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的证据就是,当余春来告诉他,自己想在这里多住半个月的时候,妖王殿下痛快地答应了,不过前提条件当然是他必须也住在这里。
“这还用说吗?这里也是你的地盘啊。”余春来哄毛团子已经哄的非常熟练了,“要不是你那么厉害,咱们也抓不到那么多人质,也换不来这么多山头啊,所以这些都是因为你呢,大家都很感激你。”
“哼!知道就好!我警告你,你能在大荒山活下去,全部都是因为我,所以……”
“所以我一定不能离开你身边,是不是?你都说过一万遍了,我记住啦!”余春来简直都快要无语了。
他觉得这位妖王殿下简直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专属玩具,哪怕丢在储物箱里长毛呢,也坚决不能给别的小朋友玩一下那种。
“你记住就好!”妖王殿下恶狠狠地强调了一遍,然后再次变成了毛团子,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余春来床铺的另外半边。
抱着枕头打算来找哥哥睡觉的余白:“……”早晚有一天小爷要狠狠打败你,然后哥哥的床就是我的了!
余春来无奈地冲满脸不高兴的余白摆摆手,示意他先回自己的床铺睡觉,自己则取出被褥给妖王殿下盖好,这才继续坐在火堆前,秋天快到了,天气说凉就凉了,他想做两件夹棉的背心,给幼崽小花和幼崽棉,大人冻一下没关系,小孩子冻着了可就要生病了。
从前,余春来一直觉得自己的性格不容易找到什么好朋友,来到这里才发现,原来不是他性格不好,而是不合适。他这样淡漠的性格,是不被从前那个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再说了,他一没钱二没颜,凭什么让人忍受他的性格来迁就他呢?
可是,在大荒山不一样。
妖族判断一个妖是不是值得结交,一般都有两个评判标准:第一,这个妖打架很厉害;第二,这个妖做其他事情很厉害。
总之,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被大荒山的妖兽接受。
很不幸,余春来的武力值近乎于零。
幸运的是,他的厨艺很好,还会做衣服,还会教大家绑票还钱,哦,现在还多了一样,他无意中得到了一个新的据说对妖兽很有用的修炼法则。
于是,余春来在妖族的朋友,便滚雪球一般的越来越多。
现在,余春来又多了一批脑残粉,就是以幼崽小白为首的大荒山幼崽了。对于这些幼崽来说,余春来的出现,简直是为他们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
他们第一次知道,原来,不用靠捡垃圾,不用靠从大妖嘴里争抢碎骨头,他们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挣钱吃饭,也能穿上大妖才能买得起的棉布衣衫,将来,或许也能和余春来大哥一样,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铺子!
是的,小妖们现在最大的梦想不是飞升了,是能自己开店当老板……
编苍山的名字虽然土,但环境却非常好,第二天一早起来,闻着空气中沁人心脾的淡淡的甜香味和青草香味,余春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拿起昨晚在屋子里找到的一张渔网,和跟着出来的妖王殿下一起去河边洗漱顺便打渔去了。
村子前面就有一条小河,河水算不上清澈见底,不过,正所谓水至清则无鱼,这种河流里面反而会有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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