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都不突出,棕色而已。
纳梵身材也不美,且微微弯身,耳朵又聋,但是一看见他的样子,就把这些都忘了,男人真正值钱的,还是风度与学问。
到后来,我只要在人群中看见他,就发怔地微笑,我倾慕他。在实验中,我无论遇到什么难题,他一来,只要三分钟就解答出来,而且还是谨慎温柔地向我解释。
我决定将来要嫁他那样一个人。年纪大的,像一座山似地给我安全感。
我毕业了。
妈妈叫我立刻回家。
我去道谢,逐个老师说几句话,最主要是“再见”,轮到纳梵先生,我不知道说什么,我笑着。
他本来坐在沙发上,见到我站起来,让我坐。
我请他坐,自己拉了一张椅子来。
他说:“你不等文凭出来了?我们会寄给你的。”
我说:“谢谢。”
他说:“你顺利毕业,我很高兴,成绩一定很好。”
“不敢当。”我还是笑着,不知道怎么,笑容有点僵。
“打算工作?”他关心地问。
“嗯。”我说,“先休息几个月再说。”
他侧侧头,看我,笑了,“那条疤痕还在。你男朋友一定很生气。”
我说:“我没有男朋友。”
他微笑,“就快有了,怎么会没有男朋友?”
我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再见。”
“明天走了?”他问,“东西收拾好了?”
“不,今天晚上,行李早寄出了。”
“一路顺风。”
“是,老师。”
他忽然笑了,把杯子放在桌子上,用手拍拍我的肩膀。
我终于问他,“你会记得我,纳梵先生?”
他说:“自然,如果再来英国,请来看看我们。”
我走了。
回到家,就开始觉得寂寞,无边无涯无目的的寂寞。
我并没有找到工作,也没有找到男朋友。找工作比较容易,但是不理想的工作我不想做,找男朋友不用说了,太难。
忽然想起以前有太多的机会跟各式各样的男孩子出去,都放弃了,为了功课,为了其它,现在闲了下来,要一个人作伴,反而找不到了。
亲戚们见我回来,开始兴致很高,后来见我仍然是两个眼睛一管鼻子,就不怎么样了,再过一阵子,见我呆在家中,就开始说:“女孩子留什么学?古怪得很!”
我都不理。
我在外国的一段时间,最可怕恐怖的,是伤眼兼肺炎住医院的那一个月,最值得想念的,也是它。我看着眼皮上的疤痕,就想起纳梵先生。
如果再见他,我应该叫他“比尔”了,比尔纳梵。
我回家一年,长大了很多,也气闷了很多,我想走。
一年后我才找到工作,学的东西并没有用上,明争暗斗,闹心术的本事倒得从头学起。我已不得逃回学校去,情愿一天到晚地呆实验室。没做几个月,就厌透腻透,妈妈很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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