袋埋在掌心:
“连骸骨也没有找到。”
严皓晨愣住了,霍剑说他二十岁被迫接手恒远,说他没有跟家里人一起住,搬过来的时候不必担心不自在——严皓晨从来没有想到背后竟然是这层意思。
男人再次抬起头来的时候表情仍然平静,只是眼角微微发着红。他自嘲地撇撇嘴角:
“其实过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只是今晚没有办法过去扫墓,突然觉得没有地方可以去。”
男人捏着啤酒坐在那里,眼神有些茫然,严皓晨突然觉得心头一震。这个人比他年长,性格又冷静沉稳,虽然不愿意承认,但两个人认识以来,霍剑一直都默默在身边替他撑开一个空间。再困难的时候,严皓晨想到那个带他去看海的硬气的男人,就有了不认输的勇气。仿佛天塌了压下来,这个男人都会脊背挺直地站着,任何事情都打不倒。
而这样一个人,居然也会后这样无助的神情,把类似于脆弱的情绪□裸地袒露在他面前。看到男人像个白痴一样站在雨中的时候升起的恼火消退得一干二净,严皓晨忽然有了一种奇怪的情绪,不是同情,也不是怜悯那种软弱的感情,是一种他十九年来从来没有经历过的陌生情绪,汹涌得如同窗外铺天盖地的豪雨。
希望自己的肩膀,能成为这个人的依靠。
严皓晨站起身来,把屋里所有可以找到的啤酒都翻出来,堆到茶几上,简单地说:
“我陪你喝。”
男人的酒量不浅,可是几瓶啤酒过后居然就开始神智模糊,枕在严皓晨的大腿上有一句没一句地絮叨,严皓晨安静地喝着啤酒听他说话,时不时应上一声。
“我小的时候很顽劣,父母看不过眼,早早把我送去英国留学,可是我去到那边照样不学好,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去飙车、打架,喝酒吸烟……”
“嗯。”虽然听这个人提起的次数不少,可是无论如何还是不能和道貌岸然的霍老夫子联系在一起。
“我哥和我不同,他很聪明,学习成绩一直都是班里的第一,人也稳重,我父母都打算好了等他拿到经济学硕士学位,就将恒远交给他……”
“嗯。”听起来,这个更像是你吧。
“我父母,他们在世的时候我一直觉得他们很烦,什么都要管,而且不给零花钱,要买些什么,都需要自己打工去挣,我那时候真的很讨厌他们……”
“嗯。”原来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也有这种烦恼么。
“他们过世之后,我就把原来的房子锁起来,没再进去住过,每次见到,总是忍不住会想,为什么我不跟着他们一起走……”
“嗯。”真是个笨蛋。
“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是去给家里人扫墓以后,心情不好,随便挑了家酒吧进去坐。我明明不懂音乐,可是听了你的歌,却觉得很震撼,心情也好了很多……”
“嗯。”难怪,原来就觉得他的气质打扮和那种地下酒吧格格不入,还奇怪他怎么会出现在那种地方。
男人琐琐碎碎地说了许多,严皓晨居然不觉得厌烦,还不合时宜地觉得那个不为人知的“霍剑”,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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