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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富大勇将红袖卖给了京里一个太监,可是没多久红袖就被卖回到了江南的娼寮,楚琴觉得这八成是因为红袖蠢笨、没能讨了那太监的欢心的缘故。若是自己还在,肯定会好好教导红袖,毕竟能出一千两买个妾,买回来肯定是会很看重的。

重生回来后,楚琴久违地给京里的旧人去了信,摸了摸如今京城宫里的底。只有江意的回信中有点楚琴在意的东西,如今宫里掌权的那位太监总管李贵,最喜欢的就是善书法的扬州瘦马。

红袖什么都学得平平,处处不如风月,可就是书法学得不错,能沉得下心在书桌前坐一整天。

楚琴琢磨了会,觉着上辈子买了红袖的,很有可能就是这个李贵。一来,不是所有太监都有那个财力出一千两买个女人的;二来,她记得富大勇曾经吹嘘过自己和李贵的干儿子、江南织造局的秦七公公吃过饭谈过生意,还曾经送了两个娇滴滴的小丫鬟到秦七府上做侍女。

只是,她记得,红袖被卖没一年,皇帝就驾崩了。一朝天子一朝臣,李贵的好日子怕是到头了,卖了红袖,不会是因为在钱财上捉襟见肘,所以才……

不过,若是能将红袖卖给李贵,借此回到京城,回到她熟悉的交际圈中,好过在江南依附一个商人过活。

红袖今年十二,再养两年卖与李贵,至少能有三四年的光景李贵才会失势,这三四年的时间,好好利用的话,足够自己在京城站稳脚跟了。

想到这,楚琴下定了决心,对红袖越发地亲昵起来,手把手地开始教她如何讨男人的欢心。红袖对此颇受宠若惊,眼泪汪汪道:“妈妈对我这样好,我愧不敢当。”

“妈妈对你好,你也要对妈妈好呀!妈妈就你这么一个女儿了,日后可就要靠你了。以后你嫁人,妈妈就在旁边赁个院子陪着你。你男人欺负你,你就来隔壁找妈妈,妈妈给你做主。”楚琴笑眯眯道。

红袖听了,露出一副欣喜的样子。听楚琴的意思,日后是不要自己接客了?红袖倒是对接客没什么抗拒,她是怕自己笨嘴拙舌地触怒了客人,而且她最头疼地就是揣摩别人心思、讨好各式各样的人。若是能嫁到一家只专心同那么几个人打交道,红袖觉得自己会轻松许多。

红袖便狂点头,拉着楚琴的袖子只知道笑,倒让楚琴有些不好说什么了。

这般的蠢,自己当时选人的时候怎么就光冲着脸去了?

蠢就蠢吧,比风月那样精的强,至少好糊弄,不用担心被反咬一口。

楚琴只让红袖学书法,红袖心中虽然疑惑,但是没有多想,乖乖地勤快练字。富大勇在这方面是完全放权给楚琴的,他见楚琴不再带人出去赴宴,只当她是在吊外面那些人的胃口,保留一点新鲜神秘感。

楚琴也没忘了那个该死的孙晗,孙家自铺子没了后就回了老家,楚琴没能力派人去那么远的地方打探消息,只能等着孙晗自己找上门来。孙晗对方自己估计还是上辈子那套,自己已经有了提防,对宅子里的人也看得极严,孙晗这辈子想得手可难了,还会被自己咬进圈套里。

是揭发他要下毒害自己,把他送去官府呢?还是栽赃他要入府偷盗,将人趁乱打残呢?

楚琴犹豫半天,决定还是到时候看情形再说,孙晗可不比风月,他是个良家,还是个男丁,不是那么好摆弄的。

时间就这样过了一年半,转眼就是崇武二十二年的夏天了。

这一年,风月满十四了,第一次来了葵水,在秦公子跟前也失了宠。秦少奶奶早就看她不顺眼,知会了秦公子一声,就把风月卖去了香香馆。

楚琴一直盯着秦府,得知此事后差点仰天大笑,那几天走路都带风。可没多久她就乐不起来了,风月打着曾是知府公子爱妾的名头,势头一时无两,成了苏州城的第一红牌。

苏州城里都晓得知府公子是怎样一个挑剔的人,能被他带回家且宠爱了一年多的女人,定不是个一般的人。且风月不仅琴棋书画皆能,还善吟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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