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还得花去我一整个上午的工资。堵在路上的时候,凭什么也要跳表呢?
但是,如果我知道今天的雨会这样大,还是会选择打车,虽然也可能根本打不到。雨水从伞的边沿滴落到我的裤脚上,背包上,一路狂奔还是没能逃过半截湿透的下场。没迟到成了唯一的安慰。可是鞋子湿了,非常打滑,一楼的地板又没有铺地毯,我险些就要摔倒。
碰巧遇上程总,我站在原地跟他打招呼,站在原地看着他走。
他只走两步就停下问我:“怎么不走?赶紧上去擦干,别感冒了,裤子都在滴水。”
“额......时间还早。”我把套好塑料袋的雨伞塞进包里,寻了个最为蹩脚的理由。时间若能倒退30秒,我一定会好好说话。
“走。”
程总拉起我的手臂,我赶紧双手抓住他。“我的鞋子滑,要摔倒的。”
说着就是一个踉跄,林秘书估计怕我撞到程总,也出手拉住我。这情形有些尴尬,我不就是打滑了下么,又不是要非礼人。就在此时,程总把手移到我手上,紧紧的牵着。电光火石间,我仿佛被雷劈了似得,十个脚趾狠狠扣住地板,一动不敢动。
程总拉着我的手在微微用力的牵引。
当我惊觉过来后,立马看向周围。大堂里没几个人,而且各忙各的。不是我想象中,全世界都在看我的那种场面。一个箭步跟进电梯,林秘书踏进一只脚后又退了出去。他为什么要这么刻意呀!搞得我更加不好意思了!!
电梯只亮着28楼的按键,我很顺口的指使道:“麻烦帮我按一下26楼。”
“湿成这样,先去擦干吧,时间来得及。”
我认真分析这句话,擦干,跟26楼有冲突?我看着他的手,还在我手上。指头红红的,感觉很冰冷。可是为什么还不放开呢?一会儿要这样出去?
“我头发乱了,重新绑下。”于是我顺理成章、理所应当的主动放开他的手,这举动也让我像错过500万一样懊恼不已,他手冰冰的很好摸,就跟我喜欢的冰咖啡罐子一样,让人在夏天里爱不释手。
我欣赏完他干净透亮,一尘不染的卫生间,然后裹上浴巾换下衣服用吹风机吹干。我们楼下也是有吹风机的,每个楼层都有准备,甚至还有公司的文化衫可以替换。不过把衣服脱了肯定要躲进隔间才行,隔间没有插板,那就得穿在身上吹干。以往都是这样,有些麻烦就是了。
因为鞋子是湿的,我脱掉后站在地板上就印下了几个脚印。离开前我用纸巾把脚印擦干,完全抹掉自己进来过的痕迹。
出去的时候他不在办公室,飞快跑到26楼打卡,9点05分,迟到5分钟不用扣满勤。洋洋得意的回位置,同事见了我就问‘打湿了吗?’然后对我的没打湿表示深深的佩服。
就在今天,我决定好要买一套可以反复使用的雨衣,还有雨鞋。
他真的好经常出差,参加会议,到处考察,参观别人的工程,视察自己的工厂......尽管我已经上去过无数次,他不在的时候,整个28楼对我来说,还是一样的陌生和冰冷。
今天,离三个月还62天,也是宇昂回来的日子。他说要请我们吃饭,虽然初芸喜欢日料,但我在非常时期,只好刻意说想吃法国菜。在中山街有家很有格调的法国餐厅,以前我们挺爱去的,逹琳真正忙起来后,就从去得少变成不再去。
我到逹琳的店里等着她一起走,然后遇到正好送客人出来的仕源。有史以来,每每我见着他,必定是蓄势待发的状态。
战争的最开始,一般都是他说了句欠揍的话:“诶嘿,你绑头发啦?是太久没洗头还是嫌弃自己矮,想用头发来装腔作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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