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她。更文期间,恰逢冯子慎的生日。她眼巴巴地送上生日祝福,人家依旧没有回音,气得她狂虐男主,吓哭了好多读者,以为这是个悲剧。
那两年里,因为独自在外漂泊,她彻彻底底看清了自己的脆弱和阴晴不定。不管是在生活上,还是在写文这件事上,都因为有小天使的陪伴才变得更加容易。
现在,她终于回来了,在从晴二十六岁生日的这天。
——
约好一起吃晚饭后,从晴就忙得不可开交。
化妆、梳头发、挑衣服、配鞋子,她要以最好的状态去迎接这位朋友,然后拍着小天使的肩膀说:“这些年好想你啊!虽然很长时间你都没在,但看见你回来我也总算能真正放下心了!”
她会说什么呢?一定会撒着娇说这些年的工作如何如何,总是一副工作狂的模样。再想想,她会长得怎么样呢?一定是娇娇弱弱的,比林黛玉胖一点就是了……
比约定时间提早一小时出发,从晴特意去宠物店给小天使的猫买了个毛绒玩具,包好后乘车去往约定地点。
街边华灯初上,玻璃窗上映出她的脸。
从晴的长相极具港姐风范,柳眉凤眼,眼睫浓密得仿佛自带眼线。安静时看起来很妩媚;笑起来唇边有酒窝,显得很可人。
老少皆宜的容貌,逛商场时有男人搭讪,逛菜场时有人拉着要介绍对象。
说起介绍对象,杨迪可是比她爸妈都急,每天一张照片地撺掇着要给她安排。从晴觉得很好笑,偶尔会想杨迪是不是担心她还会一直惦记冯子慎。
十一年了。
时光飞逝,这话一点不假。
——
到达目的地,从晴给小天使发去一条语音消息,“我先到啦,去占座咯!”
才向前走了几步,便透过餐厅的玻璃一眼看见某个熟悉的侧影。
金丝框眼镜、短碎发,紧紧包裹的衬衣袖口。
桌子的对面坐着一个红衣女人,一头直发披散而下。他们谈笑着,冯子慎那双桃花眼里微漾着笑意。
连同身旁那一大捧红玫瑰,刺入她眼中,堵住她的喉咙。从晴转过身去,逆着行人的方向。拿起手机想要开口,又转了身背对着餐厅,给小天使发去消息,“你还没出门吧?要不我们改天再约?”
有时候她也会好奇是在什么时候又是为什么喜欢上了冯子慎?仔细研究起来,对于冯子慎的注意可能还要从杨迪一次不经意的提起说起。
高中时期,从晴总共经历了两次分班。一次是源于学校无意义的拆班行为,另一次则是为了文理分科。当初分科时老师究竟用了何种方式统计她已经忘记了,但却清楚记得早些年长辈们整天念叨的一句话,“学理科好,理科好找工作!”
靠着祖祖辈辈流传下的这句话,抱着对未来懵懂无知的憧憬,她果断地将“理科”这两个字印入心口,并将其视为未来两年的奋斗目标。
而在这个人生的路口,冯子慎也做出和她一样的选择,两人有幸成为同班同学。
那个时候从晴依旧很青涩,心中没有情爱之说,走在校园里看见谁好看就会多看两眼,但过后也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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