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半芙汹涌的食欲略微收敛,又添了杯蜂蜜:“这些都吃腻了,下次换些人类的食物。”
“人类的?”加侍似懂非懂,“您想要西餐还是中餐呢?”
林半芙夸赞地端起杯子:“不错,竟然知道人类食物还有菜系的区别。”
她心里最高的预期,也不过是让加侍弄几条烤熟的鱼。
加侍红着脸戳那条夹竹桃天蛾幼虫:“吾王过奖,您从前派加侍去照顾白隐先生,所以记住了人类的爱好。”
“这样啊……”林半芙若有所思,信赖地侧头望着他,“既然有经验,我以后的饮食都交给你来准备,但是不能让其他侍从知道,明白吗?”
加侍兴奋地瞳孔闪亮:“明白!这是吾王和加侍的小……小秘密……”
人蜂普通的一句话,让她得到了很多有用信息。
第一,这个蜂巢里竟然还有人类。
第二,那个人的身份绝对不低,否则加侍不会用“照顾”来形容。
那么,“白隐”是谁?
林半芙低头注视杯中的倒影,指尖无意识敲打桌面。
是该找机会,深入了解她的蜂巢了。
但身为蜂王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比如,使用翅膀。
林半芙把那条“味道鲜美”的夹竹桃天蛾幼虫赐给加侍,然后用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在寝殿里练习飞翔。
背后突兀的器官,已经完全成为身体的一部分,使用起来就像手脚般灵活。
一长一短的两对翅膀,长翼提供速度,短翼控制方向。
稍微扇动,身体便轻盈起来,停驻在空气中。
蜂王的翅膀要比人蜂大一些,进入繁殖期后会离开巢穴飞向天空,雄蜂则在后面穷追不舍。
只有速度最快的雄蜂才能追上蜂王,赢得青睐。
这也侧面证明,王的速度,才是最快的。
寝殿的空间够大,林半芙飞得精疲力尽才慢慢落在地上,疲惫地走入盥洗室。
米雅不愧是沉迷人类科技以至于忘记本职工作,盥洗室的设施惊人豪华,把她生前用过的那些都比了下去。
“哗啦啦……”
林半芙拧开水龙头洗了五分钟脸,把头发捋到脑后,望着镜子出神。
水珠沿着下颌不断滴落,勾出的还是那张脸,年轻骄傲,走在路上照样能被人叫小姐姐而不是老奶奶。
只是两对翅膀,告诉她再也不能是人类。
算了,与其抗拒不如接受事实。
然而事实是两个手下,一个猎杀人类的半疯子,一个动不动就哭的受气包,不管跟谁接触都很头疼。
“唉,人在江湖,就别那么多要求了。”林半芙妥协地自言自语,至少他们还忠诚于蜂王。
留下加侍,是觉得他比艾佑更好控制,她没有全盘接受米雅的记忆,如果有哪里表现的太不正常,他也不敢质疑。
挑剔衣服鞋子这种细枝末节的事,米雅从前没少做,不算什么,但在对待人类和亚蜂的态度上被怀疑,怎么说都糊弄不过去。
这里毕竟是蜂巢深处,外面还有成千上万只工蜂,如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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