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很长时间没有动弹,我也是。
最后我脚发麻了,站不住了,我把遥控器找着,塞到他手里去:“开门吧,我要走了。”
他没有开门,而是把遥控器狠狠摔在了地上,幸好地上地毯厚,我扑过去捡遥控器,而他扑上来撕我的衣服,就像疯了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狰狞的陆与江,额头甚至爆着青筋,就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了。以前就算他被我气得要死的时候,他也最多用更难听的话来气死我。可是他今天一定是疯了,我就知道,一提到竟知,他就会发疯。我拼命反抗,才知道自己力气比他差了有多远。他弄得我很疼,甚至比第一次还疼。第一次就是他喝醉了,把我当成了竟知,我顺水推舟把他哄上了床。然后威逼他,勒索他,拿罪恶感和道德观敲诈他,最后逼着他不得不娶了我。
他只差没有拿刀子逼问我:“为什么你要跟我结婚?”
“钱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哪里找去?”我恬不知耻的答:“本来你做我姐夫也挺好的,可惜我姐姐死了,你也做不成我姐夫了,只好我亲自出马,搞定你做老公了。”
所以他恨透了我,我也恨透了他。
可是为什么这么厌恶,还是会娶我?甚至结婚后,某些方面一度还挺河蟹的,虽然陆与江应该是有洁癖,河蟹完了就离我远远的,又不许我超过三八线碰到他。
我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最后无意间听到陈默的一句话:“男人会把爱与性分得很开,他抱着你的时候不定想着谁呢?”
我知道陆与江想着谁,他想着我的姐姐,叶竟知。
虽然我跟竟知长得一点也不像,她又漂亮又温柔又善良,就像一朵白兰花,而我浑身是刺,连心肝都是黑的。
我开始以为我忍受得了,结果我实在高估了自己,我会在梦里哭得肝肠寸断,只要他出差不在家,每个晚上我都会怕得瑟瑟发抖,怕得睡不着觉,怕他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他一回家,我又找这样那样的理由跟他吵架,因为我知道为什么他会对我和颜悦色,因为他想起了我姐姐,想起了竟知。我一次一次歇斯底里,而他针锋相对,如果不是竟知,如果不是他答应过她,要好好照顾我,估计我们的婚姻也拖不到三年。
在三年里,我和陆与江都筋疲力尽,我们做遍了让对方觉得最厌恶的事情,终于可以分手。
他恶狠狠咬着我的嘴唇,咬得我很痛,我把他的唇也咬破了,在最后一瞬间,我几乎要死掉,又腥又涩的血流到牙齿里,我在虚弱的眩晕里想,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都没有温柔的对待他。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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