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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霉催的一家人。

“瞧我,见着袭人姐姐就喜欢的很,生生拉着你说了这小功夫的话。姐姐的家人还在等着姐姐呢,姐姐快去见一见才是。”话罢,还让侍书拿两个金锞子赏她。

三姑娘喜好美色,愿意跟长相漂亮的丫头说话玩乐,在老太太院里那么长时间,袭人也清楚,因此倒也不曾生气。

再加之得了探春给的赏赐,袭人自然就更不会有什么想法了。

那两个金锞子虽然小,可是换成银子却也不少。当时家里穷这才卖了她,现在她在府里好了,也能帮趁着些家里。

那袭人想罢,自是谢过不提。

......

作者有话要说:  跟朋友出去吃饭,看到菜里有些豆芽。然后我这朋友就说了一句蠢作者小时候犯的蠢事。

作者从小没有吃过豆芽,一直到上高中在学校食堂里才吃了第一回。

那天回到家后,就对我家太后说了在学校吃到豆芽了,妈,你能给我也做点吃吗?

我家太后极是震惊,因为那个时候她才发现我家吃饭的菜谱有问题。那时候豆芽一块钱一大塑料袋,她闺女和儿子竟然没有吃过,还以为那是多值钱多贵的东西。想吃顿豆芽还可怜巴巴地让她做。

(我们家的人都比较偏食,太后不吃鸭肉,鹅肉等,老爸不吃豆芽圆葱等,然后是蠢作者不吃芹菜等等。)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这个发小去我家吃饭的时候,我竟然当着她的面告诉我妈,别的都不用,只给她炒盘豆芽就行。然后转过头来对着她说炒豆芽多好吃多好吃的。

虽然我家太后除了炒豆芽还做了别的菜,可是...我没有想到我朋友竟然记到了现在。

哦,现在想起来就觉得好囧,囧死人了。

第三十一章

这一日正值初九,因是正月里,府中各处皆是欢声笑语,探春心中有事,一直到了就寝之时,才在面上露了出来。

这世上,最可恨之人莫过于拐子。

最可怜之人也莫过于失儿失夫的女人。

白日见了袭人,探春方想起与她同庚的香菱。

甄英莲,真应怜。

五岁被拐,十二三岁被卖,好不容易碰到了真心相待之人,却还被那呆霸王打死了。十几岁跟着薛家进入京城,虽得薛姨妈看重被郑重地摆了戏酒收房,可是最后却又遇到了夏金桂那般的主母,生生被搓磨致死。

香菱的一生是可悲的,可是香菱的父母难道就不可悲吗?

尤其是最后甄士隐跟人出家而去,留下甄封氏一人孤苦无依的度日。

躺在床上,探春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她一个三岁的小丫头片子,能知道什么,又能管得了什么。

若是回到两年前的今天,她也许可以用神笔写个小故事给甄士隐托个梦,也许能避免一下之后的悲剧。

可问题是现在都已经过去两年了,她跟本就不知道甄英莲在哪里,然后就要损失一次用神笔的机会,她...好吧,她是心疼舍不得。

用那神笔写故事,就只能用十次,而且每次用完还会耗损心神什么的。最最重要的是十次之后就只是单纯的画笔了。

虽然单纯的画笔也很实用。

她今年才三岁,大把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里舍得将神笔的十分之一机会用在不相干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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