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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嘴角带着淡淡笑意,双目合上,神情是温暖祥和的。

“族巫,大巫,快来看看我的乐……她不会死的,她没死,没死……”

众人垂下脑袋,狼族女人哀哀哭泣起来。

简华奔到狼猛身边,看到乐的面色心中就发凉了,再伸手一搭颈部动脉,她收回手,轻声道,“乐走了,她走时并不痛苦。”

“不,不,大巫,你再好好看看,乐不会走的,不会走的。”狼猛大喊,眼中的泪成串滑下。

狼族族巫一手轻轻搭上狼猛的肩头,把他们俩人一起搂进了自己怀里。

世间最悲痛的莫过于此,爱人的离去,我却无能为力。

花青怔怔然看着这一幕,看着狼猛独坐于大雨中,紧抱着他的女人,放声大哭,如同一个小孩子。

她看了很久很久。

战斗很快结束,狼族反败为胜,来攻的狐族人一个都没有放过。

狼哥带着狼群在四周寻找漏网之鱼,一一□□。

狐族从这块土地上消失了。

简华命人挖开黄泥土,入地三尺深,搅拌了泥浆水,名曰地浆,让狼族人一人饮下数碗,解百毒。

狼族人大吐特吐,吐出酸腐肉渣无数,莨菪子毒终得解。

狐族人的尸体堆在一背风山坳,架了柴禾堆火化,大火烧了三日夜才熄。

而死去的狼族人,连同狼眼,简华带人在远处的山头,选了块向阳平缓的坡地,挖深坑把他们埋了,又盘腿给亡者念了金刚经超度,告诉伤心的狼族人,想念他们了,可以过来坐着陪他们说说话。

这样处理亲人尸体,与他们惯常的喂野兽天葬很是不同,狼猛脸上的悲色稍缓。

简华坐在插着一块木牌的坟堆前。

木牌上没有什么名字,只是一个小小的标记罢了,也许一年,或者只要半年,这里就会被杂草掩盖,再上山来几乎会找不准地方。

那个微笑着说要给儿子缝制兽皮,让他做个勇士,找个最好看的女人交/合的女子走了。那么惨烈,如同飞蛾扑火,为了她所爱的人毅然决然舍去性命。

也许在那个男人心里,就此重重划下一道伤痕,穷尽这辈子都再不会忘记了吧!

一路走好!乐!

简华捧起一把碎土,轻轻抛向了空中。

第72章花青的选择

今日,简华又去照顾乐的儿子,却见花青早她一步,已抱了婴儿在母狼狗身下吃奶。

“你看他吃得多有劲,将来肯定是个勇士。”花青跪坐在母狼狗身旁,温柔望着婴儿微笑。

母狼狗转过脑袋,轻柔舔了舔婴儿的脑门。

“这些狼可真好,跟人一样,也有感情,它们好像知道谁对它们好,看着那么凶恶,其实它们一点也不可怕。”花青伸手摸了下母狼狗的背毛,笑着又说道,“来狼族这几天,我好像有些喜欢上狼族了。”

“是啊,这狼狗可是人类最最忠诚的朋友。”简华看着在母狼狗身上爬来爬去玩耍的狗崽子,微笑道。

“大巫,我想留在狼族了,做狼猛的女人,好好养大这个小娃。”

花青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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